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7 近在咫尺
作者:
夜火火 更新:2023-03-29 07:24 字数:2121
街道上一片混乱。
爆炸点在使馆附近,人群尖叫着逃离大使馆,秦意正好与逃离方向相反,像逆流而上的鱼穿梭在人流中,格外的显眼。
“小心!”
砰一声枪响,秦意矮身躲到人群中,身边一个年轻人应声而倒。
人群受到了更巨大的惊吓,疯狂涌动,秦意差点被撞倒在地上,连忙挤到人群侧面。
这时,又是一声枪响。
秦意翻身一滚,躲到了最近的树木后,喘了口气,飞快探头看了眼,下一刻又是一声枪响,子弹擦着树皮而过,炸开木渣溅到她脸上,划出一道血痕。
真狠啊!
这里这么多人也不怕误伤,警视厅背后的人为了抓住她已经不惜代价。
她看了眼人流,使馆方向冒着黑烟,受到惊吓的人群疯狂往外逃,但后面已经没有多少人,使馆区四个出口,近千人用不了几分钟就会撤离干净,到时候她会更加显眼。
不能等下去!
从腰包里取出手枪,上膛开保险,一个翻滚贴着人群边缘,猫着腰,发足狂奔跑向大使馆。
就在她出现的瞬间,枪声连续响起,几乎是贴着她身体打过来。
她汗毛竖起来,不断改变方向,尽可能降低被瞄准的概率。
突然,一股剧烈的危机感袭来,意识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已经寻找掩体,下一刻砰一声响,肩头一阵难以形容的剧痛,她眼前一黑,差点跪倒在地上。
“快跑!警察扫射了!”突然有人大喊。
人群先是被爆炸吓得四处逃窜,随后又被枪声吓到,听到这句话,突然发现周围的警察全都举着枪,正好这时候,一个警察开枪射中秦意身后的垃圾桶,从逃跑人群的角度看就是警察射向人群。
“你们疯了吗!这里大部分都是东京人!谁给你们的权力拿枪对着自己的同胞!”一个年轻男人用日语大声质问警察。
砰一声响,年轻男人被击中手臂,惨叫一声倒地。
“谁开的枪?!”那个巡查长脸色一变,发现人群看他们的眼神一下子变了。
“快抓住那个灰西装的女人!她是通缉犯!”这时,监控数据后台的男警察拿着喇叭大声喊道。
“为了抓通缉犯,你们就能开枪扫射普通民众?!”人群中有人大喊。
“谁说话!”巡查长敏锐地觉察,有人在故意捣乱,刚才那一枪也是对方打的。
却没有人再吱声。
巡查长暗道不好,这肯定是掩护秦意的人,上头下了命令,不惜代价也要抓住秦意,抓不住就弄死,不论如何不能让她活着离开东京!
砰砰砰,枪声再次响起,稍稍安静的人群再次混乱,尖叫着疯狂逃窜。
“八嘎!”巡查长脸色阴狠,肯定是那些华国人!
“太太,快走!”护卫冲到她身边,扶着她就走。
枪声再次响起,护卫半搂着她,带着她躲到一棵树后,随后迅速带着秦意往前跑。
人流已经越来越少,秦意和护卫的目标也越来越大,秦意痛得视线模糊,冷汗从额头滑落,体力随之迅速流失。
警笛声从四面响起,由远而近。
护卫脸色一变,“糟了!其他路口的警察过来了!”
秦意看着不远处的大使馆入口,只觉得这短短的150米仿佛可望不可即的终点,近在咫尺,却无法达到。
护卫试着探头,子弹如雨般打过来。
他飞快缩回来,掏出一个烟雾弹,拉开拉环,掷向警察所在的方向。
巨大的烟雾腾空升起,迅速在街道上弥漫。
“快走!”护卫护着秦意迅速跑向大使馆。
枪声更加密集。
秦意好几次感觉到子弹从耳边呼啸而过,灼热的温度几乎烧焦她的皮肤,稍有偏差就命丧当场。
她脑子里一片空白,眼里只有前面的大使馆。
近了,马上就到了……
就在她一脚跨进大使馆围栏的时候,街道另一头冲来几辆警车,十几个手持m4的警察飞快跳下车,一眼锁定她的方向,举起枪就要射击。
大使馆面前是一片空地,没有掩体可以藏身,而秦意此时距离使馆大楼还有一小段距离,相当于明晃晃地站在了警察的射程中,根本无处可躲。
秦意听到了m4上膛的声音。
她心头一凉,难道今天躲不过了吗?
“住手!”刘少严匆匆从使馆中走出来,目光锋利地扫过围栏外的警察,厉声道:“你们要枪击华国大使馆?!”
警察顿了下,在这里开枪确实会打到使馆的建筑,不管使馆有没有真正的损伤,对着使馆开枪就是大问题。
巡查长目光阴沉地看着秦意,只差一点点,差一点点就能杀掉她!
现在华国大使现身,他们不能当着华国大使的面杀秦意,不过这样也好,把人带回去再慢慢审问,这个女人来历不一般,还可能通过她获得更多的东西。
“抱歉,大使先生,我们并非有意冒犯使馆,您放心,我们只抓通缉犯,不会对使馆开枪。”巡查长做了个手势,让人把枪放下,过去把秦意带出来。
“站住!”刘少严厉声呵斥,大步走到秦意身前,“这里是华国的领土,你们不能进来!”
包括大使馆的建筑物和使馆周围一定范围,都属于使馆的馆设范围,都相当于使馆所属国的领土,享有外交豁免权。
围栏内已经是华国大使馆的领地,跟使馆大楼一样,未经允许,同样不准侵犯。
几个气势汹汹闯进来的警察连忙停下脚步,迅速退到围栏外,怒视着刘少严。
巡查长脸色沉下来,“大使先生,我们尊重使馆的各项外交权利,但是这个女人是通缉犯,就算她是华国人,在日国犯了罪就必须接受我国法律的制裁,希望您不要阻拦!”
刘少严淡淡道:“秦意已经进入大使馆,受使馆保护,如果你们想把人带走,请通过外交渠道与我国政府交涉。”
“大使先生,她不是使馆人员,不享有外交豁免权,您包庇她的行为不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