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作者:
月下金狐 更新:2023-03-16 17:24 字数:7393
杜和回头见谢承祖进了房间,才伸手指了指赵石脑门,“你小子真是走了狗屎运知道吗?要不是大人,你想还娶妻?直接拖到营门口先打一百大板,看看死活再说……”他哼声道:“你当大人不知道你和曲家的事儿?那是他故意避开了,曲家告不了状,实在没办法了,才出此下策,将苦水往肚子里咽,否则,就以你对人家姑娘干的那事儿,这辈子头拱地也别想娶到了。”不过他下句话没说,大人他也不想要就是了。
赵石当然知道其中厉害,看的就是大人站在哪一边,要是站在曲家那边,哪有他什么好,急忙点头,“真不知如何回报大人。”当年若不是谢承祖见他还有口气,杀出重围时以马驮了他一路,他也早就命丧黄泉了,如今连亲事也是托了大人的福,哪敢有什么想法,打他百板子,也绝无怨言。
“好了好了,看你那一脸怂样,人都走了,快坐坐坐,赶紧挑。”
可这时候,几人心里哪有刚才的兴意,郭兴桌子下支着脚,忍不住凑杜和旁边低声问道:“大人拿走那盒首饰,要送给谁啊?”
“你说谁?”明知故问。
郭兴沉默片刻,随即道:“大人手头那么紧,哪存下过钱?一年的俸禄及朝廷的俸米,统共加一起才只有百来两,这一下扣光了,明年怎么办?”虽是天天在营房吃用,花不了多少银子,可也不能一年都没进项吧,就为了买点首饰?虽然库银有大笔进帐,可大人从不取一分一毫,一笔笔都登记在册,花在哪了都要查帐。
“你懂什么?”杜和看了看书房的门,随即凑近郭兴悄声道:“大人有多上心,你又不是不知道,天天心里都挂着呢,手里有多少银子都巴不得送人眼前,只可惜啊,人家未必稀罕……”虽然现在落得抄家流放,但毕竟是昔日丞相之女,吃的用的住的不知比这卫安城好上多少,那眼界派口可不是寻常小门小户家的女子可比,想要在人家那里讨个好不知有多难,他都可怜大人。
“前几日不是让我收了那一位的假籍贯吗?这几日大人就让人将两张僧籍上的人,上数祖宗八代,连坟头在哪都查出来了,昨儿个刚入籍册,盖了官章后,还在大人手里呢,我还偷翻了翻,名儿还是籍上那个名儿,上面的画像那可是妥妥的那一位,半点破绽都没有,我猜大人这次是想名正言顺的接人入府。”说完以肘抵了抵郭兴,“现在就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郭兴也是听的发愣,这意思就是好事儿将近了?随即便咧开嘴,有些心照不宣的与杜和“哈哈”一笑,不过心下到底是觉得慢了点,“要我说,大人就是给惯着,还讨她的好,直接就……女人么,管她以前是什么身份,天王老子,睡了以后,都得死心踏地的跟着咱,还用费这样的劲,越是这样越蹬鼻子上脸,给她一遭厉害就知道老实了。”
杜和看着他冷笑一声,“那么细皮嫩肉的,要换你,你舍得?”谁喜欢谁心疼。
郭兴这么一听,顿时支支唔唔不出声了,心道要他有个喜欢的女人,又长的那模样,还是那么金贵的人儿,他比大人还夸张呢,一个小手指头都不舍得碰。
其实他们这些兵营的,别看个个凶神恶煞,外人都道是粗鲁汉子,女人见着也都吓的直躲,娶个亲也不太好娶,可实际上,真成了家的十个有九个疼老婆。
有血性的男人没有冲女人逞强的,家里横的那都是窝囊废!
两人声音极低,熊廷宪与赵石真未听清,正想问二人在说什么悄悄话,郭兴却大手一挥,“快点快点,磨叽啥?看把杜哥都急什么样子,人家现在急着老婆孩子热炕头,你们懂不懂?不是说,晚上的时候比金子还要贵。”说完指着赵石:“快点快点,别打扰杜哥回家搂媳妇,紧赶紧挑一个。”
最后,在他催促之下,赵石还是选了其中金子最粗最重也是最俗气的那套,项圈粗的能压断脖子,当然,也如意料中遭了曲二小姐的嫌,不屑的撇撇嘴,随手丢到一边,是绝不会戴的。
书房中,谢承祖坐于梨花案上,手里拿着那只已打开的精致的盒子,里面的首饰在烛光下,随着角度折射着耀目的光芒,金中镶嵌的宝石质地纯净,浅粉,湛蓝,玫红,玉黄四色交相辉映,细节之处透着用心打磨的灵动,毫无半点金银的俗气。
会喜欢吗?应是喜欢的吧?
他看了半晌,才伸手不确定的拿起其中一只细细的脚链,缠绕在指尖,几道金线,看着十分脆弱,仿佛轻轻一扯就断开来,就与她的人一般,金贵的很,他丝毫不敢用力,看着指上精美的金线与嵌合的四色宝石,思绪不由想到林中雪地那一夜,在临时粗陋的地屋中,燃动的火光下,手中的那一只冻的可怜兮兮的雪粉玉足,若是戴在上面,不知又会如何的情景,他轻轻摩挲着手中的纯粹的宝石链,似记起了那若凝脂般的触感,唇角微微放松下来。
可每当想起那样施舍般的语气,与骨子里透出的不得不敷衍的眼神,又只觉得心口那一片沸热之心,似被人踩到了脚下碾动,他下意识的用力的攥紧手中的宝石,最后烦燥的将其扔回到了盒子里,单手用力将盒盖摁了下去,随手丢到了一边,起身走出书房,眼不见为净。
第四十一章
清晨的空气十分寒洌,却也新鲜的很,厨房早早便生起火来,瑞珠将秋时坛子里腌的酸黄瓜条与酸茄子,捞出一小碟,将坛口又盖的严严实实。
转身打开锅,里面糯米已散出浓郁的米香味儿,随即碟子里酸溜溜的小菜用切了切,稍稍割开只有手指大小的小茄扭子,整个皮浅紫色,刀轻轻上去一切,割开的刀口里,便流出了浅紫色的汤汁。
这是小姐最喜欢的小菜,以前在府里时,若不爱下饭了,便让丫头到厨房菜坛子里取这么一小碟,那一顿最少也能食半碗,又酸又鲜十分爽口。可惜她手艺不如檀府的厨房,调味儿的香料也少了些,腌出来的比府里时,总归少了那么点鲜味儿,但酸口倒是浓郁,小姐每日早上都是要吃那么一点的。
看着外头天刚刚亮起,想到坊市正是早饭热闹的时候,瑞珠便收好了厨房的火,从厨房空坛子里摸出了平时买菜剩的铜钱,数了二十多枚,便轻手轻脚出了屋、
寻常人家早饭也就凑和着昨晚的的剩饭剩菜,或半个馍子吃了,可瑞珠自小到大在府里,意识里就没有凑合两个字,小姐虽然亲娘去的早,可在府里的时候,精雕玉琢粉团一般的小姐是最得檀老爷的喜欢,下人自然不敢在吃食上苛刻,待十二岁掌了夫人留下的嫁妆,手里十数间铺子,大把的银子,衣食住行更是精细,早中晚三餐一餐不能少,每顿都是变着花样,也连带着身边的几个丫头,也从没有糊弄的概念。
之前手头银子不丰没有条件,可现在有了银子,哪里省,也是不肯定吃的方面节省了,天知道,这些日子,天天吃糙米饼有多难入口,现在只要闻着那生潮了的味道就不想吃了,都不知道小姐是怎么咽下去。
她将小坛子放入竹篓里,提着悄悄出了门,锁好后,反复看了两遍,才匆匆往坊市赶。
有条离得近的集市就是方便,一拐进去,就是烟烟袅袅的饭食香味儿,她熟门熟路的走进这条坊市,豆浆做的最香的那一家,买了五文的豆浆,见旁边刚出锅的葱油饼,烙的黄澄澄油滋滋的,上面还有没消去的油泡。
小姐不太喜欢太油的东西,但瑞珠最喜欢,摸出几文买了一张,又拣了家人最多的五色小龙包,挑着五个肉馅五个菜馅的装了一纸包,周围有人拿到手就吃,肉馅的汤汁香味儿,飘的到处都是,惹来不少来买早饭的人问价钱。
价格当然是实惠又物美价廉,途经卖芝麻糖的铺子,想到厨房用光了的糖罐子,又用剩下的钱包了一小包芝麻糖,东西装了满满一小篓,却只用去二十来文,这让在府里习惯给厨房填银子的瑞珠,每每都觉得不可思夷,没出府之前,她还从未体会到,一把铜板,买上一篓的东西那样的感觉。
换在以前,定是不屑的,二十文的东西,那是能吃的吗?别是吃坏了肚子,可是现在,周围都是这样的小老百姓,混在其中,竟然有种充实感,一路上脚步飞快。
当然,如果不有昨夜守备大人的摔门而去,她会更高兴些。
进了院子,见卧室的小轩窗已是微微支起,知道小姐已经起来了,她赶紧进了厨房,切切整整,一会儿工夫便端了碗碗碟碟,向房内走去。
掀了门帘,一股暖热舒服的香气扑面而来,贴身伺候小姐的几个丫头都知道,这是小姐身体天生带着的体香,年纪越大香气越浓郁,是很特别,很暖的香味儿,自夫人去世之后,小姐体香这事很少有人知道,老爷也从未说起,周围人便是闻到,也以为是用的什么香料,府里的两小小姐,还追着讨过,最后也只道是夫人留下的香料,只剩最后一盒,才不了了之。
虽开了小轩窗,但屋里仍带着昨夜炭火保留下来的暖意,小姐下了暖炕,脚上也没有套罗袜,只光着粉嫩的玉足,汲着放在室内柔软贴肤的薄棉软鞋,弯腰在水盆里那里洗漱。
暖炕上的被褥已经整整齐齐的被放进了方角柜橱里,炕案也已搬到了暖炕边,皆被清扫过,十分的干净。
瑞珠将手里的食盒放到桌上,赶紧爬上炕,将轩窗支的杆子拿了下来,关好,口中不由埋怨,“小姐,外面冷着呢,刚才来就开着窗,着凉了可怎么办?”
檀婉清只松松的用簪子挽了头发,以清水清了面后,将干净的细棉布轻印在脸上,吸去了水珠,擦了擦手才方方正正的挂在椅背,随即才回身道:“早上的空气最新鲜养体,大阳高了就混浑了。”
瑞珠嘟了嘟嘴,小姐什么都不挑的时候,她觉得不像小姐了,可是挑剔的时候,也是让人哑口无言,哪有人连吸口空气都要选着新鲜的时间。
反正她是说不过小姐的,只得关窗后,将食盒里热着的早点一一拿出来。
檀婉清自圆角香楠柜上,取了一只沉甸甸的圆肚瓷瓶,轻轻打开了塞子,向手微倾瓶身,不一会儿,从里面流出三两滴透明的蔷薇水,在手心弯了一小滩水渍后,才将瓶知扶正,小心将口塞严放好,手心合在一起,轻轻的揉开,慢慢地覆在脸上,顿时,一股清雅浓郁的花香味,扑面而来。
祈馨朝女子香妆是非常繁盛的,随身各类的香脂香丸,润面润身的香花玉露品种繁多,单单胭脂便分了各种质地,膏粉片块,浅浅淡淡十数种颜色。
瑞珠自坊间挑挑拣拣买的这一瓶,不算上等的花瓣的蒸馏液,香味儿也没有什么层次与韵调工艺与京城玉露阁里最好的仙人承露相去甚远,但也还算润衙香腻,聊胜于无。
檀婉清肤容天生丽质,本就生的白,平日无需什么粉黛妆饰,加之多年在府里精细调养,自己也极注意营养血气的补充,肤白唇鲜,不点自艳,平日不出门时,也只需用点花露膏脂。
轻轻的揉过了手背,皆润上了香露,才汲着软鞋回身。
对小姐这样早起后,卧室里不爱穿套罗袜,光着足套鞋的行为,瑞珠也早已见怪不怪了。
上暖炕的时候,瑞珠眼尖的看见小姐雪粉足根处那一块艳如桃粉的红色,那是两日前被冻伤的痕迹,不由道:“亏那药铺的伙计说的天花乱坠,比京城的紫苏膏差远了,小姐的脚连擦了两日还不见好,怪不得只卖半两银子。”往日用紫苏膏,早便消了的。
檀婉清也毫不在意,脚底下好的慢些也无人看得,脸上的几处倒是早早消了。
她坐在桌前,扯过薄被盖住脚,这才看向小小的案几上,装于瓷盘里,摆的错落有致的食物,颜色搭配的十分有食欲。
吃饭并不单单用嘴,也要满足眼晴的重要,秀色堪餐,是一种审美的愉悦,视觉的美餐。
常人见到好看的食物,自然会高兴多吃一点。
檀婉清便属于天生对美的事物极度敏感的人,习画也是因此而衍生的兴趣,并不只喜欢画,所有美的工艺,景物,都在她喜欢的范畴内。
这种喜欢,并不是非得华光溢彩或金银美玉,是处处存在的,一片开满粉色的桃林,或窗前一截随风摇摆优美频率的柳枝,亦或是古旧的手工艺品。
檀婉清先一样样看了看,然后才拿起筷子,在最喜欢的粢米团的盘中,挟取了一块。
粗陶制的圆盘不算精致,但衬着五块粢饭团,就似一只只白胖免伏在土上,瑞珠做什么都胖胖的,样子十分憨态可掬发,既有趣,又十分有入口的食欲。
瓷碗中是奶黄色鲜榨出的豆浆,大概是放在食盒中温了一会儿,上面一层浅黄色的油渍起了一层皮,喝入口中有着浓浓的豆香。
“里面放了芝麻糖?”檀婉清喝了一口后,细细看了看上面在浮的芝麻细粒,且比以前原汁原味多了点甜。
瑞珠嘴里咬了金黄色的饼,只觉饼烙的好香,见小姐问,便匆匆咽下去后,道:“厨房的糖用光了,我顺便在坊间买的,小姐觉得怎么样?”她知道这浆子跟檀府时带枣子与杏仁的口感不能比。
檀婉清点点头,“很香,醇香可口。”她又喝了一口,才放下碗,挟开粢饭团,饭团外层是和大米与糯米包裹,才出锅的糯米晶莹剔透,表面一层油润,里面是腌的黄瓜条与酸茄子,还卷了金黄的蛋皮,吃入口中十分爽口,白色紫色黄色绿色配在一起,眼晴见着也是享受。
再见到盘中摆成一圈,中间一点的八个四色婴儿拳大小的小包子,虽然挟错了一个肉馅,腻了点,但是她还是又挟了两个素馅,吃的津津有味儿。
瑞珠嘴里咬着油饼,看着小姐慢条斯理的吃着舒心安逸,心头涌起一股小姐心也太大了的感觉,昨天守备大人那样走了,小姐竟然完全没放在心上,不仅一夜无梦,睡的香,早上还比平日起晚了些,看着半点担心也没有,瑞珠心里却是惴惴。
檀婉清心中清楚,既然他从一开始便没有出手对付两个弱质女流,便也不会因昨天的话恼羞成怒,亦或翻脸无情,何况昨日她也并未说什么,自然无需恐慌。
用过饭收拾了桌子,檀婉清坐于沿边,伸手取来雪白的罗袜穿上,并将笔墨纸张铺于案上,打算画一幅雪景,便听到外在突然传来了门环的响声。
屋里拿针线的瑞珠,顿时惊了一下,抬起头看了小姐一眼,在小姐如常的目光下,慌乱放下手里的线,去院子开门。
第四十二章
相比北街周边的几个游散坊市,城东大街一条要更加体面。
桥南面和东大街相连,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是茶楼,酒馆,当铺,还是脚店、肉铺公廨等,应有尽有,到处可见商铺外摆放的绫罗绸缎、珠宝香料、香火纸马等,来往街市行人,来来往往,人头攒动,颇让人目不暇接。
檀婉清身着一件厚实的夹袄,瑞珠本想给小姐带上那件她刚缝好的绸质披风呢,冬日里正好可挡风,可檀婉清出门时却道不用,让她放回了屋里,因鲜红的绸料担心扎眼。
可是现在两人走在东大街时,便见许多女子都着了披风,海棠红,茜草色的,肉桂色与秋香色的,各种颜色质地的绫纱罗绢锦缎,精棉,或是卧兔儿毛料子,普通的奢侈的,看的人眼花缭乱,大概是待久了穷人的坊市,都不知道这城中还会有这样的繁华市井了。
瑞珠边走,边有些埋怨:“便说出门的时候穿着了,小姐非要担心,这街上都有人穿着了。”她可比小姐清楚的很,这坊市里狗眼看人低的很,之前买东西时不知被送过多少次白眼,那滋味儿可不好受,她可不想小姐也受上一遭,那披风正好能撑着场子。
待回头看小姐身上的夹袄,还是粗面料子,瑞珠不由叹气,这次出来就是给小姐买些布料做衣服,小姐就要做夫子了,总要做两身出门穿的衣物吧,家里那些旧衣麻料,如何穿的出去。
檀婉清二人边走边看,好在今儿个天气不错,也没觉得冷,却是逛的久了些。
这条街道两边店肆林立,布庄与绸庄尤其多,只要在店中选好布料,花些钱就可定制心仪的款式,完全手工制作,这个时候也没有批量生产的。
瑞珠这丫头针线活一般般,衣服虽然也能做,但是手头不快,店里的绣娘裁缝若三日能裁剪做好,她就要做上十日八日,檀婉清也不愿为了件衣服,让瑞珠日日磨洋工,而她这个平日几乎不怎么拿针线的,就更不提了。
转了一会儿,便离开布店,打算寻一些成衣铺,京城时,这样的铺子颇多,一件件做好摆于案前,若被客人选中,穿着合适可直接买走,若不合适,便再扯了料子替人量身制作,可卖也可做样板,十分灵活。
可这样的成衣铺,卫安城却是极少的,走了一圈,也只在边角旮旯找着一家,店里有新衣,也有旧衣,左右分开,倒也收拾的干净。
这种铺子虽说也是成衣铺,但实际已算是旧衣铺子,里面有许多当铺典当的衣物,及一些富裕人家的淘汰的旧衣服,自然也有农家自己织布做的粗布衣,价钱十分低廉。
瑞珠一进去,见着那些明显别人穿过的,便嫌弃的要拉檀婉清出来,她低声道:“小姐,咱可不能买这个,谁知道那些衣服之前被什么人穿过,如果是死人身上扒下来的,那多晦气呀,我们还是去扯好料子,我熬夜给小姐做吧。”
檀婉清匆匆看了一眼,也觉得旧衣确实不妥,转身便往外走。
铺里的四十多岁一身青花袄的老板娘却是从里间出来,见了二人便热情招呼道:“两位姑娘来买衣服?给谁买?可以进来挑一挑,我们这儿男的女的,胖的瘦的,小孩的老人的,什么衣服都有,价格也公道,比扯新料子做划算多了。”
既然人家已迎了出来,檀婉清只好问道:“不知店里有没有新的已做好的成衣卖。”
那成衣店的老板娘走近了,上下打量二人一眼,在檀婉清脸上多看了两眼,才道:“那当然有了,我就是裁缝,平日也接一些活计。”
说完转身自里屋取出篓子,里面装着衣服,“姑娘想必是等着穿吧,当铺会收到一些布料,送到我这里,这些都是用那些料子做的,男衫女衫都有,就是数量不多,你看有没有你能穿的。”
檀婉清与瑞珠相视一眼,也不好掉头走,便上前自篓里拣起衣服打量,都是叠好的,男衫比较多,女衫反而少,那老板娘解释道:“姑娘也别介意,这些都我闲时做的,挑着自家人的尺码,若卖不出去,我们也都能穿的。”说完取出一件女子的襦裙,道:“你看,料子用的厚实,双在压边,这个时候穿着不透风,暖和着呢。”
女衫平平无奇,瑞珠看一眼便不想再看了,拉了拉檀婉清的衣袖。
檀婉清却是目光一转,看向了她缝制的男衫,相比女衫,男衫做的是用心多了,数种不同款式,且新旧料子一眼就能看出来,新料子都未过水,上面都还着一层包浆,手感十分明显。
拿起一件冬日的裌衣,一层面子,一层绢做的里子,入手滑软,倒是瞧的过去,另贴身衣衫里都贴有内絮棉絮,便是裤料,也都是双层,用的缫丝的下脚料,用作充绒,摸起来轻薄而保暖。
檀婉清想了想,挑了两套与她身量接近的男衫,询问价钱。
成衣铺老板娘还有些不舍,直道:“……姑娘好眼光,这两套我可是费了工夫了,原本是打算捎给我儿子的,他在外乡读书,可惜离的太远了,一时半舍捎不过去。”
“这些料子都是精心挑的,厚实舒服又实在,价钱肯定没有布庄贵……”成衣铺老板娘说了个数。
檀婉清也未还价,便让她将衣服包了,让旁边的瑞珠付了钱。
出了门时,瑞珠还在旁边惊讶的看着自家小姐,“小姐,我们买男人衣服干嘛,就算去学院,也,也不必穿成这样吧。”
“这样穿更方便些,买的肯定不合身,有些大了,回去的时候,你再帮我改改。”檀婉清道。
瑞珠只得应声,再想到小姐的样子,穿着男衫,或许可压压呢,便也认了的将包袱拿在手里,寻思着回去怎么改才能好看些,毕竟男衫对女子的花色衣物来说,还是太素淡了些。
成衣铺子有些偏僻,两人出来时,拐过小巷,迎面碰到个一身酒气的浪荡子弟,身边跟了个小厮,时不时掺扶他一把,在离得近了,醉眼熏熏的瞥到对面人的脸时,突然的打了个颤儿,眼珠子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