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作者:春溪笛晓      更新:2023-03-18 13:01      字数:2994
  贺焱一路上的紧张忐忑突然消失了。是啊,这里是他家,他爸是这里的当家人呢,他怕什么。
  贺焱哼了一声:“你当这里是饭店?刚来就想吃吃吃。”他没有上前和贺凛打招呼,而是大步往里面迈,“走吧,我去叫人给你做。”
  林烁觉得贺焱那副“真拿你没办法”的模样真有趣。他回视目光落在自己身上的贺凛一眼,跟在贺焱的身后一览贺家本家的真容。
  贺凛收回自己的视线,问了一句:“跟在小六身边的人是谁?”
  被问到的青年一愣。他也想知道林烁是谁啊!长得那么、那么……
  贺凛从青年神情里得到了答案。
  这家伙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只盯着别人的脸看而已。
  蠢东西。
  能一句话化解贺焱那种不安和暴戾的人,他居然只看那张脸?
  虽然那张脸确实好看得有点过分。
  作者有话要说:
  贺总打滚:不许对别人笑,不许打别人主意!
  林导:好好好。
  贺总不知道为什么还是不开森。
  第13章 想都别想!
  林烁自在地和贺焱吃早餐。
  贺焱见林烁吃得轻松,心情也莫名放松下来,没了来时那同手同脚的紧张样儿。
  不再忐忑,贺焱终于想起了正事:“爸爸让我回来后先去见他。”他勉为其难地补了一句,“顺便让你也一起过去。”
  林烁点点头。
  贺博远应该早就知道他们到了,想想刚才他们是把贺博远晾在一边,林烁心里蛮爽的。
  他很感激贺博远对林厚根伸出援手,但,也仅仅是感激而已,并不代表他认同贺博远的做法,并且对出卖自己身体这种事甘之如饴。
  作为回报,他会尽力履行合约义务,好好在贺焱身边守个五年。和贺焱相处,比和贺博远、贺凛那种人相处要轻松得多。
  林烁亦步亦趋地跟在贺焱身后。
  贺焱敲开门,贺博远正在办公。在贺焱记忆中,贺博远永远都在忙——从来不会抱他,也不会和他说别的话,更不会教他什么东西。贺焱又开始紧张:“爸爸。”
  贺博远抬起头,淡淡地扫了他一眼,目光落在林烁身上。林烁还那么年轻,身上裹着厚厚的、雪白的羽绒外套,像个白白的雪球儿。可即使穿得略微臃肿,还是看得出他那模样有多招人。
  贺博远转向贺焱:“去你爷爷那边了吗?”
  贺焱一愣。
  他老老实实地摇摇头。
  贺博远说:“去吧。”他看了眼林烁,“林烁你留下,我有些事要问问你。”
  贺焱心里打鼓。
  林烁是贺博远让他挖到公司的,难道林烁其实是贺博远放到他身边监视他的?
  不过也不对,贺博远要是想让他身边放人,哪会这么明明白白地说出来!看来是想从林烁这儿了解一下他的表现!
  贺焱仔细想了想,心里的忐忑少了大半:他上班摸鱼的事应该没被林烁发现才对!该做的事情他都有做!公司发展势头好像还挺好的——
  贺焱喜滋滋地去找贺老爷子问好。
  贺焱一走,书房里陷入沉默。
  林烁从来不会让人冷场,可他不知道该和贺博远说什么。
  察觉贺博远一直在打量自己,林烁毫不避讳地抬起头与贺博远对视,眼前的男人强大、冷静、理智,冷漠似乎是从他骨子透出来似的,让林烁从内心深处就对他心生警惕。
  林烁安安静静,并不说话。
  贺博远说:“林烁,你后悔了吗?”
  林烁一怔。
  时间仿佛又回到了许多年前,林厚根去外地取胶片,他跑去一家商店穿着小熊套装做圣诞节兼职。
  夜深了,别的员工都陆陆续续回家,他一个人守在店里看外面的灯,不想回电影院那边。
  突然,他注意到窗外的长椅上坐着个人,看起来大概三四十岁左右,衣着整齐,不像醉汉,可却一动不动地在那里坐了很久。
  他忍不住套起小熊头套走出去。
  出去逗对方开心。
  他确实有点多事。
  看到别人不高兴的时候,他总想让别人高兴起来。
  看到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他总想帮别人度过难关。
  这种要命的性格为他带来了很多麻烦。
  比如眼前的贺博远。
  那个时候,贺博远居高临下地向他展示了贺家的能量,并且告诉他:只要他愿意离开林厚根当他的儿子,这一切都可以是他的。
  权力,地位,金钱。
  那对一个普通的小孩来说也许是十分遥远的东西,可林烁不一样。
  林烁心里烧着一团火,那团火让他比同龄人早熟、比同龄人了解这些东西能为自己带来什么。
  这样的诱惑,谁能拒绝呢?
  只要把整天骂骂咧咧的老头儿扔开,当这么一个有权有势又有钱的人的儿子,就能拥有金钱与权势!
  林烁从未忘记过贺博远当时的目光。
  那冷漠之中带着几分嘲弄的视线,每次想起来时都让他全身所有细胞为之颤动,每一根神经都被一直无形的手拉紧。
  那么看重感情、那么看重相依为命的爷爷的你,舍得放弃这样的诱惑吗?
  贺博远根本不介意将贺家的权势与财富,更不介意自己亲生儿子能不能继承自己的一切,世上所有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毫无意义——都可以用来作为玩弄人性的筹码。
  林烁拒绝了贺博远。
  从此之后,他与贺博远再也没有任何交集。
  直至林厚根病重。
  在生死面前,一切坚持都毫无意义。
  林烁愿意做任何事,换取林厚根一年——甚至一天的生命。
  更何况只是出卖自己的身体。
  身体被占有,骄傲与尊严被践踏,对他而言都是微不足道的东西。
  是的,微不足道。
  后悔吗?
  为自己放弃那样的好机会而后悔吗?
  贺博远用一纸合约让他“卖身”给贺焱,不就和当年带他去吃好东西、带他去看好风光、带他领略财富和地位的美妙一样吗?
  贺博远的意思就是:看看,就算样样都不如你,但只要是我儿子,就可以轻易把你踩在脚下。
  贺博远希望他后悔,希望他屈服,希望他痛哭流涕表示自己选错了——
  可是他偏不。
  林烁淡淡地笑了起来:“不。”
  他所在乎的东西从来没有变过。
  林厚根又凶又爱骂人,他从小到大没少和林厚根吵得脸红脖子粗。
  可活在这世上最美好的,不就是家里有个人没事和你吵吵架、有事把你护得死死的吗?小时候是林厚根保护他、养大他,现在换他保护林厚根,多么理所当然的事情。
  只有畜生才有奶就是娘。
  林烁抬起头,直直地与贺博远对视:“我不后悔。”
  不就是陪个疯子玩游戏吗?他怕什么。
  反正他也差不多是个疯子。
  贺博远额头青筋微微一跳。
  他总以为自己已经是最疯狂的赌徒,林烁却总是令他感到意外。林烁比他疯狂的地方在于,林烁居然肯相信“感情”这种东西。
  这世上最多变的,难道不是人的感情吗?
  贺博远说:“不后悔就好,好好跟在贺焱的身边,别让他出差错。”意思是出了差错就算到林烁头上。
  林烁说:“我会的。”他语气诚挚,没有丝毫勉强,“我非常感激您在我最绝望的时候向我伸出援手。”
  贺博远说:“那好,希望你永远不要后悔。”
  林烁离开贺博远的书房,正巧碰上了贺凛。
  这位炙手可热的贺家子弟气度谦和,没有因为林烁身份不明而用探究的目光看他。他自我介绍:“你是小六的副手吧?我叫贺凛。”说着他风度翩翩地朝林烁伸出手。
  林烁笑了笑,伸出手和贺凛握手:“我叫林烁。”
  贺焱从贺老爷子那回来,瞧见的就是林烁和贺焱握手言欢的模样。贺焱只觉得心里的火噌地一下往上冒,大步跨上前,把林烁的手从贺凛手里扯出来。
  贺凛似乎早就习惯贺焱这作派,很有风度地说:“小六见过老爷子了?我先去找二叔。”他说的二叔是贺博远。
  贺焱看着贺凛走进贺博远的书房,熟门熟路地带上书房门。
  贺焱看着紧闭的书房门,心里像是被人浇了一瓢雪水,又凉又冷。他回来一趟,只和贺博远说了那么两句话,可能连林烁都比他多。
  想到这里,贺焱又恼火地说:“你和那家伙说什么?!”
  林烁据实以告:“他告诉我他叫贺凛,我报上我的名字,然后握了握手,没别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