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1章 干得漂亮!
作者:
穿越众里的宅 更新:2023-03-22 10:21 字数:4095
根据从网络上搜索到的资料来看,我认为幻神是一种非常强大的存在。因为它们乃是神明的投影,就算不具备意识以及规格外的实力,也不可能会弱到哪里去。在各种神话里经常被用来对抗恐怖的怪物或者抵御敌国的军队,简直就是战略兵器,拥有彻底颠覆并扭转整个战局的夸张效果。
这本身并没有错,但我却忘记了最为重要的一件事情——这些传说故事的背景通通都是随便朝路人扔块石头也有可能砸到神明或者半神各种规格外成天没事满地乱跑的神话时代,虽然已经证实大部分传说都是鬼扯可也有部分是真实的。在那个时代召唤出强力到爆的幻神乃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倒不如说想召唤出战5渣反而更难一些;但,现在这个时代呢?
创世神为何在上次清洗过整个星球表面后捣鼓出了低阶神明自然不得而知,但毫无疑问他们同样是那个抖s的造物,肯定会隶属并效忠于对方。在古老的神话传说当中,随着人类的发展这群经常跑下凡间把妹子引发修罗场我是说体验生活的神明最后选择了像某个龙大虾那样破碎虚空离开此世,说是把世界交给人类自己掌管;然而我却觉得他们实际上是被创世神拿去做了各种手办,等到时机成熟时再丢下来大战人类的对神明最终决战兵器比如eva什么的……
ok,脑洞就此打住。总之现在这个时代的魔法师就算掌握着仪式法术也召唤不出什么强力的幻神,因为那些规格外要么已经陨落要么已经自然衰老死亡要么已经被做成了装备要么已经偃旗息鼓,唯一还在活跃着的估计也就只剩蒂亚丝了。
直到看清楚从魔法阵里钻出来的那个长角的脑袋后,我才终于想明白了这个问题,并且紧接着囧囧有神了起来。
那是一只黄鼠狼的脑袋,尽管比普通的偷鸡贼要大得多但外形上仍然完全一模一样。钻出魔法阵轻轻落在地面上的所谓幻神确实就是一只黄鼠狼,哪怕它的体型大如猎狗也永远改变不了这点!
我忍不住满头黑线着抬手捂住了额头:“毛球,咱们还是趁早回去洗洗睡吧。”
“咪啪。”
可谁曾想对于我的无语和蛋疼附近的丽萨竟然表现出了相当大的震惊与愕然:“周翼大哥你在说什么呀,面对这样危险的存在怎么可以回家洗洗睡?”
这回意外的人变成了我:“哎,难不成那只黄鼠狼很厉害?”
“从它身上能够感觉到非常强大的火元素,其活跃程度简直就像是即将喷发的火山,在数分钟之内便足以让整条街笼罩在熊熊烈焰之中!”丽萨面色严肃地盯着远处那只硕大的黄鼠狼认真道,“当然我并不是在说它本身有多强,只是如果放任不管的话会造成极大的平民伤亡,而且还是毁灭性的。”
啊,说的也是呀。这货的毛皮哪怕看起来再适合拿去做大衣它都绝对不是凭借一杆猎枪就能够解决掉的,不管怎么样丫也是正牌的幻神!七色圣龙选择这家伙是为了让它在峫城商业街搞破坏,并非表演搞笑节目,别的不说至少对付普通小规模军队肯定没有问题。
“没错,确实是不能回去洗洗睡呢。”意识到自己肤浅的我正色着从手镯里取出了血咒刻魂之击,“丽萨你往后站,救治伤员的奶妈自己率先受伤了岂不是要让人抓狂到死?露茵负责限制黄鼠狼的行动,毛球负责扰乱那两个敌人,我来解决对方的幻神!”
这应该是最为合理的安排了吧,虽说咱不擅长排兵布阵可无论敌人还是自己人数量就这么几个,也没多少战术可以实行。
敌人那边几乎也是同时展开了行动,两个法师立刻开始持咒,而黄鼠狼也是竖起尾巴并从顶部冒出了淡紫色的火焰,一边飞快地跑动着一边用力甩起了尾巴。
尾巴上的火焰被甩了出去,大部分都是朝我们飞来的;还有一小部分落在了附近某家无辜的服装店门口的塑料模特上,原本只有鸡蛋大的火苗当即“忽”地窜了老高,瞬间就将模特给整个点燃,让它仅仅数秒便在淡紫色的烈焰中没了踪影。
由于丽萨刚刚提到过有在黄鼠狼身上感受到火元素,我便毫不犹豫地径直迎向了飞来的火焰。生物体会发电我相信,但生物体会发出火焰就有些那个啥了,所以这些火焰不用怀疑绝对全部都是黄鼠狼捣鼓出来的魔法。既然是魔法,我又何必回避呢?
在淡紫色的火焰落到身上时我甚至都没有感受到其温度,丫只眨眼间便“噗”的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像是被吹灭的烛火。
“是周翼,那小子是周翼!”对面已然在手中凝聚起一团黑色能量的风衣大叔满脸蛋疼地向搭档大声提醒道,“魔法对他没用,让火貂不要理会对方,直接攻击周围的平民!而且赶快启动那个玩意,别让火貂被秒杀了。”
我自认除了使用血咒刻魂之击外根本没可能秒杀掉小boss级别的怪物,那么究竟是什么东西可以避免黄鼠狼被本人一枪秒呢?难道说……
黑色夹克的年轻人从怀里掏出来了一张硬纸卡,还没来得及使用一道小型空间裂隙便在其右手附近突兀出现,不由分说地卷走了卡片。随后我只觉得肩膀上多了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扭头看时毛球正在嘴里咬着那张卡,眯起眼睛满脸骄傲地看向了本人。
尽管这句话如今的含义相比原意已经产生了令人哭笑不得的改变,但这里我还是忍不住要说上一句:干得漂亮!
将毛球嘴里的东西从卡片换成棒棒糖后,我认真仔细地将它弄来的战利品收进了手镯,随后继续展开了冲锋。不管是名为火貂的幻神还是敌方的两名男子全部都是魔法系的,他们的攻击对我来说根本无效,在没有前卫、后排又是两个女生的情况下,我再不主动站出来的话未免有些说不过去。
靠近火貂并不是什么好主意,它的体型直立起来绝对比人还高,说丫没有近战能力打死我也不信。可我却又不能不靠近对方,因为如果不去纠缠这只黄鼠狼的话,它便会摆脱我遵从命令袭击街道,而这是无论如何都要避免发生的!
见鬼,难不成又要把狙击枪当成烧火棍来使用了吗,要是让梅姐知道了百分之百会被她狠狠敲头的喂!
当然变身成魔法少女梅露露是个相当不错的主意,这样就算和火貂打近战我也不怕了。可面对周围家乡父老手中无数个全力运转中的手机镜头,我实在没办法鼓起勇气向世人证明属性之力这玩意乃是真实存在的。
感觉皮尔森会成为咱的第二个好基友啊有木有,而且还是天天纠缠着要求我变身为妹子的那种!光是想象一下就已经恨不能拿豆腐拍死自己了!
略感蛋疼的本人握着血咒刻魂之击的枪口、将其倒提着当做了棍子,小心翼翼地在安全距离内摆开架势与不远处龇牙咧嘴的火貂静静对峙着。黄鼠狼若是想无视我直接绕过去袭击民众就必须吃下本人的攻击,普通木棍也就算了,狙击枪附带的气息实在太过恐怖,让它根本做不到无视;而我却也不能再继续靠近,因为已经抵达火貂近战攻击范围的边缘,再往里走铁定会出事的。
僵持就僵持呗,反正这儿是我们的主场地盘,像这样干耗着谁怕谁?估计再过一会驻扎在附近的军队便会赶来,即便没什么重武器可眼下也是压死敌人的最后一根稻草。
然而我终究还是小看了面前这只黄鼠狼。它忽然竖起尾巴喷出一道笔直的火焰,目标却并不是我,而是从斜上方飞过我的头顶,狠狠打在了本人身后的大楼表面。当然对方并没有打偏,它是故意这样做的——火焰宛如激光般轻松切碎了水泥,让大量碎块稀里哗啦的砸落了下来。
而我则正好在这些碎块的下方……
好吧你赢了,我tmd换地方还不行吗!?整个人瞬间就风中凌乱了的我忙不迭屁滚尿流地逃到了旁边,刚要扭头确认火貂的身影水泥碎块已然接二连三的砸落在地,扬起的大量灰尘严重阻碍了视线。
这样绝对要坏事,等我们找到黄鼠狼时这货绝对已经趁机点燃了至少好几栋建筑,足以引发火灾了!
便在这个节骨眼上,一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老鹰忽然自天空中俯冲而下,朝滚滚烟尘中伸出爪子做出了抓捕猎物的动作;随后火貂的身影也从烟尘里迅速跃出,扬起冒着火焰的尾巴狠狠扫中老鹰的利爪,发出了惊天动地的金属撞击声。
我敢用这辈子分量的蓝羽学姐的小饼干打赌,眼前这只翼展最起码也有六到七米长、全身上下的羽毛金光闪闪得令人能在第一时间联想起某个名为弓兵但实际上却只是把武器到处乱丢的英灵、哪怕接触到淡紫色火焰也未曾受到半点伤害的老鹰绝对不是吃了太多金坷垃才导致产生了变异的自然生物。
“唉呀,真是不好意思。”后方传来了丽萨语气中完全听不出来包含有任何不好意思的声音,“因为只是傻傻地站在后方期待啊不、等待着有人受伤实在是太无聊了,所以我便召唤了一只幻神出来玩玩。会不会打扰到各位了?”
也是呢,如果丽萨是普通的魔法师那她应该只能察觉到附近有人在施展法术,具体是什么不可能会知道;但女孩却通过魔力波动认出了这是召唤幻神的仪式魔法,这说明她本身对这种法术有着相当深刻的了解。
在身为奶妈的同时,这丫头还是一个召唤师吗?换言之在我被蒙在鼓里的情况下,预测到我会挺身而出的丽萨利用咱争取到的时间偷偷瞒着所有人完成了召唤仪式?
随随便便就把别人当成棋子用了的腹黑女果然好可怕!
“见鬼,情报里没说峫城现在有召唤师停留的啊?”由于射速原因受到露茵三角尺镭射枪压制的风衣大叔见状顿时就没法再继续淡定了,“而且那个强大的幻神又是怎么回事,不是说所有的强力幻神都站在我们这边的吗!?”
所有的强力幻神都站在七色圣龙那边,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还有毛球抢来的卡片究竟有什么作用?不明白的事情太多了,既然火貂有老鹰负责纠缠,那空闲出来的我是不是应该试着抓住中年大叔带回去交给梅姐仔细审问一下?
不过很显然对方并没有在这里死磕的打算,他们丢出了一个让灰色烟雾弥漫得到处都是的魔法,待烟雾散去后便再也找不到那两人的身影了。
见势不妙果断闪人么,说起来昨天在基地附近操控地狱火的那家伙最终也没有能够抓到,他们跑路的本事倒是一流。其实仔细想想也没啥好奇怪的,组成七色圣龙的都是一些平日里不受人待见的家伙,没少被撵得到处逃跑,脚下功夫当然过硬。
这只黄鼠狼被对方当成了弃卒,虽然很无奈可也只能集中力量对付它,不然两只幻神在商业街上大战三百回合,有可能毁坏建筑不说,万一伤到了人又该如何是好?
为了迎击能够飞翔的老鹰,火貂跑到了附近建筑的楼顶上。当然它并不是在学习某只为了心爱的女人打飞机的大猩猩,这家伙的体型远没有对方那么大动作非常灵活不说,还可以在各个楼顶间跳来跳去。
也许这货不应该当什么幻神,它看起来更适合去当艾蜜琳娜的宠物。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能够像金发少女那样灵活跳跃在楼顶之间的生物!
在它们俩把楼顶捅出窟窿来之前,我必须找准机会干掉火貂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