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
作者:Ar18      更新:2023-03-15 16:54      字数:6004
  第60章 【风声】(二)
  因为总分是固定的,只要公布了一位选手的票数,另一位选手的得票数也就自然揭晓了。支持何靖雯的观众立刻热烈地鼓起掌来,主持人顶着雷鸣般的掌声继续说道:“那么何靖雯的得票就是48票。最终得票,江枫,98票,何靖雯101票,何靖雯胜!”
  在观众疯狂的掌声和欢呼声中,主持人举起了何靖雯的手臂。女孩子反而哭得更凶,走过来紧紧拥抱了江枫一下。
  “江枫,有什么想对支持你的观众说的吗?”
  半年的时间,从试音、盲选一路走到这里,最终停在总决赛的门口,心中的感慨确实太多了。江枫拿起麦克,深呼吸了几次,试着平复一下狂乱的心跳,便听到台下一个女声声嘶力竭地喊了一句“江枫加油”。
  他腼腆地笑着朝声音的方向挥了挥手,然后好像回声一般,几乎是同样的喊声在看台四处回荡起来,最后化为连成一片的掌声和欢呼声。
  “我……最初之所以会来参加中国巨声,其实就是想唱歌而已。能够一直走到这里,唱了这么多首歌,我已经觉得非常满足了。谢谢大家。”
  他在观众的掌声中跟几位导师一一握手拥抱,路过看台的时候,分明看到好多观众眼中含着泪,向他挥手告别。
  回到后台休息室时,手机里已经收到了两条短信,都是公布结果之后第一时间发过来的。一条是王燕发的“小枫,无冕之王,好样的!”,另一条是贺景临发的,只有一个笑脸。
  他坐下来,给王燕回了一个笑脸,再翻开贺景临那一条的时候,手指在手机键盘上放了很久,却想不出应该回些什么。
  最终他只是放下手机,把全身的重量都靠在椅背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他的中国巨声,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
  在台上的时候,被比赛太过紧张的节奏所感染,好像只是一项一项按部就班地执行这比赛的进程,完全顾不上个人的情绪。即便是主持人公布他的得分,宣布得胜者是何靖雯之后,他机械地接受了这个结果,大脑中却是一片空白。
  直到现在,从那个绚烂辉煌的舞台上走下来,一个人坐在后台休息室里,听着舞台上观众们给另一位选手的掌声远远地传来,他才觉得自己的双脚再次落回了地上,有了一点真实的触感。
  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真的失败了。败给了那个名叫何靖雯的歌声热烈而狂野的女孩子。
  他的中国巨声,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
  原本上台比赛之前,他觉得自己对输赢没那么看重。能走到这一步,以后在歌坛的发展更取决于自身的潜力,而不是比赛名次。前两季比赛的选手中,排名靠后者发展势头压过排名靠前者的例子都屡见不鲜。所以,只要好好享受这个舞台,毫无保留地把自己作为一名歌手的灵魂展现给所有人,就可以了。
  ——他原本,是这么想的。
  然而真正败下阵来的时候,他才猛地发现,自己的心中竟然有一个声音那么激烈地叫嚣着——想赢!想进年度盛典,想一直唱到最后,拿到总冠军的奖杯,想让更多的人听到他的歌声。
  想在这个带给了他太多感动和力量的最好最好的舞台上,再多留一段日子,多唱几首歌……
  他深深地弯下腰,用双手撑着额头,只觉得喉咙微有些哽咽。那种混杂着欣慰、自豪和深深的不甘心的情绪,几乎要将他整个人都淹没。
  江枫就这样静静地坐了很久,再抬起头来的时候,因为眼睛长时间压在黑暗中,视线都像蒙上了一层雾。
  他眯着眼适应了好一阵才看清面前的人影。贺声宇朝他微笑着,竖起拇指指了指休息室的门口。
  “要不要去喝两杯?你的样子让我觉得好像急需酒精的灌溉。”
  江枫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两人又去了那家twilight。贺声宇开了vip小包,点了两瓶御鹿干邑。
  “我哥喜欢喝人头马,我的话,还是觉得御鹿更好。”他让服务员退下,亲自斟上两杯白兰地,又倒了喝烈酒时用来爽口的冰水。
  江枫一路都没说话,如今等贺声宇倒好了酒,便拿起酒杯,也不顾品酒的讲究,一口干了下去。
  “诶……你慢点喝啊,喝这么急容易醉。”贺声宇连忙把水递到江枫手上,有些担忧地说道。
  冰水的冷更能激醒人对酒的敏感度。一口冰水咽下,喉舌间萦绕的顶级干邑醇厚的香气更加浓郁,酒精的热度迅速从喉咙扩散到全身,让江枫整个人都沉浸在一种温暖的慵懒之中,几乎微有些醉了。
  他又想贺景临来。最初去他家那次摆在茶几上的獭祭大吟酿,那句毫无常识的“有酒就够了”,冷战时作为白旗送来的雷司令冰酒,两人一起喝得无比欢乐的灵武羊羔酒,还有喝啤酒的时候总能开出“再来一瓶”,只凭一个吻就能认出他喝的是朝日黑生……
  手机上那条没有回复的短信还开在前台。他滑开屏保,盯着那个小小的笑脸看了半天,酒精的刺激让他的眼眶微微湿润,看着屏幕的视线已经不太清楚了。
  “没什么好失落的,你在中国巨声这个舞台上的表现已经足够惊艳了,我现在甚至觉得,任何时候,只要给你一支麦克,你就能用音乐打动所有人。知道吗,我现在特别骄傲,当初发现了你的人是我……”
  面前的人一边慢慢品着酒液,一边这样说道。嗓音、动作和有些模糊的身影,都跟记忆中的另一个人是那么相似。
  ——正是我最先发现了江枫的才华,如果将这块原石打磨成为耀眼明星的过程,我却没有参与其中的话,对于我这个原石发现者来说,未免就太遗憾了……
  “要试试吗?”面前的人轻柔地说着,把一个东西递到他的手上,他怔怔地看了一会才辨认出来,那是一支燃着的香烟。
  香烟对于嗓子的伤害甚至比酒精还要严重,江枫平时都是从不吸烟的。然而比赛失败的沮丧让他有种想要好好放纵一回的冲动,平时从来不碰的东西,现在反而带上了极强的魔力。他只犹豫了一会,便接过来,狠狠吸了一口。
  特别馥郁的植物香气瞬间在他的肺中蔓延开来,近乎做_爱时绝顶前一刻那种酥麻绵密的快感从脊柱直冲上脑门,让他的呼吸立刻变得火热。他用不太清晰的视线看着手中的烟头,总觉得那支烟的味道无比熟悉,却又想不起是在什么时候尝到过。
  “小枫……”面前的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离他非常近了,健硕的身体几乎贴在他的身上,说话时炽热的呼吸扫过他已经渗出了些许薄汗的颈项,潮湿而麻痒的触感让他一阵轻颤。
  那个身影和嗓音,跟记忆中的另一个人,完全重叠在一起。
  ——小枫……
  发烫的嘴唇贴上他一直微微发抖的唇瓣时,混乱而模糊的大脑中,有一根弦生生崩断了。江枫猛地想起那支烟馥郁浓厚的香气到底是什么——
  大麻!
  前世他也并非完全没碰过这些东西,在底层的摇滚乐队中,上台演出之前抽点叶子可以让表演更high,是所有人都心照不宣的惯例。但对于有志在歌坛长久地走下去的职业歌手来说,爱惜羽毛是最基本的事情。中国的社会在这方面态度还相当保守,任何艺人跟毒品沾上一点关系被曝出来,就相当于职业生涯彻底完了。
  “大麻”这两个字让江枫一下子清醒了,无论是那杯酒还是吸进肺中的那一口烟,甚至是比赛失败那种沮丧放纵的情绪,都彻彻底底完完全全地醒了。他用力推开压在身上的人,照着贺声宇的侧脸狠狠扇了一巴掌,坐直身体深吸了两口气,把一杯冰水都倒进手中,拍在火烫的脸颊和脖子上。
  包房中的气氛尴尬地沉默着。半晌贺声宇点燃一支烟吸了一口,吐出烟雾的时候,好像轻叹了口气。
  “我知道你是谁。……这种事情确实很不可思议,可我就是知道。”
  他猛地抬起头来看着江枫,眼神极其凶狠,却带了些绝望的味道。
  “我就是不明白,我到底哪一点比不上我哥?你想唱歌,想玩音乐,想出专辑——能给你这些的人是我啊!是我把路瑶的嘉宾给了你,是我给你出single,是我熬了无数个晚上给你写歌编曲,他贺景临都做了些什么,让你对他这么死心塌地?!”
  江枫从没仔细想过自己对贺景临是怀了一种什么感情,至于贺声宇的事,就更没想过了。一连串的诘问让他一时根本答不上来,只是怔怔地坐在那里。
  贺声宇用那种凶狠刻骨的眼神盯着江枫看了一会,而后又吸了一口烟,自嘲地大笑起来。
  “就因为他是你的那个什么‘小头儿’?你真以为我哥这种人,家里会让他去酒吧驻唱玩乐队吗?他根本就不是你当初那个队友,是你认错人了。”
  江枫花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这句话的意思,只觉得大脑里面“嗡”的一声。随即贺声宇把自己的手机抛到他的手上,他翻过来看了一下,只见上面是一条搜狐娱乐的新闻,大标题赫然写着——
  “中国巨声江枫《sleepsong》编曲有原型,原北落师门乐队成员冯骁对新演绎表示欣赏”
  第61章 【风声】(三)
  那时江枫脑中蓦地一片空白。他木然捧着手里的手机,只觉得屏幕上一个个黑体的小字都像是毫无意义的图形,能够映在他的眼中,却无法将语义的信号传入大脑。
  但由色彩和图形组成的两张封面照片,他就算不愿,也还是好好地辨认了出来。
  第一张照片是他站在中国巨声的舞台上演唱《sleepsong》时拍摄的。摄影师照了他左侧四分之三的侧面,照片中的他闭着眼睛,眉头微蹙,神情显得无比陶醉而专注。
  第二张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男人侧身坐在一架三角钢琴前,身材微有些发福,圆脸短发,正热情地笑着,一看就是毫无镜头感的普通人的一张最日常的照片而已。
  然而那个五官和样貌,扶在琴盖上的颀长有力的手指,还有身上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场,都在向江枫传达着相同的信号。
  他确实认错了。这个人才是小头儿。
  “不可能吧……不可能的,你在骗我!我一定是喝醉了,现在整个人都不对劲……”
  江枫捧着手机的手臂剧烈地发抖。他有些慌张地丢下手机,又狠狠拍了拍自己的脸颊,之前拍在脸上的凉水沿着脖子汩汩地流下来,沿着衬衫领口滴到胸膛上,凉意激得他打了个哆嗦。
  前世跟小头儿玩乐队的那段时光,是他最纯粹的追寻梦想的日子。所以他才会直到现在还记得这么清楚,音乐伙伴的每一个颦眉笑目,在舞台上热烈的呐喊,富于激情的演奏。那双天生就适合键盘乐的大手完全张开时能轻松够到13度,炫技的段落让人眼花缭乱,就好像最神奇的魔术……
  坦率地说,照片里的这个胖子,跟江枫记忆中的小头儿并不像。那时的小头儿还是很瘦的,哪怕是相貌已经定型的成年人,一旦发胖,五官都会有很大程度的改变。如果只论长相的话,明显是贺景临要更接近江枫印象中的那个人。
  所以,这一定是哪里弄错了吧……照片里这个人到底是谁他并不认识啊……
  江枫这样想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忽然想不起小头儿的样子了。那些原本清晰无比的记忆都像蒙了一层乳白色的浓雾,任他再用力去看,也只能看到一些模模糊糊的黑影。
  “……我骗你?我?骗·你?”贺声宇把手中的干邑杯重重砸在茶几上,“嘭”地一声响让江枫无比混乱的思绪彻底停滞了。
  “当时鸽子踩你炒自己,结果被你发现《光芒》也是抄的,本来是百口莫辩,只要曝出来就两败俱伤鱼死网破的事。结果你是眼睛长歪了还是怎样,愣是把我哥认成了著作权人之一。还有什么比这更方便了么?果然我哥稍微下了点饵,你就消消停停地和解了,还乖乖签了熠美,把自己放在我哥眼皮子底下让他看着,呵……”
  贺声宇深深地盯着江枫,咬着牙一字一顿地说道:“到底是我在骗你,还是贺景临在骗你?”
  江枫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对着贺声宇张了几次口,都没能发出声音,最终只是尴尬地笑了一下。
  “对不起,贺老师我……有点累了,想先回去了,今天多谢你请我喝酒……”
  他说着就转身往包房门外走,走到门口的时候被追上来的贺声宇一把扯住了手臂。“小枫!”
  大概是贺声宇手劲太大掐得确实疼狠了,江枫回过身来的时候,眼中已经噙了泪水,让贺声宇猛地愣了一下。那一瞬的工夫,江枫已经甩开他的手,快步走了出去。
  录影结束时就是晚上10点多了,这样一场风波下来,正经到了后半夜。马路上已经没什么行人,过往的车也很少。江枫一个人在路灯昏黄的灯光下慢慢走着,满身凉水被晚上的风一吹,只觉得头疼得几乎要裂开。
  之前也有一次,像这样大半夜在马路上走。那时身后还有另一个人开着车,死皮赖脸地跟着。
  ——到底是我在骗你,还是贺景临在骗你?
  从vip小包房里逃出来,外面开阔的空间让江枫的大脑清醒了不少。他一点一点地回想着自己跟贺景临的事情,这才发现,贺景临竟真的没有任何一次,明确说过自己就是小头儿。
  两个人最初见面的经历一点都不愉快。贺景临的话每一句都冷得让他不舒服,甚至还搬出吸毒的事来威胁他。现在再看,简直就像是,急切地无论如何一定要逼他和解。
  “我不清楚你是从哪听说的这首《黑洞》,但你既然知道这首歌,也应该知道它的原作者是谁,这场官司安戈自己是打不赢的,但如果由我出面的话……结果会怎么样?”
  ——没有任何一个字,说过他就是这首歌的原作者,甚至没有说由他出面的话楚天王的官司就能够打赢。一切的一切都是点到即止,其余的部分,留给江枫自己去补全。
  大概就像他最初想的那样,《光芒》这首歌,只是跟北落师门完全无关的人在听过《黑洞》之后,对那段爱尔兰哨笛的旋律私自演绎和利用的产物。然而这样一首国民情歌,若是被曝出抄袭的丑闻,无疑是对贺景临毫无污点的履历表和整个贺家名声的抹黑。
  所以,这一切只是为了维护那首《光芒》、确保江枫不要把抄袭的事情曝出去的一场骗局?后来在贺景临家里看到的《prelude》,管风琴的演奏,还有开出了“再来一罐”那天晚上的倾情告白……
  ……就只是为了加深他心中贺景临就是小头儿的印象,演的一场戏而已?
  如果是这样,他从最初在twilight见到贺景临,朦朦胧胧中叫了那声“小头儿”的那一刻,就已经交了自己的底牌。能把这样一句话玩到这种程度,该说实在太精彩了吗?
  ……何苦呢?
  原本他就只是想和解,也没打算把这件事闹大,甚至如果不是贺景临那份整整26页的合同,他都想放弃唱歌回去安安分分地念书了。
  贺景临你做这些是何苦呢……
  从twilight到江枫家里开车只要半小时不到,走路得走上三四个小时。江枫一路神情恍惚,机械地迈着步子走下来,竟然没感到累,也许是大脑太过混乱,无法准确接收到身体的信号了。
  夏天日照长,时间还早天就已经很亮了,他在小区门口刚刚出摊的卖早餐的小推车那里买了雪菜包和紫米粥,插进吸管喝了一口,刚熬好的粥还很热,烫得他喉咙一阵阵发疼。
  回到家里,他翻箱倒柜了半天,又找出那个蓝色的小优盘插在电脑上,下载了一个误删恢复的软件试着恢复了一下。再打开的时候,原本在吴欣家看过的那些图片,都好端端地保存在优盘里。他点开了几张,杀毒软件并没有提示有病毒。
  江枫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把全身的都陷进沙发里,这才终于感到累。腿早就走得没知觉了,但是心特别累。
  他缩在沙发上躺了一会,算算时间贺景临该起床了,便拿出手机打他的电话。
  电话对面的人几乎是立刻就接了起来,男人好听的嗓音从话筒中传来:“小枫,怎么起这么早?昨天录影辛苦了,我还以为你今天会想稍微睡个懒觉。”
  江枫沉默了半晌,疲惫地轻声说道:“……睡不着。我想你了,想飞过去看你行吗?”
  “好啊,”贺景临没任何犹豫就一口答应下来,“让程露安排一下,给你放几天假,出来散散心。我现在在广州呢,这边好玩的地方不少,唯一的缺点就是天气太热了。等你来了带你去陶陶居吃早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