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节
作者:长生千叶      更新:2023-04-03 12:42      字数:2540
  罗参把镜棺碎片还给万俟林木,说:“好了,现在可以给销离麓解毒了。”
  众人都狠狠松了一口气,尤其是苏莫遮。
  苏莫遮真的不想和大金为敌,他们一起长大,不管父亲怎么想,但是在苏莫遮心里,大金就是自己兄弟,虽然自己以前“混蛋”了一些,但他不想失去这个兄弟。
  大金点点头:“我需要一只铁碗,还有火源,可以加热铁碗。”
  江月白赶紧从背包里掏出一只小碗来,他们这里还留着两个背包,没多少食物了,但是“厨具”还有。
  万俟林木挑了挑眉,看着大金配置“解药”,他有些好奇,大金的海虫到底用什么养出来的?
  万俟林木趴在罗参耳边低声说:“恭喜你啊,收获了一只忠犬徒弟。”
  大金的性格略微偏激,之前“误入歧途”,属于八头牛都拉不回来的性子,如果拜了罗参为师,日后肯定是出生入死的忠犬一枚。
  罗参笑着说:“还是木木有办法。”
  如果不是万俟林木突然把镜棺碎片扔给大金,估计谁也无法打动大金。
  他们说话的工夫,大金已经把小碗和便携式的小灶炉都准备好,俨然是一副要做饭的模样。
  万俟林木:“……”做饭?
  大金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橘色小波点的透明包装,竟然是一块水果糖。
  看起来……
  是橘子口味的。
  别问万俟林木怎么知道的,因为罗参喜欢吃这种糖,草莓口味,之前万俟林木去逛超市的时候,看到过橘子口味和草莓口味两种,罗参强烈要求买草莓味的。
  原因很简单,橘子口味是酸甜的,而罗参喜欢齁死人不偿命的……
  万俟林木有些惊讶,他早就发现了大金喜欢吃甜食,大金人高马大的,看起来憨厚老实,随身携带着几块糖,挺有反差萌感。
  但是他想错了……
  这些糖,不是给大金吃的。
  而是……
  大金见他们盯着自己剥水果糖,就说:“哦,金缕喜欢甜食,很喜欢水果糖。”
  大金养的海虫叫做金缕,而且喜欢吃甜食……
  大金把糖放在小碗中,然后又丢了一块巧克力进去。
  黑巧克力,百分之七十五浓度。
  将巧克力和橘子糖在小碗中一起加热。
  众人:“……”
  万俟林木淡淡的说:“你的海虫……口味还挺独特的?”
  罗参之前说过了,海虫对于无启族人来说,就是一种宠物,但是万俟林木从没想过,大金养海虫这么“肆意”?
  这真的是养宠物吧?
  小碗加热,巧克力浓浆混合着橘子水果糖,完全融化。
  万俟林木说:“就这么简单?这样就能把海虫引出来?”
  大金摇头说:“当然不是。”
  大金卸除了伪装之后,是个不苟言笑,没什么表情的人,狠戾挂相,和之前的任劳任怨傻大个儿完全不一样。
  “如果只是巧克力和水果糖,海虫太容易被引出来了。”
  虽然这两种东西融合在一起,的确也有些奇葩,但是也难保没有喜欢这种吃法的奇葩。
  所以引出海虫,还与一环最重要的工序。
  “嗤——”
  大金突然用钩子刮破了自己的手掌,将血液滴入小碗之中。
  浓稠的,冒着泡儿的黑色液体,咕嘟咕嘟的开着锅,大金的血液“滴答——滴答……”融入“老巫婆的高汤”中。
  呲——
  冒出一股浓烟。
  “嗬……”
  销离麓突然睁开了眼睛,但是眼眸无神,乱晃着,身体微微抽搐起来。
  “小鹿鹿!”苏莫遮赶紧稳住销离麓:“你怎么了?”
  销离麓浑身颤抖着,嗓子滚动起来,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往外爬……
  一点点爬。
  爬出来……
  嗬——
  嗬……
  销离麓下意识的张开嘴,睁大了眼睛,微微扬起脖颈,有什么东西顺着他的喉咙,爬出来……
  随着销离麓无意识的痛呼声,滑溜溜的东西,从嗓子里钻了出来。
  万俟林木赶紧用手电去打光,众人的目光“唰!”一下聚集在销离麓张开的口中。
  一个金色的……
  金色的肉虫子!
  成年人食指粗细,一点点扭动着身躯,不停的往外钻。
  先是看到了肉虫子的头,然后是肉虫子的躯干,足足有一根手指长,一点点爬出来。
  吧嗒!
  从销离麓的口中一跃,跳在地上。
  与此同时,就听到御邪“呸!”了一声,也吐出了什么东西,吐在地上。
  “喵喵喵!!!”
  御邪惨叫出声,低沉沙哑的嗓音喵喵,紧紧抱着小娃娃,一脸的嫌弃。
  同款金色肉虫子!
  海虫!
  销离麓和御邪吐出了海虫,解药果然非常管用,两只海虫都被那奇葩的味道吸引了出来。
  扭动着胖墩墩的身体。
  蠕动……
  蠕动……
  蠕动——
  爬进了小碗中。
  开始“吱吱吱”的吃起巧克力橘子糖和血液的混合物,吃的津津有味。
  江月白浑身毛骨悚然:“这……它们都是金缕?!”
  金缕听起来,应该很纤细才对,怎么……
  怎么长得这么胖!?
  罗参似乎看穿了众人的疑惑,十分体贴的解释说:“海虫在不吃东西的时候,比头发丝还要细小,可以通过银针,扎入宿主体内,进入体内开始进食,就会变大。”
  东海的酷刑海虫,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膨胀,最后脱出宿主,而这个名叫金缕的海虫,在宿主身体里寄居这么长时间,已经不算大了。
  大金说:“不是它们,是它。”
  众人没明白大金什么意思。
  就见那两只海虫,吃完了小碗里的黑暗料理,就爬到了一起,头顶着头,还一直爬一直爬。
  最后竟然融合成为一体,变成了一条大金缕!
  如果刚才只有食指那么粗细,那么现在大金缕就有大拇指一般粗细,而且还能看到海虫的小绿豆眼了,眼睛小小的,不停的眨啊眨。
  大金缕扭动着自己胖墩墩的躯体,从小碗中爬出来。
  因为它太胖了,“咕咚!”还把小碗压翻了。
  大金缕从里面摔出来,大金伸手将金缕托在掌心,托起来,用食指轻轻的顺了顺金缕。
  皱眉说:“你吃的太多了,这几天该减肥了。”
  金缕扭动扭动,摇头摆尾,似乎在抗议大金的话。
  “呕——”
  江月白实在没有忍住,捂着嘴,别过身去蹲下来干呕,实在……
  实在太恶心,一条金色的肉虫子在撒娇!
  这条肉虫子还是从别人嘴里爬出来,控制神志的海虫。
  众人都有一股毛骨悚然,后背发麻的感觉。
  罗参见多识广,因此比较镇定,面上挂着一族之长的稳重和招牌温柔。
  哪知道万俟林木更镇定,大家差点忘了他天生没有恐惧感。
  万俟林木两眼放光,盯着大金手中的金缕:“海虫好可爱,我也想养一条!”
  罗参:“……”
  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痛苦之中。
  我们都以为,自己才是地狱的中心。
  老天爷,总是这么不公平……
  然而当我们抬头去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不过是个井底之蛙。不公像是海水,我们脚下的,不过是井中的一片淤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