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节
作者:      更新:2023-04-06 08:35      字数:3940
  “我男朋友是个歪果仁,我一直没告诉你。”云嫦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前段时间他回#e1ea了,我们就分手了,我现在受了情伤,没心情谈恋爱。”
  “你这孩子,谈恋爱怎么不和我们说呢。”亲爸说了一句。
  “我也是大人了,谈个恋爱,不确定结婚也没什么好说的啊。”云嫦继续吃菜,“哎呀这个豆角炖肉真好吃,老爸手艺越来越好了!”
  “好吃我明天再炖一锅,你走的时候带上。”亲爸说。
  相亲的事情被应付过去,云嫦第二天带着满满一兜子吃的回到了自己工作的城市,在楼下便利店买饮料的时候,她打眼看了下新闻,就被里面的消息镇住了。
  新闻里正在说,在临海市附近的海平面上出现了规模巨大的海市蜃楼,这个海市蜃楼面积巨大,是前所未有的奇观。
  从新闻的图片里,云嫦震惊的发现,她看到的竟然是克罗尼!
  虽然便利店的电视屏幕不大,看的十分模糊,可是云嫦十分确信,那就是克罗尼!
  那高耸如云的法师塔,占地庞大的宫殿群,还有在王城周围盘旋的狮鹫群和飞龙群,让云画知道,这就是克罗尼啊!
  联想起兰克修利所说的研究空间法术,云嫦不由产生了一个十分荒谬的念头——他该不会真的成功了吧?
  想到这里,云嫦感觉自己的心立刻被鼓动起来,她不假思索的向领导请了年假,撒谎自己要做个小手术,定了最近的一趟机票,手里提着便利袋买的饮料,直冲向了机场。
  从起飞到落地,云嫦感觉自己心如鼓擂,一刻都不能停歇。
  飞机降落的时候天刚蒙蒙亮,可是临海市机场却人山人海,到处都是仰着头,用手机拍天空中那‘海市蜃楼’的旅客。
  云嫦抬起头,看到了那个自己熟悉的异界城市,那无疑就是克罗尼,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难道兰克修利真的成功了吗?
  云嫦在这个陌生的海城找了一个礼拜,她走过陌生的大街小巷,满脑子想的都是兰克修利,她想兰克修利有读心术,如果听到自己的心声,一定会过来找自己的。
  她怕自己走的范围不够大,和兰克修利就此错过。
  直到假期结束,云嫦都没能在这里找到兰克修利,而天空中那恢弘的、幻影一样的城市也渐渐消失了。
  云嫦心不甘情不愿的乘坐飞机,满身疲惫,风尘仆仆的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城市。
  来的时候她满心期待,回去的时候,她感觉自己胸腔空荡荡的。
  其实她早都接受了和兰克修利不再见面,也学会了收拾自己的悲伤,可那片幻影又勾起了不该有的期待。
  一路上,云嫦都在胡思乱想,总觉得是自己走的范围不够大,或者是恰好了兰克修利错过了。
  世界这么大,如果这次错过,兰克修利还能不能找到自己呢?
  几乎一瞬间,云嫦就下定决心辞职,现在就定居到临海市,在那里找个工作,每天下班就去找兰克修利。
  走在小区内,云嫦埋头编辑辞职信息,顺便在临海市找工作。
  就在此时,她听到了一个温和而陌生的声音:“莉娜。”
  云嫦飞快的抬起头,看到了一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
  这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他金发蓝眼,穿着一身白色的类似礼服的奢华衣装,身上披着和周围格格不入的披风。
  他变了很多,可是云嫦还是在第一瞬间就认出了眼前的人,是大人版的兰克修利!
  这一瞬间,错愕,惊喜,热血上涌,种种激昂的情绪让云嫦张了张嘴,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兰克修利弯起了眼睛,露出了一个有些羞涩的快乐笑容:“云嫦。”
  “你谁啊。”云嫦故意叉腰,露出了生气的表情,“我怎么不认识你。”
  兰克修利抿着笑意,大步走向了云嫦,将她紧紧的抱在怀里,温柔的说:“我好想你啊。”
  “我都说了不认识你了。”云嫦口嫌体正直,也伸出手挂在兰克修利脖子上,“你知不知道我去临海市找了你整整一个礼拜!”
  “对不起。”兰克修利道歉,“让你找了我那么久。”
  云嫦气哼哼的:“你怎么就来这里了啊?”
  “是你告诉我的。”兰克修利耐心的解释,“我都记下来了,所以我直接来到这里了。”
  “那你也等了我一个礼拜?”云嫦瞬间心软了。
  兰克修利只是笑着看云嫦,也不说话。
  “不说了不说了,快来我家休息一下。”云嫦拉着兰克修利往自家走,这瞬间是腰也不酸了背也不疼了,走路也有劲了,“你饿不饿啊?我给你点外卖,吃大餐!”
  “不饿。”兰克修利亦步亦趋的跟着云嫦,目光自始至终都定在她身上,“你好好休息。”
  “嗯~”云嫦愉快的应道,“不过我明天还要去上班……不对啊!我刚才辞职了!”
  惊天噩耗!
  因为辞职,原本就不富裕的财政瞬间没了收入来源,而且兰克修利在这里没工作,她还要负责养一个根本没收入的兰克修利!
  云嫦忍不住看向了兰克修利。
  即使长大,兰克修利也只是从精致少年变成精致成男,他的发丝一丝不苟,衣着笔挺合体,看似平平无奇却在每一个角落都布满了小心机的设计。
  配饰从领夹袖口都和整体服装风格十分搭配,甚至连香水都是完美组合。
  从头到脚,连每一根头发丝都散发着金币的气息。
  看着这样的兰克修利,云嫦感觉到一阵窒息——她供得起这样的精致成男吗?
  ……现在给老板跪下来,说刚才是自己点错了,其实自己一点也不想辞职还来得及吗?
  第139章 完结
  就在云嫦发愁的时候, 兰克修利冷不丁说了一句:“你不需要工作。”
  “我不工作用什么养你。”云嫦惆怅的看着兰克修利那看上去越发奢华的衣服。
  她记得兰克修利的衣服均价几千金币,虽然在蓝星,她是供不起兰克修利几十万一身的衣服,但是怎么也要给兰克修利穿一套几百块……啊不, 几千块的衣服吧, 不然实在太亏待他了。
  “我带了黄金。”兰克修利张开手,云嫦看到他手中空间裂开了一道缝隙, 从里面掉出来了几根金条, “用这些换钱就好。”
  ……空间法术都已经能穿越蓝星了, 储存点黄金也没毛病!
  看着黄金, 云嫦的心放下了一半, 但她还是居安思危:“可是, 黄金也有花完的一天,我们还是要找到收入来源。”
  “我可以回去取。”兰克修利回答。
  “回去取?”云嫦震惊脸, “你还能回去的吗?”
  “当然。”兰克修利理所当然的回答, “帝国虽然稳定, 但我也不能离开太久, 过两天我要回一趟克罗尼。”
  “那你还来吗?”云嫦关心的只有这一点。
  “当然, 我会在这里留下一个空间锚点, 以后我就可以稳定往返了。”兰克修利回答道,“我这次来没带你喜欢的零食和水果,你有什么想吃的吗?我下次带过来。”
  想到异世界那些水果, 云嫦感觉自己口水都快流下来了:“我想吃蜜蜜梅。”
  “好,我下次给你带过来。”兰克修利点点头。
  两人迅速跳过了重逢的感动和惊喜期, 迅速进入了柴米油盐酱醋的节奏里。
  兰克修利之前一直是用隐身法术藏在这里,不过这也不是长久之计,为了应急, 云嫦带着隐身的兰克修利去逛路边摊,给他88块钱买了一套老头衫和大裤衩子。
  回到家试衣服,云嫦发现人长得帅果然是没天理,就连这88块钱的衣服,穿在身上都像是引领新风潮的日系休闲风格。
  不过好在这衣服便宜,可以随便造。
  云嫦把衣服过水吸了一遍,烘干给兰克修利当睡衣穿,两人躺在床上开始刷桃宝给兰克修利买新衣服。
  看这件衣服适合兰克修利,那件衣服也适合,反正就是无脑加加加,一边加一边和兰克修利聊天。
  他们两个人聊了很多,关于分开之后彼此的生活,关于相遇之后未来的规划,还有美食,电影,小说。
  云嫦这才知道,自己看到新闻,去临海市的时候,兰克修利也是刚来到蓝星,就马不停蹄的来到了自己的城市。
  在这里兰克修利没找到自己,只能一直在小区里等她回来,顺便用这一周时间学了学蓝星的语言。
  ……行了行了,知道兰克修利是个天才了,不用再说了。
  除此之外,两边世界没有互通之前,时间的流速也是不一样的,自己穿回蓝星才半年,但是在异世界已经过去了十几年了。
  想到这里,云嫦就觉得自己无限心疼起兰克修利来,感觉他特别可怜。
  兰克修利听到了云嫦的心声,轻松的回答:“其实也就最开始几年会想你,等到后面也习惯你不在了。”
  云嫦感动这就瞬间没了一半。
  “我都说了,火葬场是不现实的。”兰克修利旧事重提,“女主角死了,男主角顶多就伤心个两三年,后面还是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硬了硬了,拳头硬起来了。
  “好像是这么个道理。”云嫦特别想暴打兰克修利一顿,但是看着他那张长大之后越发英俊帅气的脸,实在是难以下手。
  啊,不行了,这个人真的是太帅了!
  “我们什么时候去见见你的父母?”兰克修利转移了话题,“这一周我观察了一下这里的生态,想要结婚的男女朋友是要去见彼此父母的。”
  “啊?你要去见我爸妈?”云嫦有点措手不及,“我还没和我爸妈说我恋爱了呢。”
  ——不光没说恋爱,还在几天之前说自己刚和外国人男朋友分手了。
  而且,兰克修利本身在这个世界还是黑户,还没工作,还长得很帅看起来很容易被勾引,不管怎么看都不是合适的结婚对象。
  当然,云嫦是肯定要和兰克修利在一起的,只是她觉得这件事要徐徐图之。
  “你可以提前说说看。”兰克修利鼓励云嫦,“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会在这个世界找到一个合理的身份的。”
  “你怎么找?”云嫦好奇的问。
  “我从一些人的想法里得到了一些灵感,我下次过来的时候会去一趟国外。”兰克修利回答,“一个国外商人,这样我在克罗尼的时候,你也有理由解释为什么我长时间不在你身边。”
  【不愧是兰克修利啊,这才刚来就想到了这一点。】
  云嫦心里赞叹。
  其实这种事情她也不是想不到,不过兰克修利能在一个陌生环境里适应这么快,就只能说这就是天才了。
  重逢的第一天,两人聊了很多,云嫦一晚上没睡,第二天收到了老板消息,劝她多考虑一下,不要辞职。
  如果是昨晚,云嫦就顺水推舟留下来了,但是过了一晚上之后,云嫦就觉得其实辞职也没什么,婉拒了老板。
  其实按照常理来说,她早都该辞职了。
  有了脑内电脑赚钱还是很容易的,只是之前半年她整个人浑浑噩噩的,工作就像是一根线把她牵着,让自己每天都能有点事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