番外四:局外人(7)
作者:
凉夜 更新:2023-03-14 13:37 字数:4755
查理动了手术,缝了针,约翰惴惴不安等艾维斯五世来算账,等了几天都是风平浪静。韦斯特提议他该陪安格斯去散散心,非常殷勤,连目的地和路线都给他们选好了,从法国到西班牙,再穿过直布罗陀海峡,抵达摩洛哥。
“我们去非洲散什么心?”约翰警惕起来,韦斯特一直是他最信任的人,要是连韦斯特都不怀好意,他不敢细想。
韦斯特看得出他的不安,“去了你们就知道,我也想跟你们去,但我走不开。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带伯特一起去,我总不会让自己的儿子陷入危险吧。”
“为什么不能说清楚?”
“有些事我说不清楚,这关于安格斯,约翰,你得带他去。”
十多年的友谊,也不是一点信任基础都没有,约翰深思熟虑过后,决定把被父亲卖了还不知情的伯特也带上,再加上叁个心腹,一行六人,低调出行,走水路。
安格斯诧异于突然的远行,但韦斯特说不清楚的,约翰也说不上来,只好简洁地说,这是韦斯特的惊喜。
一抵达卡萨布兰卡,就有两个阿拉伯人走到他们面前,用一口不太标准的英语对约翰说:“先生,我们等你们很久了。有些事我说不清楚。”
这是韦斯特说的暗号,约翰悬着心说:“那就带我们去见说得清楚的人。”
一行人被带到城市东部的一栋白色房子里,只有约翰和安格斯获准上楼。安格斯原本不在意,直到这一刻被神秘兮兮的氛围和约翰脸上的沉思勾起好奇心,他走在约翰前面,随时准备拔起腰间的枪。
二楼第一个房间的门开着,安格斯一眼看见窗边伫立的人影,穿着阿拉伯人的白色长袍,一头金发在阳光的照耀下极其显眼,他疑惑地看向约翰,约翰也皱了眉头,敲了敲门板。
几秒后,窗边的人缓缓转过身,负手而立,高大挺拔的身材穿着白袍风姿卓然,刮得白净的脸庞上有岁月留下的痕迹,却难以一眼看出他的真实年龄,浅红的薄唇噙着一抹笑意,高深莫测的深邃眼眸如同洒满阳光的湛蓝海面,熠熠生辉,带给约翰一股撞进心房的熟悉感。
这人是谁?他知道的,一看就看得出,可他说不出来名字。
“坐吧。”男人一摊手,便径自在沙发上坐下,目光凝聚在安格斯身上,越看安格斯,脸上的笑意越是明显。见约翰和安格斯迟迟未再踏出一步,他问,“你们想站到什么时候?”
安格斯被他看得很不自在,从没人用这种眼神看他,他说不出来是什么,也许是长辈对小辈的慈爱,总之他被看得心里发毛。
约翰盯着他的脸,一秒都不曾移开。拉着安格斯坐下,他局促一问:“你是……”
“噢,还没自我介绍呢。”男人恍然大悟般笑起来,冲约翰问,“你猜不出来我是谁吗?小哈特利。”
自从祖父去世,约翰再没被称为“小哈特利”,他愈发疑惑地盯着眼前人,“我觉得你有点眼熟。”
“嗯,也还算你有点眼力,可惜猜不出来。我给你点提示,大胆地猜,”男人的语气不急不缓,意味深长地说,“就是死人,也可以猜。”
约翰一怔,连呼吸都忘了,好一会儿才整理好自己的情绪,低声说道:“抱歉,猜不出来。”
男人无奈一笑,“我是安格斯……叁世。”
在他说连死人都可以猜是他的时候,约翰就料定他的身份会使人震惊得久久不能回神,果不其然,他在心里做好准备,听到他的话时,还是满脸惊愕。
安格斯叁世,曾经安魂会的两大决策人之一,在任十七年,留下的历史便是公开与教廷作对,和艾维斯叁世反目,与法兰杰斯家族为首的财团发生分歧,在一八七二年意外死于那不勒斯,终年叁十八岁。如今,这个早该死了大半个世纪的男人却活生生出现在他面前,一脸轻松笑意,说,“我是安格斯叁世。”
约翰惊呆了,安格斯也不能幸免,他惊异地看着男人,想象不出他得多少岁,因此觉得他在耍他们。
“约翰,你真信他?”
约翰被安格斯叫回神,看了安格斯一眼,陡然明白心里的熟悉感从何而来。他问:“这小子是艾维斯的血脉,你确定要顶着这小子的脸说你是安格斯叁世?”
“哈哈哈,”男人爽朗大笑,反问,“你确定这小子是艾维斯的血脉?”
约翰又惊呆了,安格斯也反应不过来,他还在端详这老头哪里像他,除了没变白的头发,也就眼睛、鼻子、唇……
见两个后辈像雷劈了一样,安格斯叁世徐徐说道:“他也确实可以说是艾维斯的血脉,毕竟我儿子就叫艾维斯,安魂会的艾维斯五世。”
约翰微张双唇,还是说不出话来。
安格斯叁世叹息一声,“我仅有的两个儿子都不像我,还好,”欣慰地看向安格斯,“我的孙子像我。”
约翰和安格斯相顾无言。
就在安格斯叁世用欣赏艺术品的目光欣赏自己的孙子的时候,约翰伸出手挡在安格斯面前,截走他大胆的视线问:“您老人家能说说这是怎么回事?”
“当年的事,我都忘得差不多了。”安格斯叁世望向窗台上摆放的两盆仙人掌,沉默良久,才道,“我父亲教过我,众叛亲离的结果,除了死没有第二条路。当年的我是面临着众叛亲离的下场,还好我能看清他们的把戏,就自己选择死了。从那不勒斯坐船在地中海上,我也不知道飘了多久,就来到非洲。”
他眼里含笑,有一丝暴露本质的狠毒,声音霸道而冷漠,“过去这么多年,我的死对头还有背叛我的,全都死光了,而他们到死都没想到,老子跟他们的距离,不是天国和地狱,只是一个地中海。”
约翰不想听他苟且偷生的历史,只想知道艾维斯的血脉是怎么出差错的。“你假死,你的儿子安格斯四世上位,后来他死的时候,你人呢?”
安格斯四世在一八七二年继承了父亲的地位和权力,年仅十八岁,是安魂会数个世纪以来最年轻的一任决策人,不同于父亲的张狂,他极其温和,也不失手段和谋略,否则无法在接手父亲的烂摊子后稳坐十一年高位,经历艾维斯叁世和艾维斯四世的交接,并拥有谋杀艾维斯叁世的相关传闻,也或许是这传闻,导致他在一八八叁年中毒身亡,年仅二十九岁。
这桩毒杀的主谋傻子都猜得出是艾维斯四世,但没人敢提,因为他完成了对无神论者安格斯派斩草除根的事业,也令安魂会重回一个决策人的时代,真真正正成为欧洲地下势力,黑暗王国的国王。
艾维斯和安格斯的斗争,众所周知,艾维斯赢得无比彻底。
谈及长子,安格斯叁世眼里掠过一抹哀伤,平静道:“始料未及啊。”
“安格斯四世死于一八八叁年,艾维斯五世生于一八八五年……”约翰知道这些人的厮杀一向阴暗又歹毒,但关于后代血脉的事他一点都不敢细想。
“那小杂种杀了我的儿子,给他弄点麻烦,上了他心爱的女人,威胁她,恐吓她,等她分娩了再让她血崩,一了百了,这也不过是动个手指头的事,你说呢?”
闻言,约翰无语凝噎,安格斯一脸不可置信。
安格斯叁世很快恢复一脸倨傲,睥睨众生的气势令约翰感觉自己像只蚂蚁,再想想是韦斯特让他们来的,他更是汗毛林立。没有家族支撑,独自爬到安魂会第十一级成员的韦斯特是安格斯叁世的人,相当于这些年来,他一直在盯着安魂会,盯着他们,什么事他都一清二楚……
“我必须提醒你们一句,男人,最可悲的莫过于不会生孩子,却还是觉得自己会生。事实是,有个孩子称呼你为父亲,你就该感谢女人感谢上帝了。”安格斯叁世嚣张道,“而艾维斯四世该感谢的上帝只有一个,就是我。”
约翰不由鼓起勇气艰涩道:“男人不会生孩子,那你怎么肯定艾维斯五世就是你的儿子?”
安格斯叁世一挑眉,坦然道:“其实一开始我也不确定,唯一可以确定他是那个女人的儿子,毕竟是她生的。等他慢慢长大,通过观察他的模样,我也只能勉强确定。直到——”
他看向安格斯,满意地勾唇一笑,“直到你出世不久,韦斯特告诉我你有一头独特的金发,像我一样,我这才完全确定。我相信艾维斯四世这个小杂种也才确定,所以他恨你入骨,一直要你死。”
“你这么厉害,为什么不干脆杀了艾维斯四世?”安格斯问。
约翰愣了愣,刚要说点什么,阻止安格斯被牵着鼻子走,安格斯叁世就笑了,“他身后有狗,我怕被狗咬。”
安格斯对这个回答明显不满意,他转而换了问题,“你怎么不见你的儿子?”包括那两个名正言顺的孙子,这些人不见,见他这个私生子有什么用?
“因为我见他,不会换来他一声父亲,只会换来一颗子弹,或是一把刀。”安格斯叁世再一次望向窗外,“对他来说,自己身体里流着谁的血脉,已经不重要了,他只是他自己。”
约翰迟疑问:“你是说他知道自己的身世?”
安格斯叁世唇角挂着淡淡的苦笑,“他跟艾维斯四世那杂种多年来都是心里有疑,就是说不出口,不确定。据我所知,那杂种一直耿耿于怀,长子为什么不像他。还好我儿子果断,没有在这一点上纠结太久,不止坐到那个位子,还能在他死后将他的儿子们赶尽杀绝,我甚是满意。”
约翰瞳孔骤缩,这家伙说的赶尽杀绝,就是艾维斯四世的其他儿子和孙辈都已经被艾维斯五世杀了。现在他回头一想,那一群人似乎是在无声无息中淡出安魂会的,他竟然没有察觉到。
“约翰。”安格斯轻声叫唤,凑到约翰耳边低语,“查理,他和亨利都有点像艾维斯四世不是吗?”
被安格斯这一提醒,约翰茫然了。
艾维斯五世不只安格斯一个儿子,他还有两个名正言顺的嫡子,查理和亨利,这两个金发碧眼的小伙子跟祖父艾维斯四世还是有相似之处的,艾维斯四世生前有多厌恶安格斯就有多重视和疼爱这两个孙子。倘若艾维斯五世是眼前这个假死半个世纪的家伙的血脉,那又如何生得出像艾维斯四世的儿子呢?
“有疑问尽管提,别在我面前说什么悄悄话。”安格斯叁世摸着手背,漫不经心地说。
“你知道艾维斯五世还有两个儿子吧,你知道他们长什么样吗?”约翰果断问出来。
“知道,我看过照片。艾维斯四世那个小杂种的把戏真是让人一言难尽。”安格斯叁世慵懒的语气倍显傲慢,“小哈特利,如果你怀疑你的儿子不是你亲生的,可你又除不掉他,你会怎么做?”
“我不知道。”约翰不想被他绕进去,他应该不会这么倒霉才对。
“那你真该学学堂堂艾维斯四世的手段了,安排自己的私生女嫁给他。”
安格斯叁世一句轻松无比的话语,让约翰和安格斯一阵恶寒。
查理和亨利的母亲,来自医学世家古德尔家族的旁支,从小到大的生活轨迹点点滴滴都可以追溯,谁能想到她是艾维斯四世的私生女?反正约翰想不出来,更加想不出来的,是不确定儿子的血统是否纯正,就让女儿与其结婚。
豪门的风流事,约翰见得多了,可也没见过这样肮脏的。
“艾维斯和安格斯,都说是艾维斯赢了,事实上,艾维斯四世可是把他老子和祖辈的脸都给丢光了。当然,这是我一手造就。”
约翰望着他一副胜利者的姿态,心里五味杂陈。
艾维斯赢得人尽皆知,其实输得一塌涂地,而安格斯,从来就没有输过。
安格斯不知道自己都听了些什么,心情复杂,回过神时,只看见男人又用那种眼神,笑眯眯地看着自己。
“带了他们家血脉的,我儿子自己都嫌弃,我也不要。至于你,从你一出生,听说那杂种给你取名叫安格斯,我就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
约翰从他的话里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艾维斯五世喜欢安格斯更甚于查理和亨利,之前他不知道原因,现在知道了。
“他还是个孩子。”约翰提醒道。
早知道等着他们的是这么一头名副其实的老狐狸,他肯定先让安格斯在楼下待着,居然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让安格斯听到了这么多不堪入耳的事,他真怕他跟着变坏了。
“孩子?不小了,他的大伯这时候差不多都要上位了,他怎么还能当个孩子?”安格斯叁世理所当然地说。
“你知道我的名字只是为了羞辱你们吧?”安格斯调整情绪,环抱双手道。
“不是你们,是我们。”安格斯叁世纠正道,“我听韦斯特说你很介意自己私生子的身份,这其实是我见你的原因之一,我想跟你说的是,英雄不问出处,私生子这种愚蠢的说法只出自愚蠢的人,安格斯的骨血里,人只有强弱之分,没有尊卑之别。”
安格斯无动于衷地和约翰对视,“他在说什么?”
约翰垂眸,“我不知道。”
会不会有点混乱?大概就是安格斯3有两个儿子:安格斯4和艾维斯5,等于艾维斯4被戴了绿帽子,但因为除不掉艾维斯5,为了保障血脉,就安排自己的私生女嫁给艾维斯5,因此有了查理和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