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归家
作者:榴弹怕水      更新:2023-03-15 05:23      字数:3752
  “什么味道?”火堆旁,公孙珣接过干烤的薄饼,忍着口渴没去喝旁边河里的生水,但还未下咽就忽然闻到风中带过来的一股隐约的怪味。
  “好像是那边带来的,我去看看。”一名坐在公孙珣身旁的伴当站起身来嗅了嗅,然后径直举着火把走过去查看了。
  众人并不在意,因为毕竟是一阵怪风带来的,应该不会太碍着大家吃东西……而且再说了,在没有水的情况下,这干烤的薄饼似乎更难缠一点,也更吸引人的注意力。
  当然了,大家都有一点安利号背景,又都见识过大疫,得益于公孙大娘常年累月在辽西那边的教导,众人无论如何都还是能忍住不去喝生水的。
  就这样,勉强就着唾沫吃了两口饼子,那边去查探的伴当就已经快步回来了,而且很快他就让所有人都彻底没了食欲。
  “是弃婴,”此人面色铁青。“我举着火把大略看了眼,那沟里全是弃婴,刚死的、死去多日的、被狼鼠啃得只剩骨头的,足足有数十。”
  弃婴、溺婴,在这年头太常见了,公孙珣在辽西也不止一次见过,而且他很早就问过自己母亲这个事情,后者的回答也很无奈。
  说是一来没有节育措施,动辄怀胎,而一旦怀胎也无法轻易能够打胎,只能生下再处理;二来,这年头底层百姓实在是养不活这么多孩子;三来,官府的奖惩制度基本上已经名存实亡;四来,别忘了还有典型的重男轻女……所以,这事根本无法避免。
  只不过……
  “弃婴倒也罢了,只是这附近似乎只有东面有两三个里散落,三四百户人家而已,哪里就会有数十弃婴?”公孙珣大为不解。
  “少主,恕小的直言。”一名公孙珣家中的中年徒附(与主家有封建关系的依附人口,相当于不可买卖的奴仆),此时忍不住插了句嘴。“我家昔日是从青州举家逃荒到辽西的,青州那边,十几年前就也是如此程度的弃婴了。”
  “十几年前就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吗?”公孙珣颇有些震动。
  “可不是吗!”此人诚恳说道。“不是不愿意养,而是确实养不起。百姓贫苦,经常一场大灾大疫就要让整个乡里崩溃,然后我们青州人,要么逃到泰山上当贼,要么就是往边郡那边找活路。当年若不是老家活不下去,我家也不会举家逃往边地……反倒是辽西那里,按照主母的说法,地广人稀,主家压迫也不是很重,所以反而能多养活一些孩子。更别说辽西还有我们安利号,主母可是会鼓励家中的奴婢、徒附收养一些弃婴的,不少弃婴如今都已经长大,向来视主母为神仙般的人物。所以说,不是此地百姓太过于穷苦,而是辽西那里实在是更好一些。而少君自幼在那里长大,自然不知道这边的情形。”
  所谓温故而知新,抛开对方话里拍自家老娘马屁的废话,公孙珣却是顺着这话后忽的想起了自己那位老娘曾经说过另外一句话——边郡这地方,民族矛盾有效的压制了阶级矛盾,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话说,虽然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概念自己老娘都是给自己仔细‘科普’过得,但当时的自己听了这话以后却依旧稀里糊涂,半点都没懂。
  然而此时,听说有数十具弃婴就在自己身侧,联想起辽西的情况,公孙珣却是猛地通透了起来——同样是世家、豪强,并不是边郡那边就会有多么高的觉悟,而是说面对着鲜卑人的强大军事压力,以及乌桓人在身侧给人带来的不安感,那边的世家、豪强愿意为了保持住当地的军事竞争力而对底层让出一些东西来。
  这才是那句话的真谛!
  不过反过来一想,这大汉朝的内地郡国,非但没有军事压力,而且还要为了维持这个局面向边郡输送大量的财物……没错,大汉朝的规矩,边地穷苦,所以那边安抚异族和维持边防的钱都是内地郡国输送过去的。
  那么既然如此,内地这里的世家豪强,又会对底层百姓盘剥到什么份上呢?竟然至于一个暗沟里就出现了这么多弃婴?竟然逼得本地的老百姓跑到有生命危险的边郡去给人当徒附?!
  这一夜,公孙珣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而就在我们这位没有见识过民间疾苦的公子哥暗自烦恼的时候,他不知道的是,那位因为自己走错路而错开的卢龙塞骑卒贾超,这天晚上注定要干出一件震惊乡里的大事来!
  让我们把时间倒回去,来到之前下午的时候,当时贾超丝毫不知道那位好心的公孙家少君和那位同样好心的韩当韩义公要来找自己,更不知道这俩人后来还因为一条小河的缘故走岔了路,然后大晚上的拐到了野地里,冻的跟那啥似的。
  实际上,作为家中次子,在卢龙塞那里盘桓多年未曾归乡,此番又带了好马,又得到了两匹绢,更不要说之前就有积攒、赏赐下来的不少财物,贾超那时候满心兴奋,只想着能尽快回家中见到老母而已。
  而且,他终究是本地人,万万不会走岔道的。
  所以,早在公孙珣那边出发后不久,人家贾超就已经穿乡越亭,纵马来到自家所在的东河亭大桑里的里门前了。
  这里多说一句,汉代制度,十里一乡,又有十里一亭,听起来有些懵逼。但其实乡是民政单位,是从户口上来讨论的。而亭是治安和管理单位,是从防护、邮驿、治安上来讨论的。两者其实都是县里直辖,互不统属,也互不矛盾。
  只不过,亭这个机构由于管理着邮递业务和驿站业务,还有指路的功能,所以天然的有地理指示作用,这才会经常在地址中见到某某亭某某里。
  当然了,再往下,里这个概念却是毫无争议的了,这是汉代最基层的一个行政组织,一般是将一定户口的老百姓集中在一个聚居点进行管理,普遍性设置篱笆、围墙和大门,并且安排一名里长进行管理。这年头也没村子和小区的说法,那么这个里基本上就可以认为是后世一个村或者是一个小区。
  按照周制,一里应该有72户人家,汉代中期普遍性认为一里应该有100户人家。但实际上,各地方穷富不同,人口密度也不同,再加上汉末时期的人口总量相对于开国时期的变动,这时候冀州钜鹿这地方的一里,应该已经普遍性超过100户人家了。而且,也不可能再是标准的十里一乡了。
  “谁是里监门?”贾超喘着粗气,略显无奈的拍打起了封上的里门。“大下午的为什么关门啊?快快帮我开门。”
  里监门,是里长的副手,实际上可能是整个大汉朝最底层的吏员,而在这种远离城市的偏远乡下,一般是由上了年纪做不了农活的孤寡老人来干,也算是给他一条活路了。
  “谁呀?”一个还算耳熟的乡音立即响起。“这里门关上是里长吩咐的,说是为了防狼的,前些日子有狼摸进了对面的三马里,还叼走了两只羊……”
  “郑监门,是我,我是住在大桑树东头贾家的贾超。”说话间贾超就已经听出来里监门的声音,乡音未改,所以瞬间就消了气,反而有了几分欢喜。
  “大桑树东头的……贾超?!”里监门一边开门一边惊愕了起来。“哎呀,真是你,还牵着马带着这么多东西,这是上好的丝绢吗?你是接到书简了?听说北面下了雪,我们还都以为要再等等呢。”
  “等什么?”贾超莫名其妙,然而他思家心切,也懒得和这个姓郑的老苍头废话,所以直接牵马快步朝着家门方向去了。
  “哎呀,这贾超带钱回来是好事,可发了大财回来,未必就是好事啊……”里监门年纪已大,嘴里忍不住絮絮叨叨了起来,但想说什么却也没继续说下去,只是再度从里面插上了里门,然后回自己的小屋里躲风取暖去了。
  冬日下午,不少乡人都在避风处晒太阳,贾超回家心切,路过这里只是微微颔首而已,而他数年都没有回来了,又牵着马,马上还放着丝绢,这些乡人想认又一时不敢认,直到他停到了自家门口方才想起这人是谁。
  只是这个时候,却也不好再打扰了。
  “大兄,大兄!”自家门口,贾超心里欢喜的简直想要直接推门进去,但想到走时,家里的破门就是被自己一掌推坏的,又只好束手束脚的轻轻砸起了这块破木板。
  “二弟,莫非二弟回来了?这么快吗?”院中立即传来一声回应,恰好就是大兄贾平的声音。
  “也不知道有没有带钱来……”这时,旁边又响起了一个有些陌生,但依旧能够分辨的哀怨女声,俨然是贾超离家前不久自己大兄讨得那个嫂子。
  话说这嫂子未出嫁前,乃是邻乡大黄里中出了名的漂亮小娘,只是因为看上了大哥贾平能吃苦会种地,然后自家又有四间房,又有三十亩田,当日还算是里中中产之家,这才嫁过来的。
  “是我回来了,大兄嫂子速速开门。”听到这话,站在门前的贾超忍不住笑了起来,没成想自己这嫂子还是个小心眼,就想着自己的钱……然而,自己此番回家如此走运,连续遇到贵人,不仅带来了本该带来的钱,还有额外得来的马匹、丝绢、银子呢!
  所以,哪里会计较这些呢?
  实际上,贾超骑马来的路上,已经想的很周到了:银子要让兄长拿去给自家添置些许良田;马匹自己要骑着去附近几个亭中看看能不能应募一个骑卒,也算是寻个差事;而这丝绢嘛,母亲年纪大了,未曾享受,先要紧着她做一身好衣服,再拿出来一匹当聘礼,给自己娶一个比嫂子还漂亮的老婆,若是还有剩的,未必不能看在这个嫂子在家照顾母亲数年的份上也给她做件什么衣服。
  正在笑呢,大门已经打开,自家那四间草坯房围成的小院子,还有兄嫂二人赫然就出现在了贾超眼前。
  看到二人盯着自己还有自己身后的马匹如此惊愕,贾超当然是愈发得意了起来。
  “我这里有些肉干,嫂子拿去烧些热汤来,待会一起吃了。”在外历练了多年,贾超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乡中混小子了,张口就很有条理的指挥了起来。“大兄去左右邻居家借些草料来喂马……还有,母亲在何处,我要先来拜见母亲的!”
  “永平元年,祭肜复赂偏何击歆志贲,破斩之,于是鲜卑大人皆来归附,并诣辽东受赏赐,青、徐二州给钱岁二亿七千万为常。明、章二世,保塞无事。”——《后汉书》卷九十.乌桓鲜卑列传.第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