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八零小卷毛 第22节
作者:阿泠泠      更新:2023-03-25 18:46      字数:4277
  第三十三章 理想
  徐重掏出钱和粮票,让三个孩子自己报自己想吃的。
  徐蓁要小馄饨,徐蘅要菜肉馅的大馄饨,安歌要半两小馄饨两只团子,肉馅一、芝麻馅一。
  “就你麻烦。”
  徐重到窗口排队拿馄饨团子,徐蓁朝安歌翻了个白眼,徐蘅跟着重复,“就是!”
  安歌提醒,“妈妈让咱们团结友爱,互相谦让,特别跟爷爷出来时不能吵架。”
  自诩为妈妈好女儿管理妹妹小能手的徐蓁顿时哑火,妈妈的话可以缩写为“不能吵架”,至于谁对谁错很简单,谁先挑起战火谁就是错的一方。
  她悻悻看向窗口,见轮到爷爷便起身要去帮忙,谁知被安歌扯住衣角。
  “那边人多,容易被烫着。”
  大热天,滚烫的汤水翻下来可不得了,是家里大人经常叮嘱她们的。徐蓁许久没见到爷爷,特别想和他亲近才一时冲动。她知道安歌说得对,可又放不下身为姐姐的面子,微黑的小脸憋成了紫色。
  偏偏徐蘅拎不清,还停留在“妈妈让咱们团结友爱”上,关心地问,“大阿姐,你不舒服?”
  徐蓁一包气没地方出,闻言不耐烦地说,“闭嘴。”
  “我是关心你-”徐蘅觉得自己的心意没得到回报,立马拉长脸,两只眼分得更开了。
  徐重要了个托盘,把馄饨团子放在上面端回来。三个孩子两个气鼓鼓,估计吵了架,还剩最小的面色如常,帮忙把四只大碗从托盘搬到桌上。
  “你!”徐重去窗口还托盘,徐蓁指住安歌,小东西使坏,故意让她们惹爷爷生厌。
  安歌眨眨眼,“爷爷-”
  徐蓁连忙放下手,回过头见徐重背对着她们,才松了口气。
  “……来了一起吃。”安歌悠悠说下半句。
  -太坏了!小东西。徐蓁记得妈妈讲安歌:头顶两个旋的孩子生来就是坏脾气,难弄。
  “不好吃吗?”徐重记得大孙女最喜欢吃馄饨,才带孩子们来吃,没想到徐蓁吃得慢吞吞,没滋没味。他放慢速度,品了品味道,馅是春天晒的菜干跟肉,吃起来有股特殊的香气。徐蓁那碗小馄饨皮子呈半透明,粉色的馅,熬的骨头汤,洒了切成丝的蛋皮和紫菜,看着就不错。
  徐蓁连忙打起精神,“好吃。”
  安歌细嚼慢咽,吃完问营业员要了小半碗凉水漱了口,用系在小裙子上的小手帕抹抹嘴。芝麻馅香,但容易糊在牙上,不处理的话,笑起来就露馅了。
  徐重有女儿,但女儿们小的时候他在南征北战,错过了她们成长的岁月。再后来,讲的是妇女能顶半边天,铁姑娘不输男子汉。儿媳妇安景云出身不行,但生性要强,插队时做农活拿的工分是十分,这可是男劳动力的级别。大孙女徐蓁从小跟假小子似的能上树下河,没想到小孙女跟小花猫似的,精致得有模有样。
  他觉得挺有趣,不由逗道,“部队吃饭要快,你做得到吗?”
  孩子有志气有理想是好事,不过徐重也没当真,毕竟毛毛还只有六岁。
  “我现在还小,吃得快伤胃。入伍要年满十六周岁,到时就可以快了。”
  看着孩子一本正经的样子,徐重忍不住想笑。他问徐蓁,“想过长大了做什么工作吗?”
  徐蓁呐呐地说,“妈妈叫我做科学家。”
  “那你自己呢,想做什么?”
  徐蓁眼睛一亮,“可以吗?”得到爷爷鼓励的眼神,她精神抖擞地说,“我想当电影院的领座员,为迟到的观众打电筒带座,这样还可以每天看免费电影。”
  徐重点头,“挺好的,为人民服务,每个岗位都同样重要。”
  他又问徐蘅,徐蘅的回答又出乎他的意料。
  “我想当护理,帮小哥哥推车。”
  徐重细问才知道,照顾徐蘅大半年的胡婆婆家有个不能走的小哥哥。
  “他人可好了,手也巧,会画各种花样子。”徐蘅掏出一块皱巴巴黑乎乎的手帕,展开给爷爷看上面的绣花,“这是我按他画的样子绣的。”
  忽略掉手帕上各种污垢,一丛水仙的用色和绣工倒还真不错。
  徐蘅得到爷爷的表扬后神采飞扬了片刻,随即蔫了,“我不想上学,我只想跟小哥哥一起呆家里,胡婆婆会给我做好吃的。”
  她口齿不清,徐重费了好些神,再加上徐蓁的“翻译”才完全明白意思,“小哥哥不用上学?”
  徐蘅摇摇头,“学校不收……说别的同学会没法专心上课。”
  徐蓁比二妹知道得多些,连忙告诉爷爷,“妈妈去学校讲过,但学校说得有专人接送,早到晚走,不能影响课堂纪律。胡婆婆想想觉得做不到,让妈妈不要管了。”
  单亲家庭,当妈的得工作才有收入,外婆胡阿姨靠做小手工挣钱补贴女儿,一个月两个月也许能坚持,长年累月下来迟早会垮。不过这些徐蘅不懂,她只知道学校和同学歧视小哥哥,就像他们不喜欢她一样。
  徐蓁见爷爷若有所思,又道,“胡婆婆说了,长贫难顾。她也不愿意受别人的恩惠,反正她识字,可以自己教。”
  回家的路上气氛跟出来时不同了。
  徐蓁拖着徐蘅,偷偷说了她两句,肯定是她的话勾起了爷爷的心事。但爷爷不是万能的,知道这些事又帮不上别人就会难受。妈妈说过,不能给爷爷添麻烦。
  徐重走着走着,突然意识到小麻雀们特别安静,低头一看,两个大的拉在后面,最小的跟在自己腿边。他个子高大,又走得飞快,最小的自然跟得吃力,汗打湿了满头小卷毛,难得的是孩子们没一个叫苦。
  他弯腰抱起安歌,站在原地等两个大的。
  安歌问,“爷爷,能帮帮胡阿姨吗?还有很多这样的家庭,不能总是靠一个好心人,得有整体的安排。”
  真是孩子话啊。
  然而对着孩子清澈的眼睛,徐重说不出口,也不是不能做点什么,只是……
  他衬衫袖子被扯了两下,还是小毛毛一双明亮的眼睛,“爷爷,你小时候想过将来要做什么?”
  第三十四章 赌书
  蝉声如雨。
  午后安歌睡了半个小时,被玻璃窗上的轻响叫醒。窗外一根晾衣杆,杆上挂着纸条,是方辉的“草书”:“快来,我家有新玉米”。
  安歌下床。
  徐蓁和徐蘅去了外公家。老太太坐在窗边看报,听到动静望过来,见来邀的是方辉,点头示意知道了。
  方家比徐家要大得多,除了有间明亮的厅之外,还有一大两小三间卧室。这会沈家的两姐妹也在,桌上摆着一大锅玉米,另一侧的高几上放着只六寸大小的奶油蛋糕。
  今天是方家小弟的生日。
  作为在场最小的孩子,安歌被安顿在桌边,和方小弟同一待遇。方家大哥方明还剥了块冰砖分成两半,让他俩一人捧着个碗慢慢吃。
  方辉咽了下口水,但很有志气地没盯着看,拿起一根玉米慢慢啃。
  安歌用小勺把碗里的冰砖用小勺再次一分为二,分出一半给方辉。
  看得沈家大姐沈晏直乐,“这俩真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安歌没吭声。沈晏和方明同岁,是一中的同班同学,不声不响早恋,谁也没发现。直到高考填志愿的时候,他们跟家里坦白,大人才恍然大悟。但两人成绩好,双方家庭又知根知底,似乎也没有反对的必要。可惜两人没考进同一所大学,方明学习上更强些,被保送到重点大学计算机专业,读完硕士直接创业,没到四十卖掉公司,退休回家带孩子。有方明做全职主夫,沈晏在事业上节节高升。她本科读的食品工业,毕业后进了世界五百强,后来管新产品的研发,形象又好,能力也强。
  方辉比安歌大,认为这话影响他俩纯洁的同学情谊,沉下脸反对,“毛毛是我妹妹。”他一指小弟,“她比小弟还小半年呢!”
  方明早就习惯弟弟们的爱抬杠,冷静终结此项话题,“对,你说得对。”
  他今年十六岁,虽然外表上是翩翩少年,但家务一把抓,玉米就是他煮的。乡下熟人送来的早玉米,每根还没巴掌长,嫩得一掐水,放水里煮开就起锅,他还记得把煮玉米的水送给大院里有糖尿病的老人。蛋糕也是他去买的,方家伯母对过生日完全没有概念,四个孩子没有哪一个的生日她是记得的。
  这样也好,一视同仁的公平。
  至于沈家,沈家伯母说姐妹俩少不了吵吵闹闹,是因为她家也有类似情况。老大从相貌和学业上甩开老二一大截,父母心中天秤不知不觉倾向老大。老二不平则鸣,隔三岔五闹得满院子的邻居知道沈家父母又偏心了。
  弟弟妹妹们啃完玉米,方明收拾完桌面,继续冷静地从房里抱出一堆书-小学和初中阶段的数学、语文教科书。身为老大,为了弟弟们能够尽早接受教育,他把自己读过的书都好好地保管着,寒暑假就可以拿出来用。
  方家小弟惨叫一声伸出五指捂住脸,“大哥,今天我生日!”
  大哥微笑,拿起放在最上面的-《十万个为什么》。
  沈家二姐知道不妙,不过她也知道自己可以把糖衣吃了拒绝药丸,斯斯文文谢过大哥的招待,然后……溜了。
  方辉无所谓,他要和天才少女毛毛做同桌,不能拖后腿,老老实实从中挑了本数学书,拿了纸笔边看边演算。
  沈晏见安歌一本接一本翻语文教材,怕她走马观花没学进去,连忙阻止。不过她选了几段古文问小家伙,居然小家伙答得头头是道,甚至可以背出来。
  过目不忘?!沈晏激动了,“方明,让方亮跟毛毛比比,谁的记性更好。”
  方家二哥叫方亮。
  方辉才不答应,“二哥比毛毛大好多,不能以大欺小!要比也是我跟二哥比!”
  “一起比。”哪个少年不好事。方明大部分时候记得自己是大哥,少部分仍然是大孩子。为了公平起见,他从父母房中找到一本《从一到无穷大》,这书是他爸买的,怕三个小的不懂得爱惜,平常放在大卧室的书柜里。
  方明让他们仨并排坐,随手翻到其中一页,给他们十分钟阅读,十分钟后同时默写,看谁记得的内容最多。
  一个是弟弟,另一个是邻居家的小毛头,没准小毛孩子输了还会哭闹。方亮平常的高冷挂不住了,抗议道,“大哥!”
  尤其自家大哥跟沈家姐姐怎么可以满脸看好戏的表情!以为他不知道吗,他俩私下那些眉目传情暗送秋波!
  方明不以为然,“默个书而已,怕输给孩子不好看?我就没这种顾忌,要不是记性肯定不及毛毛,否则也下场比。”
  沈晏托着下巴,“方亮,你可能会输-毛毛很厉害的,她在日报发表文章。”回到父母身边后,安歌用不少精力摸熟本地日报的口味,又开始小小的挣钱生涯。虽然都是豆腐干,每篇挣个一块两块,但百闻不如一见,大院邻居们早传开了,徐家有个小才女。
  方亮看向安歌,后者大眼睛眨了下,明显没有在怕的。
  比就比,我还能输给小孩子不成-方亮赌气坐下,闭上眼,“谁负责计时?”他可不占便宜,等开始再看。
  方辉怕安歌害怕,凑到她耳边,“没事的,我输给二哥百来次了,输就输,不用怕。”
  -你可……真豁达啊。
  安歌点点头,“知道了。”
  方明居然又在父母房中找出块秒表-方家伯父读中学时练过田径,是国家二级运动员,以特长加分进的大学。就学习成绩来说,比方家伯母其实要弱一点。
  “预备-开始!”
  三双眼睛同时睁开,目光投向书本。
  方明和女朋友交换了一个眼神-肯定还是方亮赢,但能够逗逗他也好。他俩算同辈中佼佼者,但方亮像父母最优秀部分的综合,无论记性还是逻辑能力,远远超过作为哥哥和姐姐的他们。
  有时候不得不接受“不公平”,因为有的人天赋上已经高出别人。
  小弟偷偷走到高几那边,眼巴巴看着蛋糕。
  风过梧桐,蝉声密密麻麻织出夏日的炎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