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6节
作者:渝人      更新:2023-03-17 10:28      字数:1952
  “姐——”
  两人同时出声,前者波澜不兴,处变不惊,后者气息微乱,心气不稳。
  “我都知道了,你不用多说。”
  夜辉月总算镇定下来,斟酌半晌,“姐,你没事吧?”
  “没事。”
  “那张照片是真是假?”
  “真的。”
  “……可以告诉我原因吗?”只有弄清楚真实情况,危机公关那边才知道如何着手。
  “一个……朋友,遇到点麻烦,拜托我解决。当晚凌晨去,大概三点出来,四点回到别墅;第二天白天,有些事情需要处理,九点到,接近午饭饭点才出来,应该是那时候被拍到的。”
  言简意赅,把一切交待得清清楚楚。
  “好,我知道了。公关部已经着手拟写通告,姐,你放心,不会有大问题。”
  夜辜星轻嗯一声,挂断电话。
  拿出平板,点进微博,果然,看到一大串留言,参差不齐,有好有坏。
  “呵呵……原来会叫的狗不咬人,不会叫的狗才凶悍!”
  “楼上的,麻烦你漱了口再出门,好吗?因为,你嘴真特么臭!”
  “玉女变*?啧啧啧……表面看起来倒是干净,没想到私生活如此糜烂。”
  “肿么破?本宝宝受到了一千万点的伤害……没有爱了……再也不会有爱了……”
  “我的女神,你不能掉下神坛啊啊啊——”
  “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卧槽!被骗了?!本大爷要精神损失费!”
  “我只有呵呵哒。”
  “本大爷今晚就去那什么蓝魅酒吧等着,说不定能爬上女神的床呢?【**笑】”
  好多不堪入耳的字句,夜辜星视线急速掠过,不做丝毫停留,平静的脸上,看不出丁点儿气急败坏的神色。
  就这样静静看着,周身的气场却越来越冷,降至冰点。
  撇开这些不和谐的声音,真爱粉的力量还是不可小觑。
  首先,被“良心狗仔”出来的紫衣粉丝后援会会长方薏茹发表了洋洋洒洒,长达千字的博文,可谓字字珠玑,句句见血。
  博文开篇,便细数夜辜星的出道历史,整整两年,从《城市上空》到如今的《玫瑰雄狮》,甚至包括香奈儿茶潋广告,以及与成芥合作完成的专辑,此间,小紫衣留给大家的印象,是努力的,低调的,走红之后,也并非像其他明星那样,不停接通告,增加曝光率。
  “她以优雅的步伐行走在这个圈子里,用坦荡的姿态面对每一位观众,她是明星,但在我们心里,她只是一个演员——用灵魂诠释每一个角色的内心!”
  一个出道至今没有丝毫负面新闻、用实力证明一切的女人,会酒吧夜蒲,厮混无度?
  就是打死她,也不会相信!
  然后,将安少的身份,及如今夜辜星拥有的一切娓娓道来——
  “安少帅成这样,我家闺女还看得上其他男人吗?酒吧夜蒲?真是好大的笑话!”
  “放眼整个娱乐圈,你良心狗仔给我找一个比安少更帅、更有钱、更有型的男人出来!我家闺女又不是傻,夜明珠不要,去捡那死鱼眼珠?你丫脑袋被门夹了,还是被驴给踢了?!”
  最后,一个总结,完美收尾——
  “我家闺女不是那样的人,就算出现在酒吧也一定另有隐情,再说,这照片儿上可是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你丫凭什么就一口咬死我闺女是夜蒲而归?!你不是喜欢爆照吗?把正儿八经夜蒲的照片拿出来啊?!有些人,心里三分地跟针尖儿一个样——气量小呗!看我家闺女红,就急吼吼往人家身上泼脏水,你特么还要不要脸了?!”
  博文一出,紫衣粉们纷纷转载,强大的粉丝影响力瞬间就把这篇长微博刷上热搜头条。
  借着这股东风,“良心狗仔”不出意外地火了一把,平均每秒钟都被人,口诛笔伐,甚至还有些狂热的紫衣粉说,要人肉他,把这人给扒拉出来,游街示众。
  夜辜星也及时作出回应,对不实的一切坚决否认,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必要时候会请警方加入,立案调查。
  态度之强势,让人刮目相看。
  或许是《城上》里萧晴一角太过深入人心,观众对夜辜星的印象一直都停留在“挺乖挺恬”、“邻家女孩儿”的层面上,而《胭脂泪》中,桃小妖和上海滩交际的形象定位虽妖娆美艳,但却依附男人而活,多了几分软弱的儿女情长,少了自身独特强大的气场,到底有些不尽如人意。
  加之,生活中的夜辜星嫁入豪门,低调得近乎隐士,除了必要的电影宣传,很少再看她出席活动,甚至一连拒绝了各大卫视的综艺邀请。
  以上种种原因,都给夜辜星蒙上了一层神秘面纱,出道两年以来,观众才发现,他们似乎对这位影视界的红星知之甚少。
  如今,强势的态度一出,众人对她的了解似乎又更进一步。
  想来也是,能够得安隽煌青睐,又成功嫁入安家这样顶级豪门的女人,没有三分脾性,太说不过去。
  刚放下手里的平板,电话就响了。
  “煌……”
  “没事了。”男人沉沉开口,带着安慰和心疼。
  夜辜星眉眼染上暖色,轻嗯一声,她不知道远在千里之外的他如何得知国内娱乐圈的事情,也不在意他究竟会如何处理那个爆料的人,她只知道,只要有这个男人在她身边,一切苦难,都无足轻重,一切危险,都势必转危为安。
  “你动手了?”夜辜星挑眉。
  声音瞬间冷了八度,“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