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作者:李诣凡      更新:2023-03-14 16:25      字数:10093
  这是一座民政公墓,除了贩卖墓地安葬逝者之外,这里还有告别厅,火化炉,种种迹象表明,这个公墓的运营单位还是很有服务意识的,知道现在城里办丧事也不方便,索性提供便利,让老百姓一站式解决。这人生的最后一程走到了这儿,也算是安得其所了。
  可是开车的警官在停好车以后,却把我直接带到了从接待处往墓地走中间的一栋小楼里面。我在进楼之前看了看挂在墙上的牌子,上边写着“某某区公安分局,指定法医解剖室”。于是我才恍然大悟,想必是杨洪军知道这种浸泡后的尸体长途运输不便,也容易招人耳目,于是就近联系了一处有条件存放尸体的地方,然后把我给接了过来。
  进屋之后,一个满身市侩气的中年微秃男人凑了过来,满脸含笑与我握手,嬉皮笑脸地说道:“呦,凯爷!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我还以为就我一个人过来了呢!”
  此人正是马天才,想必是在我和杨洪军电话通话结束之后,他就立刻联系了马天才,因为他自己本人身体有伤,无法前来,办案的警员多多不便参与我和马天才调查的事,于是就让我们俩碰个头,好先行了解一下情况。
  我看马天才一脸笑容,低声对他说道:“马大哥,你没搞错吧?这是什么地方,你笑这么撒欢干嘛?注意注意场合,注意注意形象,你是一个侦探,不是瘪三二混子!”
  马天才年长我许多,却被我这么训斥了一番。他可能也觉得是有点不妥,于是挠挠头干笑两声,把我给拉到了一边,低声说道:“凯爷,您既然来了,想必是跟我一样入伙了,从现在开始咱俩可就是同事了,您多多关照!多多关照啊!”我心想这厮哪来那么多客套,于是略去了那些无聊的客气,直接问他道:“你比我先到,在我来之前,你可知道些什么情况吗?见到尸体了吗?”
  马天才纠结着脸,啜着牙花子说道:“哎呦,可不是看见了么?那模样可真不好看,这尸体上血色全无,都发胀了!”马天才说得有点真切,这让我情不自禁联想起尸体的样子,由于我小时候在江边游泳曾经见到过一具溺水死亡的尸体,你被水泡胀后,亮澄澄的皮肤,感觉一丁点外力下,就会皮开肉绽,迸出好些尸体里的浓水来。待会要看的这具尸体,估计也好不到哪去。
  想到此处,顿觉一阵胸口发闷,就想要干呕出来。
  带我来的那位警官对我和马天才说道:“两位,我就在门外等候你们,杨警官交代了,一切以你们为主,有什么事,只管叫我一声就行。”说完他就转身出去,反手替我们关上了门。
  我问马天才,现在就咱们俩吗?马天才说道:“不知咱俩,那屋里还有一个法医,现在正在那儿摆弄尸体呢,我觉得恶心,也帮不上什么忙,就出来候着了。”说完马天才朝着不远处一个防盗门指了指,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过去,上边赫然写着三个字“解剖室”。
  如果说先前那次去警察局停尸房摸尸体,已经算是我的极限的话,此刻的我也预料到,今天接下来要发生的事,绝不会比那天更好过,我只求待会尸体不会一按之下就尸浆乱喷,好让我顺顺当当摸完就好。
  于是我呼出一口气,对马天才说道:“那别愣着了,咱俩都进去吧。”
  我俩敲门进入,开门的正是先前我见过的那名法医同志。一看是我来了,他即便是戴了口罩,我也能察觉到他眉目间的喜悦之情。他伸出手跟我握手,我条件反射似的抓住了他伸过来的手,却敢接湿漉漉,黏糊糊的。低头一看,这名法医跟我握手的时候,手上竟然还带着一副白色的橡胶手套。
  那些湿漉漉的感觉,难不成就是他刚刚才摸了那具被泡胀的尸体,就直接跟我握手了吧?
  也许是见我面露踌躇,法医低头一看,笑着对我说:“小兄弟,别担心,这些不是福尔马林,而是刚才我消毒的时候沾上的消毒水而已。”我这才放心下来,而法医的这句话,也基本上证实了我的猜测:那些浸泡尸体的液体,正是福尔马林。
  进入解剖室,这里并没有太多的布置。于是我很容易就把视线的焦点,集中在不远处一个不锈钢床板上,那个肥胖而发白的死人。鼓足了勇气走了过去,发现这具尸体身上没穿衣物,只是在下身的位置,被盖上了一张薄薄的白色床单。尸体躺在一张铺在不锈钢床板上的类似于吸水垫的垫子上面,上边有不少被尸体上流出的水分而浸湿的痕迹。
  虽然这具尸体我早在半个月之前已经在照片上见过,但是真切地看见,感觉还是有些不同。首先尸体的确如马天才说的那样,处于一个长时间浸泡,有些发胀的状态,但却较之我小时候看到的那具浮尸,却又情况好得多。这不免让我稍微有点释怀。
  尸体的皮肤非常白,这种白甚至有别于死亡后血红素流失,从而造成的那种白法,很像是夏天游泳时间太长,皮肤被浸泡之后的那种白。而当我绕到尸体的头部的时候,却发现尸体面部的表情,却跟我在照片上看到的完全一样。
  他就那么静静地躺在那里,怒目圆睁,嘴角下瞥,脸上那些因为扎针而留下的针孔,随着浸泡时间过长,尸体发胀之后,已经看不见了。但是他眼睛里眼仁黑色的部分,也因为浸泡的关系,有些发灰,变得雾蒙蒙起来。额头上那枚蓝色莲花佛手的印章,依旧清晰可见,就好像平日里去菜市场买猪肉,那猪皮上的合格章一般。
  尸体虽然浸泡多时,却也僵硬无比。皮肤上还有弹性,但那种弹性却难以言表。我围绕着尸体走了一圈,只因先前看到的只有头部和锁骨部分的照片,此刻看了看全身,却觉得诡异万分。因为尸体依旧双手合十,但却并非以一种指尖朝上的姿势,而是双手合拢在肚子的位置,指尖朝下,双脚微微交叉,呈现剪刀状。这样的姿势我自然忘不了,和先前那两名死者,基本上完全一致。
  马天才看上去很是抗拒,站得远远的,眉眼之间全是嫌弃的感觉,他甚至摸出了一张手绢来捂住自己的鼻子。我心想你一个大男人身上带什么手绢啊,突然才察觉到,原来从我进入这间解剖室开始,鼻子里就充斥着一股子刺鼻难闻的气味,有别于以往我闻到过的福尔马林,这里的气味,除了药水本身之外,还有一种尸体的味道。
  那种味道,怎么形容,有些像是白水煮生肉,那种蒸汽里腾发的味道一般。
  第24章 眼珠
  我感到一阵恶心,脸上情不自禁地表现了出来。法医见状,知道我没怎么见过这样的场面,不像他一样,职业就是和死人打交道。于是他拿出口罩和手套,分别递给了我和马天才。
  我赶紧戴上,说来奇怪,当我越是抗拒这样的臭味,那臭味却越发清晰地透过我的鼻腔,传递给我的大脑。短短地戴上口罩的几秒钟里,我几度想要作呕。想到待会儿自己还得给这具发胀的尸体摸骨,不由得悲从中来。
  摸骨术,重点在于骨。所以对方的表情即便和日常状态不同,只要手指按进皮肤后能够摸到底下的骨骼,所得之结果,其实是完全一致的。既然来到了这里,就算再恶心,也不能不做了。正当我穿好手套,走到尸体头顶的方向,伸手打算从尸体下颌骨的方向往头顶摸的时候,却因为没有搞对位置,一下子就把手指陷入了尸体脖子上的那道伤口里。
  这本来没什么,心里尽量不去想就行了,可偏偏马天才那厮,在我手指摸到伤口的时候,发出了一声“哎呀!”的怪叫,解剖室里摆放的东西并不多,意味着比较空旷,马天才的这声叫唤,立刻在密闭的空间里形成了一层层回音。吓得我一下子松手,朝着马天才怒目而视。
  马天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紧对我说道:“对不住了凯爷,我胆儿小,一下子没忍住…”我被马天才刚才那一吓唬,手一下子缩了回来,此刻再想放上去,心里的抗拒又更多了一分。于是我对着马天才骂道:“你既然害怕,那你来干什么来了?来看表演的吗?”
  我语气有些不耐烦,其实我也知道自己的怯懦,我只是用骂马天才的方式,来让自己提提气罢了。只听马天才回答我道:“凯爷瞧您说的,这怎么能是看表演呢?我本来也不知道我来干嘛,但是直到您来了,我才明白,杨警官是要我根据你摸骨出来的线索,展开一些相关的追踪调查…所以这一切啊,还得等您摸出个道道儿来才行。”
  一时语塞,也不知道再怎么说好。于是不耐烦地瞪了马天才一眼之后,我重新把双手一左一右分别放在了尸体的下颌骨上,这次可是看准了才放下的,尽管刚才接触到那伤口时的触感,还无比清晰停留在我的指尖上。
  下颌骨两侧没什么更多发现,基本上和我先前看到照片时候的判断一样,只是往中间摸去的时候,发现此人的下巴上,有一处明显的平坦处,平坦处的中央,则有一道小小的沟壑。一般情况下来说,这种下巴骨的人,是有两个并排的双下巴的,也会因此让脸型呈现一个国字脸的样子。
  双下巴的人大多憨厚实诚,但这人随着时间的改变,免不了涂上种种颜色,身在官场洁身自好尚且不易,不行差踏错,只怕是不容易做到。所以下巴处的骨相,仅做参考。
  继续往上摸去,下颌骨是和上颌骨关节相连的,而上颌骨的边上不远处,就是颧骨。先前说过,颧骨在男性的骨相当中,往往代表着权位,此处讲的是一个较大概率的情况。而事实上能否获得权位或者权利,则取决于先天条件和后天的机遇,从这名死者的颧骨摸上去来看,两头外侧较为狭小,正中央虽然大但却并非十分凸出。整体形状,就好像是切了一半的鸡蛋一样。
  这说明他生前所得到的权位,更多来源于各种机遇,此处又跟此人完整的头型互相吻合,作为一个投机主义者,应该会非常敏锐地察觉到身边的诸多机遇,不管见不见得光,总归是让他给抓住了。
  继续顺着颧骨往鼻梁的方向摸,发现此人山根处虽然因为这愤怒的表情而叠起,但却很容易摸到里头的鼻骨。这说明他的鼻骨距离鼻梁外侧其实很浅,摸到此处,我基本上确定了此人下半张脸的骨相更加贴近于十二字骨相口诀后半句“鹏鹰雀鲸鱼龟”中的“雀骨”。
  于是正当我打算将此人下半脸的骨相与雀骨之说法相互印证,以推断出我前半段的结论的时候,却因为手指按在鼻梁两侧――眼下的位置的时候,用力稍稍微大了一些,只听见“嗤――”地一声,就好像是在拧干一条沾了水的毛巾一般,尸体的眼珠子随着这一声古怪的声响,竟然眼仁朝上,正好把目光对准了正站在尸体头顶方向的我!
  我想我永远都无法忘记那个场面,这个满脸怒容的死者,在我给他摸骨的时候,原本就因为手指的按压,而造成面部表情有过一些轻微的改变,但是当我挪开手指的时候,却又迅速恢复原状。我站在尸体头顶的方向,以我的角度往下俯视着尸体,他的整张面容其实是和我的视线上下颠倒的。本来就诡异得很,此刻眼珠子突然转动,然后死死盯着我,吓得我浑身发毛,一瞬之间,连屁股沟都狠狠地夹拢了一下。
  我连忙撒手,狼狈后退。却在我踉踉跄跄之间,看到死人的眼珠子,竟然又缓缓地恢复到先前的模样。我感到一阵胸闷难受,心脏狂跳如同快穿胸而出一般,即便我站在原地不动,也能够非常明显地听到从我耳膜深处传来的“咚咚咚”的心跳声。
  我错愕地看着身旁两侧站着的法医和马天才,他们也都是一副吓坏了的样子,只不过法医的眼神依旧注视着床板上的尸体,而马天才却注视着我。想必马天才之所以被吓到,是因为我刚才那突如其来地一个后退,他不明所以,于是才被吓到了。这样也好,先前他怪叫吓唬我一次,现在我也回敬了他一次,这就是现世报。
  而法医眼神看着尸体,却面露惊吓的神色,这说明刚刚我看到尸体眼珠子转动,绝非是我的幻觉,因为法医也正是被这一幕给吓坏了,和我的区别只在于他受过专业训练,也常年接触尸体,比我淡定得多罢了。
  我想要开口问他,却不知从何问起,因为刚才那一幕太真实,却又太荒诞,一个死了快一个月的人,不但在死后被人扎针,还被福尔马林浸泡了半个多月,怎么可能突然转动眼珠子?难道说是他冤魂不散,看到我在他的尸身上按来按去,于是重新回魂,好用眼神吓唬我一番吗?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多年的唯物主义教育,让我不能接受鬼怪的存在,起码我认为鬼怪都是自己吓唬自己,人死如灯灭,哪来什么死后回魂?于是在我反复矛盾却不知道怎么问出口的时候,法医却率先说道:“小兄弟,刚才眼睛动了,你看见了吧。”
  我张开嘴想要回答,却发现自己因为惊吓过度,而发不出声音来,于是只能张着嘴巴向法医点点头。法医疑惑地问道,你刚刚是按什么的地方的时候眼珠子开始转动的?我将双手食指伸出,指着我自己脸上颧骨和鼻梁骨和下眼睑之间那个凹陷的部分,但是我的手指却没有接触到我的皮肤,因为我害怕沾上这具尸体的尸气。
  法医看似鼓起勇气走到了尸体的侧面,此刻尸体的表情和最迟一样,于是他深处两只手的手指,分别轻轻按在了我说的那个位置然后问我是不是这里,我点点头。法医开始匀速用力,慢慢地将手指按了下去。
  随着他按压的动作,尸体的眼珠子竟然再一次转动了起来,我因为先前看到过,虽然这次依旧吃惊,但却没有刚刚那么大的动静了,反倒是站在一边的马天才,因为目睹了这一切,竟然吓得声音发颤,连连后退。
  法医按下去之后,尸体的眼珠子还是朝着我的方向瞪了过来。而法医微微松手,眼珠子则微微恢复了一点,再度按压,眼珠子又再度盯着我看。随后法医松开手对我说道:“嗨!虚惊一场,我还以为是诈尸了呢,看样子是因为按压这个部位会牵动连接眼球的肌肉,造成眼球的移动罢了。”
  我这才呼出一口气,心里不停给自己鼓劲,然后重新走到尸体的头顶方向,继续摸了起来。
  尸体的耳骨较之常人相对稍微有些靠后,而且耳朵贴着脑袋,加上此人本身肥胖,于是正面看去,几乎是看不到耳廓的。通常来说,耳朵贴脑,意味着此人思绪缜密,计谋深藏。加之脸盘子较大,则代表着官运亨通,这不免和先前颧骨的骨相又相互吻合。两个眼窝靠近耳朵这一侧的切角处,较之常人稍显狭窄,夹角比较小,这种骨相会导致眼睛的宽窄会比较窄一些,或许眼睛并不小,但显得很小。眼大之人代表着聪慧,眼小之人,则更多了一分狡猾。
  摸完整张脸,得到一些新的信息,虽然不多,但也有所帮助,起码我确定了此人是雀骨骨相无疑。于是我站到一边,取下手套丢在垃圾桶里,嘴里默念道:
  “雀喙虽小能得食,衣食丰隆人不及,做事量小不君子,从来自扫门前雪。”
  第25章 奇门
  这句话,是十二字骨相口诀里对于“雀骨”的骨相描绘。实际上这是一个大范围,是一种大概率,其间个中偏差多多少少还是会有,但是这次现场摸了这具尸体,让我确信了杨洪军和马天才先前对此人的一些了解,和我摸骨的结果,是能够互相印证上的。
  我退到房间的一侧,给杨洪军打了一个电话。电话铃只想了一声就被接起,想必这杨洪军也迫切地想要得知我这边传来的消息。我把我的结论告诉了杨洪军,思考片刻,叫我让马天才来接电话。
  杨洪军在电话里吩咐马天才,立刻根据这名死者为线索,追查他背后的一切,包括他商业上的种种不当行为,道德上的,还有他和那个目前还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神秘组织,种种丝丝线线的关系。
  随后马天才把电话还给了我,杨洪军对我说道:“现在既然已经找到了尸体,你能否根据尸体上查到的东西,顺藤摸瓜,找到他被杀害的地点?”我心想这可有难度,估计不是摸骨和小六壬能够解决的事,于是我对杨洪军说道:“我不敢给你打包票,但是我试试看吧。”
  在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思考了一番,究竟从和下手。俗话说,有了起因和结果,过程就不再那么重要了。可是这句话对于我这门手艺,却似乎不怎么说得通。我是帮助杨洪军查案缉凶的,过程就显得尤为重要。
  于是在挂上电话之前,我告诉杨洪军,把找到尸体周围一切能够调取的监控录像都审查一遍,凶手既然选择了杀人抛尸,且用了这么一种近乎于艺术作品的方式,自然是希望尸体被找到,所以他可能在此之前也做过一些万全的准备,例如抛尸的地点肯定是预先就踩点过,大概他知道这附近的监控力度不够,有机可乘。另外一方面,制作这么一大个玻璃缸子可不算容易,室内还有这种技术的工厂不算很多,细细排查,在案发前后一段时间看看有没有哪个厂子做过这样的东西,如果有,调取当时的录像或者交易凭证。
  最后我告诉杨洪军,这满缸子的福尔马林,不是小数量。福尔马林大多用于化学防腐和净化漂白,但其数量上是有一定限制的。以这口玻璃缸子的容积来算,短时间内想要买到这么多,应该不是容易的事。所以除了调查附近监控,玻璃工艺厂,还得查查这些药用机构。看看有没有哪家一次性在案发时段内,曾经出货过较大量的福尔马林。
  挂上电话后,我心里想着,此刻线索已经掌握了绝大部分,但都并非关键线索。杨洪军要我找到死者的被害地点,从先前我在杨洪军那里看到的死者照片来看,尸体背后的背景是瓷砖,这意味着当初拍下这张照片的地方,应当是在室内。那么很有可能就是凶手在杀死对方后,利用扎针的手段改变了死者脸上的表情。
  也就是说,凶手在下针的时候,尸体是并未完全僵硬的,那就说明死亡时间距离拍照和扎针的时间并不长。那么我要寻找的这个“受害地点”,其实应当就是拍摄这张照片的屋子。这个屋子有可能是死者自己藏身用的,也有可能是凶手的屋子,但是如果是后者的话,就说明死者是自己去了这个地方。
  以死者的骨相来看,不是愚笨之人,既然起初就敢买凶杀人,那就证明他对这个组织有比较多的了解,所以当这时候组织内的另外一个人要约谈自己的时候,换了我肯定会害怕而不敢赴约,由此我基本上能够断定,受害地点就是死者藏身的地方,而凶手是自己找上门去的!
  起小六壬的局,估计还不够查,要反查地点,恐怕得用到一门更复杂的手艺——奇门八卦。可奈何的是,我并不懂得奇门八卦术,好在我认识懂这门手艺的人,那就是我的父亲。看样子我是没办法继续隐瞒这件事了,只能硬着头皮给家里打了电话,告诉父亲我现在需要您帮我起个局,反方向逆推,找到死者此前的第一次重大改变,也就是生变死的地点范围和时间范围。
  想到尸体已经被福尔马林浸泡了这么长时间,让法医确定死亡时间估计也是比较困难的。好在我自己心里知道一个时间,就是那张照片下的拍摄日期。对这个时间我还是相当有信心的,因为如果这个时间是被人作假的话,当初我起的那个小六壬局就不会准确,既然不准确,也就不会在我预测的时间范围内,在东北方向找到这具尸体了。
  父亲问我要起这个局做什么用,我含含糊糊地说了一下,没有说的特别明白,害怕他老人家担心,于是我在说这件事的时候,还刻意装出一副语气非常轻松的样子,殊不知就在距离我不到五米远的位置,就躺着一具恶性凶杀案的尸体。
  父亲会奇门遁甲这件事我一直都知道,据说是早前他跟随一个老瞎子学推拿摸骨的时候,老瞎子教他的。但是这么些年以来,却并未见过几次父亲用到这门手艺。只是偶尔高兴了,玩上那么几把。
  父亲曾说过,奇门遁甲有很多种起局的方式,分为取时,定时,定符头等诸多步骤,和小六壬的大致逻辑看似相同,却又精深许多。同样是在讲究一个时段之内的概率问题,通过层层确定而一步步缩小范围,最终得到一个相对精确的结果。
  看样子,我还得抽时间跟我父亲学习一下这门手艺才行。
  父亲也没有多问,但语气中很明显对我现在正在遭遇的事情还是有些担忧。但是他自来性子深沉,只是告诉我稍微等一会,他这就去给我起局。等待的时间大约有半个小时,如果这半个小时都是在测算的话,那么的确比小六壬要复杂得多。而在这半个小时里,马天才一直在打着电话,好像是不断在拜托他人帮他查询信息一样,具体我没听清,估计也听不懂。而法医则开始按照一贯的方式检验尸体,看样子他起初一直没动,就是在等我来摸骨之后,再开始自己的工作。
  半个小时后父亲给我回了电话,电话里他说了一些我压根就听不懂的东西,例如什么生伤死门,什么休景杜门之类的,听得我糊里糊涂。这些词汇并非没有接触过,而是我没有仔细去研究过。最后父亲告诉我,本卦显示局部艰难,需要容忍静候时机,寻找方向为西北,有利方向则在西南。
  我亲父亲跟我说得通俗一点,父亲跟我解释道:“想要达成这个结果,结果的所在方向是在西北面。但是此处之局部,不确定具体指的是哪个局部,是寻找结果这部分,还是过程突破的这部分。而无非只有两个路子可走,一是赌博选一条路去巡查,二是静候容忍。所查之事在通往结果的时候会遇到瓶颈阻碍,有利的解决方向则在西南。也就是说方向旋转若是没错,西南出线索,西北出结果。”
  父亲说完之后,关切地问我一句,我会不会因此而有危险。我宽慰他说不会,杨警官会保护我的。我仍旧不敢告诉父亲,其实如果杨洪军是杀手黑名单上的一员的话,那么我应该也是身在其中。只是我不知道这个杀手对于我的了解究竟有多少,先前那个犯罪嫌疑人是突然被抓获的,所以关于我的一些信息,应当是还没有扩散出去才对。杨洪军大概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才会派车子来秘密接我。
  随后我又给杨洪军打去了电话,把我父亲的话原封不动地转达了一次,那大概意思就是要他多多以此刻起局的时间和尸体所在的地点为起点,在西北和西南方向多下工夫。
  在完成了这一切之后,门外的那名警察就送我回了家。不难看出杨洪军是刻意不让他知道太多事,这也是保护我的手段之一吧。
  之后等待的几天时间里,我和马天才通过几次电话,后头的几次,他似乎是查到一点眉目。死者虽然明面上是一个企业高官,但暗地里还真做过不少见不得人的勾当,例如欺行霸市,例如涉黑,早几年还曾经有过寻衅滋事的刑事纪录。但是却没有直接的证据说明他背后的势力就是那个神秘组织。
  大约一个星期之后,杨洪军打来电话说,他们查到一些新的线索。而就和我父亲当初给出的卦一样,是在西南面找到的突破。我赶紧问他是什么样的线索,杨洪军却说,电话里说不清楚,你抽个时间到我家里来吧,我们当面谈。
  于是我得知杨洪军已经出院,但是还需要静养一段日子才能继续蹦跶,所以单位上班是不用去了,就在家里养病。我答应了杨洪军,约好当天晚上我就去拜访。
  可在我挂上电话准备去告诉我父母晚上我不在家吃饭要出去的时候,父亲却突然拦住了我。
  第26章 监控
  那应该是我印象当中父亲少有的几次对着我发火。父亲从小就眼盲,虽然我没有和他一起经历过他的童年岁月,但是按照人性的角度来看,想必父亲在成长途中,因为自身残疾的缘故,没少被人奚落嘲讽。
  也正是因此,父亲的忍耐能力,远非一般人所能及。自打我有记忆以来,父亲就是一种非常沉稳的形象出现在我的心里,或许是因为自己身体不完整,才比别人更加努力。同样都是残障人士,我的父亲勤劳踏实,的确比别人过得更好一些。
  所以当这个在我心里温文尔雅,不善言辞的父亲,突然之间朝着我勃然大怒的时候,我当真是吃了一惊。父亲发火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前些日子我请他帮我起了一局奇门八卦用以定位,可是在当天回家后直到此刻,我却没有再跟他继续讨论过这个问题。父亲或许也是一直在忍耐着,等着我自己亲口跟他说明情况,但我却迟迟未说。
  我不说的原因也很简单,这说到底,也算得上是我的私事和我的决定。我本身也已经身在危险之中,说给父亲知道,只不过是多一个人替我担惊受怕而已。于是我一边宽慰父亲息怒,一边把整件事情的经过完整地告诉了父亲。
  父亲听后久久没有说话,但是脸上那担忧的表情,却让我看在眼里,难受在心里。这一切的一切,都源自于我的一句无心的话,当初若是不显摆那一下,哪来后面这么多事。想到此处,我不免懊悔,可如今我也没有退路,这也是一条我不曾预料过的路,就像是在漆黑的巷子深处,我只知道尽头的地方有一道门,可我却猜不出门后面到底是五彩世界,还是万丈深渊。
  当父亲得知我今晚要出去,是去见杨洪军的时候,他一开始是不准我去的。理由很简单,就是怕我在途中遇到什么危险。于是我再三保证我自己会万分小心,直接打车去打车回,并且告诉他如果今晚杨洪军掌握的线索可以一举抓获犯罪分子的话,那我们也安全了不是吗?
  父亲这才答应,但是我没有告诉他,其实抓住了这一个,在凶手的背后,还会有更多个这样的人。
  这对于我而言,是一场看似毫无胜算的争斗,但我还是必须得这么做,就如同我的父母会担心我一样,我也会担心他们,尤其是担心因为我而连累到他们。
  按照杨洪军给我的地址,我大约在傍晚的时候出了门,连晚饭都没吃。打算就在杨洪军家的附近溜达一下,找个面馆随便解决了便是。
  杨洪军的家,住在一片比较老旧的居民区,房子都是大约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的老房子,没有电梯,楼层也并不高。一个小小的社区大门内,有七八栋大小形状都差不多的楼房。每栋楼只有一个出入的楼梯口,但每层楼却又多达七八户人。
  天色还没有完全暗下来,所以我能够在朦朦胧胧中看清这房子的样子,心想着这当个警察也真是挺不容易的,都位及区级科室科长了,却还住这么寒酸的房子,看样子这警察同志说起来跟公务员一个待遇,似乎也不见得啊。
  楼下的院子里,稀稀拉拉凑了一些附近的街坊,大概是都吃过了晚饭,正在外头闲聊。而杨洪军的家住在三楼,当我爬楼梯上去的时候,每通过一层楼的楼道,都能够听到住户们屋里传出来的说话,喝酒,以及电视的声音。
  可能是我从小就住在按摩店,我对于这种集体生活似的社区并没有多大概念,反倒是我的出现引起了这些街坊们的注意,因为我是生面孔,而周围都是住了几十年的老邻居,我的出现,反而让他们觉得诧异。
  按照门牌号,我开始敲门。我本以为杨洪军既然出了院,说明除了静养之外,身体并无大碍。可是谁知道当门打开的时候,我却忍不住心塞了一下。因为开门的正是先前在医院里跟我一个钉子一个眼的小护士,杨安可。
  这场面还是有点尴尬,毕竟那天在医院里,我可是说了一大堆讥讽的话,并且说了将来估计不会再见面。这会儿毫无准备地重逢,我只好无奈地傻笑,然后挠头问道:“诶,杨姑娘好,我来找你幺爸,他在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