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婚之撩妻上瘾 第14节
作者:
烙色 更新:2023-03-22 10:51 字数:4347
阎郁答非所问:“外公知道吗?”
萧明珠一愣,随即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意思,更是气恼:“你是我的女儿,人生大事我不能为你做主吗?”
“不能。”阎郁言简意赅:“不要有第二次。”
萧明珠被气笑了:“你威胁我?我是你的母亲,你居然跟我说这种话,谁教你的?”
宋泽伦不愿让场面尴尬,好言劝道:“好了好了,都少说两句,小郁也不是那个意思,一家人凡事都好商量嘛,今天是馨宁生日,何必说这些不愉快的。”
阎郁不愿在这里多待,打开随身小包拿出一张支票,递给了宋馨宁。
宋馨宁不去接那张支票,泪眼婆娑的哽咽:“姐姐,你要走了吗?蛋糕还没切呢。”
宋泽伦附和着劝了一句:“是啊小郁,馨宁今年在家里举办宴会就是想让你回家一趟,今天就不要走了,住下吧。”
阎郁将支票塞到宋馨宁手里:“生日快乐。”
☆、第23章 阎小姐失忆了吗?
墨宸钧自说自话第二天要来接她,可阎郁回去之后并没有留下任何信息,天明她醒来,自然是什么都不知道的。
夜晚的她从来不会给白天的她留下任何线索,这五年来也只是主动联系了她四次而已,但是每天她清晨醒来,还是会情不自禁的去看看视频当中是否有她的留言。
视频里是空的,说明昨天她的留言她已经看过了,阎郁立即掀开被子起床,连拖鞋都来不及穿上就去了浴室,看到换洗衣篓里有她换下的黑色礼服,也就是说她昨天晚上去了宋家。
这让阎郁有些小兴奋,她认为以她的性格,是绝对不会因为任何人而勉强自己做什么事的,宋馨宁的生日宴,她肯定不想去,可因为她的留言她去了,这说明她们之间是存在一定感情的。
她曾经在一本关于多重性格负面解说的书上看过,拥有多重性格的人,有极大的可能比较弱的那一个性格会被比较强势的性格吞噬,也就是说,一旦住在同一具身体里的两个灵魂没有了感情,甚至另外一方想要独占这具身体,就会自然而然的产生排斥,直至吞噬掉比较弱的性格。
她和她现在是各自占据这个身体一半的时间,到现在为止还可以说是和平共处的,但因为曾经看过这样的解说,她心里也有些担心,生怕自己突然有一天就再也不存在了。
她并不讨厌自己的身体里还住着另外一个灵魂,可她不知道的是另一个她是不是也不讨厌有她的存在,所以她总是很忐忑,也总是会留下视频留言来表达自己对她的关心和善意,可是她从来没有回复过。
这让她的心里多少有些恐慌,可她也对另外一个她有所了解,毕竟曾经也通过视频监控见识过另一个的她的性格有多冷漠,所以她一直告诉自己,她不回应并不是因为讨厌或者无视她的存在,而是因为她本身就是个对周边事物比较冷漠的人。
从昨晚的情况来看,她至少对她有一定的责任,也愿意为了她委屈一下自己,还有什么比这个消息更让她高兴的?
哼着小调洗了个澡,阎郁换好衣服,准备去超市一趟,每到双休,她总会腾出时间去超市购物,买一些生活所需的东西,晚上的她有诸多的不方便,而且她也是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别说是做饭什么的了,就算是洗个衣服她也能把衣服洗坏了。
阎郁已经习惯一个人洗两个人的衣服,一开始的时候,夜晚的她并不喜欢让她帮忙处理她的脏衣服,总是会自己洗,可她根本就分不清什么衣服必须手洗,什么衣服可以放在洗衣机里,在她洗坏了十几件价值连城的私人订制之后,阎郁终于忍不住跟黑夜的她商量一下,让她不要再随意败家了,她很听话,从今往后真的没再洗过衣服。
阎郁刚出门,就接到了萧明珠的电话。
“妈,有事吗?”
“你现在了不起了,连我打电话都必须有事才行对不对?”
“妈,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在开车,正准备去超市。”
“堂堂宋家大小姐去超市,要是被人看到了岂不成了笑话?别人还以为是宋家养不起你呢。”
“妈,我不知道做错了什么惹您生气了?”萧明珠对她的各种不满她都会觉得莫名其妙,可谁让她是她的母亲呢?
“我问你,你和墨宸钧到底是什么关系?”
阎郁愣了愣,不明所以的问:“怎么突然问这个?我和他只是普通雇佣关系。”
“雇佣?”
“他的房子让我设计装修。”
“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
“那你昨天晚上是什么意思?妈妈给你介绍的余世杰你觉得怎么样?”
阎郁又是一愣,但是她并没有开口说什么引起萧明珠的怀疑,她反应很快,听萧明珠这么一说就猜到她之所以非要让她回去参加宋馨宁的生日宴,并不是多想见她,而是要给她介绍联姻对象。
“妈,我不喜欢。”她对昨天晚上的事情一无所知,更不知道余世杰是个什么样的人,但不管是君子也好,纨绔也罢,她绝对不会接受任何性质的商业联姻。
“喜欢和不喜欢有那么重要吗?女人这一辈子最要紧的就是找一个配得上你的,余家是做珠宝生意的,和我们家的拍卖行若是联手将会所向披靡,余世杰刚从国外回来,人不错,你和他试试看吧。”
“妈,我说了不喜欢。”
“我让你试试看,没说让你跟他马上结婚,而且我已经把你的电话给他了,估计他今天就会联系你,小郁,妈妈是为了你好,爱情是廉价的,婚姻最重要的就是门当户对。”
阎郁心口闷着一口气,不知道还能跟萧明珠说什么,她了解自己的母亲,一旦她跟她说起爱情观,她一定会对此嗤之以鼻。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不是馨宁?”
“你这是什么话?你才是我的亲生女儿,难道我这当母亲的还能偏心别人的女儿不成?不给馨宁介绍是因为馨宁的工作原因,而且你是长女,当然是先给你介绍,对了,这件事情你先不要跟你外公提起,省的你外公又要误会什么。”
阎郁不知道昨天晚上的她是怎么应对那个场面的,她不愿多说,省的多说多错,随口应付了几句就结束了通话,甩了甩头将这不愉快的事情忘掉,佯装无所谓的逛超市。
怎么会无所谓?从小到大,母亲都跟她说,她才是她的女儿,她怎么会偏心宋馨宁,可每一次她亲眼看到的都是母亲的偏心,或许是因为她从小就话不多,而且总是违背母亲的意愿,不愿改姓宋,更不愿叫宋泽伦爸爸,所以母亲对她总是失望的。
宋氏和余氏意图强强联手,牺牲的人却不是宋家千金宋馨宁,而是她这个连宋家的姓氏都沾不上边的女儿,如果真的是为了她好,有什么不能跟她商量的,用宋馨宁的生日宴这个借口将她骗回去,这就是母亲所谓的为了她好吗?
阎郁只觉得好笑,更多的是悲哀,她早就看清楚母亲对她的态度,所以早早的搬出宋家,宁愿一个人孤独的生活,也不愿留在自己亲生母亲的身边。
随意买了些家里快要没有的生活用品,阎郁也没有闲情逸致买买别的,很快就回去了。
她习惯了自己对自己好,阎郁做了她最喜欢吃的菜,还没做完,电话又响起了,不知为何,她突然很不喜欢这个电话铃声,不管打电话过来的人是谁,她都不想搭理。
她越是不愿意接,电话就越是响个不停,阎郁咬牙切齿的将火关了,不情不愿的接了电话,连屏幕都没看一下。
“哪位?”
“看来阎小姐没有存我的号码。”
“墨总?”
“还好阎小姐听得出我的声音,我在你家门口,不知道阎小姐介不介意开个门?”
“你在我家门口?”阎郁穿着拖鞋来到落地窗前看了一眼,果然看到一辆熟悉的银灰色越野停在不远处,她被气笑了:“不过是个给墨总设计房子的普通过客而已,墨总有必要将我的身家调查的清清楚楚吗?”
“关于这个问题,过会儿我会和阎小姐好好解释一下。”
阎郁说的是调查她的事情,而墨宸钧说的是关于过客二字的理解。
他人都已经到她家门口了,他又是她的客户,阎郁总不可能把人关在门外吧。
“进来吧。”阎郁打开门,随即挂了电话,墨宸钧一点不知道客气两个字怎么写,从车上下来,慢悠悠的踱步走到门口。
“阎小姐,要换鞋吗?”
阎郁刚拿起的勺子又放了下来,气冲冲的走到门口,从柜子里拿出一双女式拖鞋:“委屈墨总凑合一下吧。”
这是阎郁最大的一双拖鞋了,但是墨宸钧穿着还是有些紧。
按理说,高傲如墨宸钧,是绝对不会委屈自己穿女式拖鞋的,而且还是她用过的,但他却穿的心安理得,看着还挺高兴的。
至少这可以证明,这房子从来没有男人进来过,他是第一个。
一进屋就能闻到菜香味,墨宸钧饶有兴趣:“阎小姐还会做菜?”
“墨总不是调查过我吗?我已经独居五年,会做菜很稀奇吗?”
“阎小姐在生气?”
“换做是我将墨总的私人生活都调查的清清楚楚,你能高兴?”
“阎小姐要是有兴趣知道我的私生活,我可以整理一份资料给你。”
“多谢,不用了。”阎郁随口问了一声:“墨总找我有什么事吗?”
墨宸钧眉头一蹙:“阎小姐是患有间接性失忆症吗?难道你忘了昨天在宋家,我跟你说过明天会来接你?”
这女人的确很不对劲,此刻他看到的阎郁和昨天晚上他见到的阎郁,明显又有很大的差别。
阎郁心里咯噔一下,她并不知道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当然对此也没有任何记忆,这男人不会是看出什么来了吧?
☆、第24章 绑架出海
阎郁不愿在这个话题上多做纠缠,省的被墨宸钧看出破绽来,于是她当做没听到他的问题,开火询问:“墨总吃饭了吗?”
“本想接了阎小姐一起去用餐的,既然阎小姐已经在做了,不知道能不能多做一份?”
“当然,墨总不介意的话。”
“我荣幸之至。”墨宸钧哪里会介意,知道她在做菜之后,他就等着这句话呢!
意大利面原本是煮了一人份的,她分成了两份,两块五分熟的牛排,双人份的蔬菜水果沙拉。
阎郁做菜乃至摆盘都很讲究,午餐上桌,若不是很清楚自己现在身处哪里,他还以为来到了一家装修别致的高档西餐厅。
“阎小姐,有红酒吗?”
“墨总等会不是要开车吗?”
“我想阎小姐的车技也不会差。”
“你要带我出去?”阎郁皱了皱眉,显然很不满意他这个安排。
墨宸钧饶有兴趣的看着她:“阎小姐的记忆真的不是很好,昨天晚上在宋家,我已经跟你说过了,设计图上有我不太满意的地方,需要跟阎小姐再商讨一下。”
“如果墨总不介意的话,这种事情在我家商讨也是一样。”
“我介意。”墨宸钧不跟她客气:“我不习惯在家里谈事情。”
“这是我家,对墨总来说属于外面吧。”
“可这确实是个家。”
阎郁无言以对,他是雇主他说了算,如果是为了公事,她可以配合。
“墨总对红酒有什么讲究?”
“只要不是在船上灌的都可以。”
阎郁眉眼一动,起身去酒柜那边拿了一瓶红酒,这个牌子的红酒是她最喜欢的,它来自于法尔兰一家历史悠久的酒庄之中,然而她手中这瓶,是这家酒庄里最特别的,每年只生产一万六千瓶,提供给全世界的富豪,可想而知其有价无市的珍贵。
阎郁喜欢它的原因是特别,世界上大部分红酒都讲究年份,沉淀的越久,红酒独特的香味和口感就越是醇厚,可阎郁不太喜欢年份太长的酒,这会让她觉得自己是在喝过期了的东西。
说她没有品位也好,不会享受也罢,她的确会有这种错觉,这也是因人而异。
她手中这瓶的特别之处就在于讲究新鲜,每年出产一万六根本就供不应求,有些人买到了喜欢珍藏,有些人喜欢当下享受,她属于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