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真正的致死原因
作者:
崂山阔落 更新:2023-03-14 14:07 字数:2317
“那么,开始准备解剖。”
戴着全套解剖装备的三澄看了一眼自己要求来复工的凌平,宣布正式开始对这具被烧焦的遗体进行解剖。
遗体的表面已经完全炭化了,但还有一些衣物的碎片粘附在皮肤上,这时候就需要用镊子一点一点地将这些衣物碎片剥离,说不定其中就有能够辅助破案的关键性证据。
“死者的颈部也有一些纤维碎片……这个季节,应该不会戴围巾吧?还是在车里。”三澄从遗体的颈部夹起一片细小的纤维,疑惑地问向旁边过来协助调查的高木警官。
“啊,这个,应该是没有的。河上守也表示她的妻子并没有戴围巾或者丝巾一类的东西。”高木警官说道。
“那这个碎片……有可能是安全带啊……”
“安全带?可是,安全带怎么会出现在死者的颈部呢?”高木警官十分迷惑,一般来说安全带都是从肩膀上跨过,再怎么样也不会出现在颈部才对。
“或许是行凶者用安全带代替了绳索,用来勒住死者的脖子。”站在一边的凌平说道,由于戴着口罩外加感冒的关系声音听起来有些瓮瓮的。
“嗯,那下一步就是检查死者有没有窒息的征象了。”三澄美琴点了点头,用止血钳夹起死者烧焦的眼睑,“眼部没有明显的点状出血。”
“尸体内脏也没有瘀血,都是苍白的,非常混蛋地缺血……”正在解剖躯干部位的中堂也报告了自己的观察。
“死者的颈部也没有肌肉出血,舌骨和甲状软骨都没有骨折……看来套在颈部的安全带只是起到了简单的约束作用,并不是直接致死的原因。但是颈部没有明显的裂口……中堂医生,遗体的躯干和内脏部位有缺口吗?”
“没有,我也很好奇没有缺口是怎么造成这么大量的出血的……”
遗体体内无瘀血,内脏也是苍白的,这是明显的大量失血造成的征象。虽然在案发现场并没有找到大量的血迹,但在高温焚烧的案发现场血液都会变质,里面的水分也会蒸发,再加上用水灭火时混乱的场景,几乎无法从那种现场找到血迹。
“会不会是这里呢?”凌平用止血钳指着死者右侧大腿内侧的一处破口说道。经过半年多的自主学习和实践,他现在已经可以暂时由法医助理顶班成实习法医了,除了没有执照和缺少经验以外,几乎已经可以单独担当一些简单的尸检工作。
这一点上,仅仅是把这份工作当成兼职赚钱的临时工的久部就不如他了,现在还是在做着记录助理的工作,而且经常把自己当成侦探一样去猜测死亡背后的事实。
虽然基本没有几次猜对的就是了。
“这处裂口……好像确实有些不一样。”三澄拿起手术刀,对凌平指出的那处破口进行了局部解剖,“火灾中的遗体由于受高温作用经常会有焦黑、干裂,所以仅凭外表看起来的话很难分辨哪里是损伤,哪里是烧焦所致。”
“所以,这时候就需要切开来检查。”
“啊,果然。”
死者右腿的这个部位总共有三处创口,其中两处刺进了深层肌肉,但是有一处创口直接穿透肌肉,扎破了股动脉。
……
“死者气管内有少量烟灰,说明死者是在濒死的时候起火的,但在火势不大的时候她就已经死去了。”三澄又检查了一遍死者的呼吸道,给出了这样的结论。
“看起来果然是杀人案件,还是很恶性的那种。被刀刺伤、被安全带勒颈、被放火焚烧……”中堂冷笑一声,“恶意可真是掩饰不住地散发了出来呢。”
“辛苦各位了。”高木警官对几位法医道了声谢,拿起手上的一份传真,“物证搜索那边也找出了一些线索,首先是在车内并没有找到死者的提包,据河上守回忆,死者的提包是法国著名奢侈品牌迪奥的一款包,上面有一个金属挂件,属于在火中不会被烧毁的。但我们并没有在车辆的残骸里找到类似的东西,只有一小块镜子的碎片,推测是化妆镜之类的东西碎裂后形成的。”
“这么说也存在侵财的可能吗?”
“目前还不好说到底是先谋财再杀人还是杀人的途中顺便拿走了提包,所以调查方向暂时还没有改变。”高木警官挠了挠头,“然后,对死者和死者丈夫的社会关系调查也陷入了僵局,河上守之前曾经在一线做过警察,处理的多数是小偷小摸的案件,说句不太合适的,真是得罪了不少社会垃圾……而河上小百合小姐由于父亲是大公司社长的关系,更是得罪了不少人。”
“那这样不是完全没法查起了嘛……我觉得你们还是把重点放在因为侵财后来才杀人的方向比较好哦。”三澄说道。
“诶?可是……”
“有证据哦,就是新鲜出炉的法医解剖报告。”三澄扬了扬手里的报告书,“死者虽然连续遭受了安全带勒颈、被利器刺伤、被火焰焚烧这几种创伤,但真正的致死原因是被用利器刺穿了股动脉。”
“股动脉很隐蔽,在人体内的位置也很深,如果不是医生或者像我们这样的法医的话,刻意去刺击股动脉基本是不可能做到的。”中堂抱着手臂接话道,“所以,很可能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家伙,以为往推上捅刀就不会弄死人,结果一下子刺到了股动脉。”
“可是,仅仅依据这一点的话……”高木警官有些为难,他一个小小的巡查部长,没有足够重量的证据的话是没办法改变警方的调查方向的。
“当然不止这一点,还有就是死者的姿势。”三澄将手中的法医报告翻了一页,“死者的头部被控制在驾驶位和副驾之间,很明显是有人用安全带勒住了死者的脖子,又向后拖拽。但如果犯人在后面的话,又怎么越过座椅直接在前面刺伤她的大腿呢?”
“所以……犯人可能是两个人?”高木警官恍然大悟道。
“没错,而且既然一个人控制住了死者,把她向后拉扯,那死者的胸腹部就相当于完全失去了防备,凶手大可以直接用刀子刺击更容易致死的心脏或者其他脏器,为什么要去捅深藏在大腿中的那条股动脉呢?”
“此外,我想死者的手放在身体前侧,而不是去抓那条勒在自己颈部的安全带,应该也算有原因的,那就是她当时正在保护自己手里的提包。在闹市区的超市停车场,遇到两个胆大的抢匪,再加上自己的丈夫是个警察,我想河上百合子肯定不会甘于白白被抢走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