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作者:
百万黄金 更新:2023-04-06 05:06 字数:3232
单位的食堂是有饭菜的,承包给了别人。
农闲的时候只开一个窗口,早上供应馒头和面条,中午晚上都有炒菜。
不过曹爱华还是把煤炉子生了起来,打算自己做饭。
一来营养可以跟得上,她和女儿都需要补身子,二来,食堂去的多了,她住在这儿的事情总是会引起别人的猜想。
是应该早点买个房子了。
如果只是她和女儿两个,倒是可以想法子外调,避开苏卫民一家子。
可如今她怀了孩子,离开不现实。
安定下来才是最好的。
再过几个月单位就会分房子,前世这个时候,苏卫民的单位也分了房子,曹爱华的单位也分房子。
供电局的房子虽然离市区近,可是房子小,户型也一般,价格还贵,苏卫民的工龄短,轮到他选的时候只剩下一楼了。
然而婆婆带着大姑姐过来闹腾,夫妻两最后只能买了供电局的房子,写的是苏卫民的名字。
搬进去没两个月,大姑姐和婆婆就总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过来住,曹爱华如果不同意,她们就会说这房子是她儿子弟弟的,曹爱华没有资格说什么。
可买房子的五千块是曹爱华自己的积蓄加上回娘家借的。
苏卫民家一毛钱都没拿。
不仅如此,因为房子结构不好,之后的二十多年,曹爱华一直都忍受着时不时的堵厕所,漏雨,烟道反味,楼上砸垃圾下来等等问题。
棉花站的房子就不一样了,这个时候,棉花站的效益可是比供电局强的多,房子盖的又大又明亮不说,还配了幼儿园,篮球场以及一个小花园。
职工的孩子上学也安排了班车接送,根本就不用操心孩子的上学问题。
曹爱华的父亲和站长又是战友,只要曹爱华愿意,是可以挑到一套很不错的房子的。
而且价格只要三千块,还可以先付一半儿,剩下的一半从工资里逐月扣,只要有担保人就行。
如今她的目标就是这么一套房子。
自己的房子,写了自己名字的房子,周围都是她单位的同事的房子,出了事儿他们会帮她而不是帮着苏卫民那一家。
前世苏卫民升职加薪之后,供电局的那些人便都是看苏卫民的脸色行事。
朱爱玲和张保国外调之后,她就连个帮忙说话的人都没了。
谁不想着巴结苏卫民?
婆婆更是摆着官老太太的谱,儿子一升职,她连忙收拾包袱就过来住下了,对外却说是帮儿媳妇带孙女。
逢人就说,棉花站效益不好之后,儿媳妇没出去上班,靠她儿子养着,每天啥事儿不干,就在家看电视织毛衣。
能过上这种好日子,是托了苏卫民的福。
不了解情况的人都以为,她过的比谁都好,苏卫民有本事,对老婆孩子好,还帮忙给岳家的几个小的都安排了工作。
而她每天除了陪孩子,啥都不用干。
这种富太太的生活,还能有什么不满的?
偏偏她不知足,苏卫民带着朋友来家里吃饭,她要吵闹,苏卫民打牌应酬,她要吵闹,苏卫民在外工作不回家,她还是要吵闹,就连帮她做家务带孩子的婆婆,也要被她赶走。
不讲理的那个人是她。
每次她和婆婆老公起冲突,大多数人都会跑来劝她知足点儿,脾气别那么大。
可实际上呢?
苏卫民一毛钱不给她,都交给陈兰花,孩子要交学费的前一天,陈兰花收拾东西回了老家,她得腆着脸去找娘家借。
陈兰花不仅仅不做家务,连杯水都不愿意自己倒。
所谓的接送孙女,那都是要花钱叫车才去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和她的老姐妹逛街,到了放学的点儿,苏思宁得自己走到奶奶说的地方等她一块儿回来。
好不容易把婆婆给吵走了,苏卫民又带着一大帮子朋友在家里打牌吃饭。
她得自己花钱买菜再做一大桌子十几二十个菜招待。
等苏卫民带着人走了,她还要熬夜织毛衣拿出去卖钱换点她和孩子的生活费。
直到孩子上了初中,她拿离婚威胁,苏卫民才答应每个月给她五百块的生活费。
离婚是不可能离婚的,苏卫民甚至要求她在外维护好他的形象,否则会影响他升职加薪。
孩子大了,房子是苏卫民的,她只能净身出户。
周围的人劝她为了女儿也得忍,孩子没了爸爸多可怜呐,况且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怎么会有人要?她又没工作。
那个时候就连她自己也觉得,离开了苏卫民独自一人没法儿活。
就把所有的希望都挂在了女儿身上,想着都是为了女儿好。
苏卫民为了女儿也可能会回头的吧?
可苏卫民鬼迷了心窍,当周围的人都捧着他巴着他,说曹爱华配不上他,他哪里还能想到回归家庭?
最后承受了他们婚姻不幸的除了她自己,还有可怜无辜的女儿。
这次,曹爱华要把东西都抓在自己的手里,指望男人倒不如什么都靠自己。
就算离了婚,她自己也能给孩子最好的。
等房子分下来,她也可以让爸妈住过来。
前世爸爸跟着曹友军,钱都给了儿子孙子,一身的病痛也没钱去治,死的时候一身的病,医生都说曹爸实在是太能忍了,生的病倒都不是什么致死的病,是忍受不了疼痛,痛死的。
曹爸去世之后,曹友兰才后悔的告诉曹爱华,实际上曹爸曾经找过她,跟她说不想在乡下和曹友军一块儿住了,正好有个战友那需要一个看大门的老头,他想到城里来生活。
曹友兰怕曹爸曹妈在城里住,以后养老的事儿都是她和她老公的了,曹友军下岗之后就卖了城里的房子回了老家,占着老家的房子和老两口的退休补贴,就应该给老两口养老啊。
便一口回绝了。
曹爱华听见这话的时候就明白,曹爸是觉得她生活的苦,不想给她增加负担,才跑去和大姐商量,没和她说。
如果她和大姐一样夫妻和睦,手上有钱,曹爸就不会什么都不告诉她。
这一次,曹爱华要自己把疼爱她的曹爸接到城里来,给他养老送终。
至于曹妈,她要是觉着儿子好,便自己留在乡下,要愿意来城里,退休金也够她生活的。
吃了晚饭,曹爱华拿着纸笔在本子上规划未来,列出了好几条赚钱的途径。
第7章 手太巧了!
“妈妈,你也要写作业吗?”
苏思宁写完了妈妈规定的五个大字,跑过来看她。
“是啊,妈妈要写大字,还要规划一下宁宁上学的事情。”
女儿宁宁语言天赋不错,声线也好,一岁多就可以清楚明白的表达自己的意思,对不同的人也会用不同的语气和说话方式沟通,两岁就能够完完整整的唱完一首儿歌。
幼儿园的老师挑选唱歌的小朋友,第一个选中的就是她。
可前世她问女儿想不想去歌唱班学习,女儿说她讨厌唱歌,她就以为女儿不喜欢。
直到女儿成年才用争吵的方式告诉她,奶奶说喜欢唱歌的女孩子都是破鞋,是烂货。
她去问陈兰花,陈兰花笑着说,歌唱班要花五块钱买演出服,一个丫头片子能读书就不错了,还花这些?
就为了五块钱,她的婆婆扼杀了她女儿的兴趣。
而她那个时候以为婆婆不在,女儿的回答就是她的真实意愿,却不曾想,婆婆早就已经在女儿的心里埋下了炸弹。
“幼儿园的老师选中了宁宁去歌唱班,宁宁愿意去吗?”
曹爱华认真问宁宁。
然后她就看到女儿的眉头皱起,纠结了一会儿,才扭头看向别处:
“不愿意。”
“宁宁,是因为奶奶说唱歌不好,正经女孩子不应该唱歌吗?”
曹爱华觉得,她应该要拔除女儿心里的刺。
“嗯……”
苏思宁点头,问她:
“妈妈,奶奶说的都是真的吗?”
她的心里也有疑问,可没人为她解答。
奶奶还说这些话不能告诉妈妈,如果妈妈知道她是不正经的女孩子,会伤心的。
可现在妈妈知道了,她会伤心吗?
“宁宁,你还记得妈妈带你看的文艺汇演吗?”
曹爱华的单位每年都会有那么几场演出,毕竟这个年代娱乐活动匮乏。
单位虽然花钱买了一台大彩电,可几百号人盯着那么一个小小的屏幕,看不清不说,电视台也就那么一两个,根本看不过瘾。
还是在舞台上的真人歌唱舞蹈有意思,还都是职工们自己准备的,有参与感。
“嗯。”
就是因为妈妈带她看的表演,她才想要和那些漂亮的叔叔阿姨一样,给别人带去欢乐。
“不管是表演的叔叔阿姨也好,还是看表演的叔叔阿姨也好,是不是都开开心心的?”
“嗯!”
宁宁好像有了答案。
如果是不好的事情,为什么大家都那么开心呢?
曹爱华点到即止,有些事情还是让孩子自己去判断吧,她不想和陈兰花一样,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孩子的身上。
孩子的奶奶说的话对或者不对,好或者不好,孩子自己学会思考才是。
她可以防住一次,却不可能防住千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