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作者:
苏朵朵 更新:2023-03-16 10:01 字数:4523
“咯咯咯……”一阵令人极不舒服的笑声传来。
眉心扭头一看,是小罗氏。这女人孤零零一个站在沧浪园门口,阴恻恻得吓人。
前世,眉心其实挺同情这个女人的。
小罗氏虽是罗家大房的嫡女,娘亲却去世得极早,继母对她面热心不热,爹爹眼里又只有儿子,遂造成她温顺又敏感的性格。罗氏让她作儿媳妇,就是觉得小罗氏性子软,好拿捏,还能省下一笔不菲的彩礼钱。亲上加亲的好事,何乐不为?
嫁过来之后,夫君尚开阳是个粗鲁汉子,说不上好,也不上坏。但指望他能理解女儿家的细腻婉转的心思,比让母猪上树都难,更别提什么心有灵犀,琴瑟相合。
新婚燕尔时,两人也算恩爱。日子久了,小罗氏的肚子一直都没动静,境况就难熬了。
小罗氏不仅每日早晚要喝三大碗黑黢黢的苦药汁,还要吃各种古怪偏方。有一回,眉心就亲眼瞧见小罗氏面无表情端着一碗活蝗虫在吃,恶心得她三天吃不下饭。
后来她听说,小罗氏还吃蛤蟆、蜥蜴、蝎子……
在尚家,小罗氏不仅事事看婆婆脸色,还要担心丈夫会到外面寻欢问柳,养私生子。
这种日子看眉心看来,简直生不如死!
眉心联系她,以为她们同是天涯沦落人,引她为知已。谁想到最后还是应了一句老话,可怜之人必要可恨之处。她前脚刚跟小罗氏掏心掏肺,转脸人家就把她给卖了。
她的真心,在人家眼里一文不值。
“玩得很开心吗?”小罗氏悄无声息地走过来,一双眸子又毒又亮,盯得人极不舒服。
眉心脸色一沉,转身就走。
“别急着走嘛,咯咯咯……”小罗氏阴阳怪气捏着嗓子笑,“姐姐可是好心来告诉你,为何昨晚上尚玉衡宁愿睡到书房,都不愿碰妹妹这个大美人,妹妹想知道吗?”
☆、第12章 一念起
眉心回她的是一记白眼。
莫说她知道,就算不知道她可能从小罗氏口中听到真话吗?
“鲁妈妈,喜鹊,关门放狗!”眉心冷笑一声,转身折回里院。她走得极快,异常决绝,似乎在摆脱什么可怕的东西。
“阿眉?”鲁氏瞧出眉心的不对劲,柔声劝道,“你别信那个女人的话,她……”
眉心盘膝坐到窗下的软榻上,闭目淡淡道:“鲁妈妈,我想一个人静一静。”人在暴怒之下,往往会做失去理智的举动。方才她满脑子都是一个声音:尚玉衡这混蛋,一定是去找外面的野女人了!一定是!这个声音不断嘶吼着,叫嚣着,恨不得吞噬一切!
长这么大,娘亲对她的教诲少之又少。
出嫁前,容氏也只陪着帘子状似很随意嘱咐她一句:事前不冲动,事后不后悔。
当初她执意要嫁给尚玉衡,任何人的话都听不进,一意孤行,最后她后悔了。
可后悔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比如说现在,她可以撕破脸逼尚玉衡休了她。也可以虚与委蛇,维持着幸福的假象,过着疑神疑鬼的日子。
然而,这些都不是她要想要的。
就算尚玉衡是去找他的心上人,又与她何干?她又何必自寻烦恼?如若尚玉衡心里有她,自不会欺瞒她、背弃她。如若没有她,她更不必伤心。
最坏的事,她已见过,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如此静静想了一盏茶后,眉心渐渐平和,不复方才的暴戾不宁。
“小姐……”喜鹊从窗外探进脑袋,可怜兮兮道,“你打吧!我绝对不跑了,小姐就你别生气了……”
“傻。”眉心伸出纤细的指头,轻戳小丫头的脑门,笑了。世上还有这么多人关心她,挂念她,因她的一个举动一个表情而惶惶不安,她又有什么脸面自怨自艾呢?
人啊,不能太不知足。
眉心站起身,长长伸了个懒腰,眉眼弯弯道:“去告诉鲁妈妈,我今儿想吃口水鸡、红烧小排骨、麻酱炖鸡蛋……对了,顺便去把尚玉衡那个小厮茂林叫来……”
“哦……”喜鹊缩回脖子,觑一眼眉心的脸色,看起来确实很正常,才蹦蹦跳跳的去了。
茂林到时,眉心正坐在窗下翻开帐册,默默清算她手头上的所有资产。身为商家女,琴棋书画拿不出手就算了,算账再不会,就不要苟活在世上浪费粮食了。
沈家在江南富甲一方,如一棵盘根错节的千年古树渗透到衣食住行每个角落,大大小小的铺子遍地开花,但在京城却出人意料的收敛。偌大的京城繁华之地,沈家只有“金玉满堂”、“天衣坊”和“绿杨春”三家铺子,甚至别无分号。
江南的玉石、丝绸和茶叶名扬天下,生意自是兴隆。货物皆是沈家商队亲自押送至京,京城的铺子只算个落脚处,根本谈不上经营,日常管好帐目即可。
京城的这三家铺子,静静伫立在京城最繁华的文昌街上,颇有些遗世独立的傲气。至少明面上看,不依附于京中的任何达官贵人,凭得只是口碑。所以世人认定沈与国公府尚家结亲,一个为权,一个为钱,各取所需而已。但眉心很清楚,凭沈家的人脉和财力,就算是京里的亲王府都能说上话,哪会将小小的破落国公府放在眼里?
不过是沈家家训,尽量不卷入朝政罢了。
当然,也只是“尽量”而已。官与商自古就互为皮毛,沈家居江湖之远,在江南混得风生水起,京城里头那些贵人们却也不得不打点一二。沈甫田特意将沈家大管事鲁俊达派来京城,就是怕眉心不懂事,任性胡来。有这个人镇着,眉心只需坐在家里数钱就行了。
眉心苦笑,原来她在爹爹眼中就是一只“米虫”而已。
茂林不敢贸然进内屋,只隔着屏风恭敬问道:“少夫人找小的有事吗?”
之前他只以为眉心就是那种满身珠光宝气俗不可耐的富商之女,成亲前,他默默为自家俊雅无双的爷掬一把同情泪。可见到真人之后,相貌,气质,举止,谈吐,竟比他见过的所以世家小姐都更像世家小姐。就连身边的丫鬟都伶牙俐齿,娇俏可人……
咳咳,当然,这不是重点,不是重点啊!
昨晚上闹出这么大动静,他家那位爷居然没寻他麻烦,怕是也对这大美人动心了吧?他还听有才那帮混账东西说,他家公子还为了新少夫人跟罗氏翻脸了?哎呦,这可真是……
大快人心!
那帮死女人,他早就想抡起大耳刮子使劲地抽……抽……
“茂林,你去大夫人那一趟,就说我要把沈家陪嫁过来的东西全搬到沧浪院来。”眉心头也不抬,淡淡吩咐。仿佛在说“今儿的天气真不错”,十分轻松自然。
茂林顿时傻眼了!要他去找罗氏讨东西,这是与虎谋皮啊!还不如杀了他干脆!
“怎么,你不愿意?”
“愿意,小的太——愿——意——了!”茂林咬牙切齿。大爷的,果然越漂亮的女人心越狠!
眉心笑眯眯道:“你怎么还不去?”
“小的这就去。”茂林眼含热泪,“若天黑之前小的还没回来,少夫人记得明年这个时候给小的烧点纸,小的感激不尽!”说完,头一昂,一脸悲壮地走了。
“噗……”躲在窗子外面的喜鹊笑得肚皮都快破了。这家伙,好逗!
眉心根本没指望茂林真能从罗氏手时把嫁妆讨回来,她这么做,一是告诉罗氏那帮女人,她沈眉不是好糊弄的。二是杀杀尚玉衡身边这小厮的威风,前世敢跟她玩心眼,我玩死你!
喜鹊轻手轻脚蹩进来,好奇道:“小姐,你又要玩……做什么?”
眉心让喜鹊取出笔墨纸砚,喜鹊研磨,眉心提着笔出神,想到一条,便往宣纸上写。
首先,这门婚事绝不能贸然毁掉,得先跟爹爹通气,慢慢告诉娘亲,等娘亲能接受了再说。既然暂时走不掉,吃的穿的得舒舒服服才行。尚府比不得家里,最新鲜的吃食、最新款式的衣裳自的人殷勤送上门。而现在,她吃的东西都是鲁叔一大早去菜场买,鲁氏亲手做。就连洗衣、打扫都是鲁氏和喜鹊在做。要知道,鲁氏一家人在沈家是半个主子,哪里做过粗活?
沧浪园里是有两个做粗活的婆子,但都太老。又不是自家人,用起来也不放心。
所以,先得让鲁伯伯送几个手脚伶俐可靠的下人过来。
其二,白氏该如何安置。现在上头有老夫人镇着,罗氏只敢暗中搞点小动作。一旦老夫人西去,罗氏第一件事就是分家,把累赘三房踢出门!
眉心打算盘下一间药铺子,训练好得力的人手,留给白氏作傍身之用。
其三,她在京城一定要有自己的铺子。
人活于世,首先得能赚钱养活自己。别看沈家上下几百人父慈子孝,一派祥和,那是因为有她爹在。可爹爹再强悍,也总有老的一天。他们只有她这一个女儿,到时候他们能靠谁?
她必须要强大起来!
最重要的一点,她也不能让自己闲着,闲则生事。明儿一早就京城里转转吧,顺便“微服私访”自家的铺子,总比闷在房里胡思乱想的好。
想好之后,眉心迅速落笔,写好吹干,折好,等小鹌鹑回来送给鲁大伯。
下面该写家信了。
这回眉心却提笔良久,无法下笔。她总算体会到什么叫“心中千言,不知所起”的苦楚。喜鹊在一旁瞪大眼睛看着,连大气儿都不敢喘。
眉心闭上眼,想象如果她与尚玉衡相处得很好,如胶似漆,会是怎样的心境?
一想之后,她才明白人们为何老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前世她根本都没想过写家书,满心满眼的都是尚玉衡,哪有闲工夫管爹娘的死活?就连死之前,她满脑子也都是男人的背叛令她生不如死,丝毫没有顾忌如果她有个好歹,爹娘亲人们会如何?
幸好,她醒悟了。
情啊,爱啊的,跟自己的至亲相比,算个屁!
眉心想了想,只匆匆在纸上落下一行字:女儿很好,爹娘不必担心。
再多说一句,她都怕被心细如发的娘亲看出端倪。
转眼已至晌午,鲁氏摆好饭菜,招呼眉心来吃。
眉心走到鲁氏身后,一把抱住鲁氏,闷声闷气道:“鲁妈妈,辛苦你了。”
鲁氏吓了一跳!她现在有点看不透眉心,不懂这孩子究竟在想什么?转过身,望着眉心的眼睛,小心试探道:“阿眉,你是不是又有心事瞒着阿妈?”
“没有啦。”眉心扯出一个大大的笑容,“鲁妈妈,小鹌鹑和鲁叔还没回来吗?”
“他大伯留他们吃饭,不回来了。”鲁氏狐疑地盯着眉心,“真没事?”
眉心拿起筷子,岔开话题:“哎呀,今儿这红烧小排骨一看就很好吃呢……”
鲁氏才没那么好糊弄,犹豫了一下,神色凝重道:“阿眉,就算你不爱听,阿妈还是要说。阿眉是觉得新婚第一天,姑爷就急着出门,定疑心姑爷出去见什么不该见的人吧?阿妈是过来人,可以很明确告诉你,男人若是当着众人的面儿说出去有事,那必是有正事儿。况且,阿妈看得分明,姑父是个正人君子,断不会在外面行蝇营狗苟之事,阿眉不要胡乱猜忌。”
“哦。”眉心敷衍一笑。是啊,她前世也是这么认为的呢!
鲁氏眉头一皱,叹气:“你这丫头,什么都好,就是从不听人劝。”
眉心这才敛起笑意,放下筷子恭顺道:“嗯,鲁妈妈的话阿眉会认真记在心上的。”
“你啊你……”鲁氏无奈,把冷好的蛋羹递到眉心跟前,“吃吧,多吃点!”
事实上,眉心确实冤枉尚玉衡了。
☆、第13章 凤翎卫
大楚凤翎卫,也唤作“金吾卫”,是拱卫京城和宫城的御林军精锐部队。
凤翎卫平日并不需要时刻跟在皇帝身,在举行诸如封禅登基祭祀等隆重大典时,才须凤翎卫锦衣华服执戟前行。与罗氏等人想象中那种“皇帝吃饭在一旁看着,皇帝上茅房在一旁闻着,甚至皇帝与妃嫔行鱼水之欢也要在旁边听着”的近身侍卫根本不是一回事儿。
史书记载,东汉开国皇帝光武帝刘秀年少时,只是个没落皇族,一介布衣。刘秀曾经去长安求学,在街上看到执金吾走过,场面甚是壮观、阔气,大为感叹,发出了“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的感慨和向往。这句话广为流传,引发了许多“乱世枭雄”的共鸣。
所以说,大楚的“凤翎卫”,相当于朝廷的将帅预备营,与国子监太学生不过是武与文的区别。
大楚世家子弟,年满十六便可投考凤翎卫,三年一次,每人终生只有一次机会。只要入得了凤翎卫,除非太烂糊不上墙的,三年期满后都能封个从五品下的游击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