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7章 天天的成长史 (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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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错别字 更新:2023-04-10 10:40 字数:6940
一家人到聚德楼时,吴芸他们也早到了。
欧阳焘前两年结的婚,老丈人跟罗爱繁两口子凑的首付,给他们在京城的四环买了套80坪的小公寓。
小两口自己还贷出装修钱。
去年刚生了个小娃娃,罗爱繁不喜欢带孩子,也不爱伺候人。
让她出钱可以,出力就算了。
小俩口没法,只得把刚刚退休的丈母娘和老丈夫人叫过来。
他媳妇刚出月子不久,就回到了公司上班。
实在是京城生活压力太大,两人虽说学历都不低,但也不过是工薪阶层。
他们这些读书人也不似陈飞那样能吃苦,有些事真羡慕不来。
别看陈飞现在是发了,当年刚创业那会,摆早餐摊,连天桥都睡过。
真是靠自己双手打拼起来的。
天天不太喜欢这种场合。
这孩子眼睛有点高,性子不像旭恒,也不大像其雨。
看不起人,准确的说是有点目中无人。
在他16岁那年,有次跟阎耀远出去吃饭,在路边等车时,一个环卫工人行至他身边,正欲弯腰去捡他脚边的矿泉水瓶子,可这孩子不知咋想的,愣是图好玩,一脚给踢远了。
那个暑假,阎耀远没让他去公司学习,罚他去当了一个半月的环卫工人。
每天坐着几百万的车,穿着黄马褂,身边跟着两个保镖,就这么扫一个月的大街。
阎耀远说,若你不懂他人的辛苦,那就自己去体验一下。
那以后,天天的这个毛病彻底被改过来,甚至他对底层人多了一些新的认知的怜悯。
多年以后,当他入主公司时,每日进入大厦,能得到他说谢谢的不是身边的助理秘书,也不是那些拿着百万年薪的高管。
而是给他拉门的保安,保持大厦一尘不染的清洁工。
是那些拿着最少薪水,付出体力,做着最不起眼工作的底层人民。
或是从小习惯了一个人,他跟谁都不大亲。
就连智玉芳在他小时候那样一把屎一把尿的带大他,一样不亲。
见了面顶多礼貌的叫声姥姥。
在孩子的教养方面,智玉芳不得不佩服阎耀远。
天天在礼貌方面和旭恒有的一拼,坐有坐相,站有站相。
吃饭时,无论餐桌上的人多热闹,问到他啥,他都能一言不发,顶多点头摇头。
一直到他吃完,擦好嘴,才会慢条斯理的回答你。
原则性和自控力极强。
就连其雨都不得不佩服。
反观两个小的性格就跳脱多了。
虽说其雨奶奶这边他们这辈,三个老表现在都在京城定居,但是平日里各自都忙,特别是都成家以后,也只有在逢年过节时才能凑一凑。
以至这餐饭吃了两个小时还没结束。
男的喝喝酒,女的聊聊美容、保养、孩子教育等琐事。
智玉芳跟罗爱华更是有聊不完的话题,转来转去,都是他们年轻时的事。
可能人年纪越大,越恋旧。
天天在家里,阎耀远有教导过他,长辈不放筷,他不能放。
可眼下这桌上这些长辈哪是吃饭,就是借着聚餐叙旧呢。
实在等不及,看了看时间,站起身跟桌上的长辈们道歉,说自己还有课,要回爷爷家了。
众人看着天天,有一种错觉,这哪像个孩子,根本就是成年人嘛。
其雨好不容易能见次大儿子,哪舍得。
跟着他站起身,给他送到楼下。
他早给司机发了信息。
待母子俩下来,保镖和司机已等在那。
其雨摸了摸天天的头:“最近学习累不累?
功课再多,也要注意休息,太极还在学吗?”
是的,这孩子从去年起,有天早上坐车路过一广场,看到一群大爷大妈在打太极。
回头就跟阎耀远说想学,阎耀远现在是,你想学什么就去学,想做什么就去做。
前提是要先学好我给你安排的功课,做好我要求的事。
剩下的只要你精力够,我不干涉。
天天闻言点了点头:“还好,在学。”
其雨看着快到她肩膀的大儿子,有些无奈:“跟妈妈都不能多说几句吗?”
话一出口,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卑微。
可事实确实如此,两个小的叽叽喳喳,一个比一个爱说。
大的可以一天不说一句话。
“可以。”天天嘴上说着可以,结果出口又是两个字。
其雨简直哭笑不得,她跟旭恒也不是这么话少的人。
就不知道这大儿子像了谁。
“你那个物理比赛和数学比赛还参加吗?下一年。”
这孩子6岁开始,看到自己感兴趣的比赛就要去玩一下。
年纪越大,越让其雨有一种无措感。
“会吧。”
这天实在聊不下去了,想抱抱儿子吧,这人来人往的大街,不用想。
她手都没伸出,估计天天先躲了。
“行吧,到爷爷家,给妈妈打个电话,有什么想吃的跟妈妈说。”
“好。”天天点点头:“妈,再见。”
说完头也不回的上了车。
司机关上门,其雨目送儿子离开,心中突然涌过一丝难过。
天天这些比赛,到他12岁都不参加了,觉得没意思。
倒是太极一直学着。
跟的是陈式太极拳第十一代传人,一对一学。
以前每天一小时。
现在每周两小时。
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自己在花园里打,然后他的家庭教师会给他拍好发给师傅,有不对的地方,晚上跟师傅连线再指点他。
阎耀远原以为他会坚持不下去。
没想到这孩子一打就是一辈子,从他学太极那天开始到他离世,一天没断过。
这样的毅力,让其雨两口子佩服不已,也难得的得到了阎耀远的赞赏。
别的孩子有的青春叛逆期,天天也有。
他16岁时喜欢上了跑车。
但是阎耀远有规定,不到18岁,不许他开车上路。
到了18岁,这孩子就像脱缰的野马。
跑车一辆一辆的买,阎耀远在钱上不限制他,喜欢就买呗。
那会他在国外留学,每个周末晚上都会自己一个人去飙车。
玩了一年跑车后,觉得没意思。
所有的车让人运回国,就这么被打入了冷宫。
然后就迷上了开直升飞机,再后来游艇。
那些年,能玩的不能玩的全玩了个遍。
除了毒和赌,这两样是阎耀远从小就跟他说的。
在你正式接班之前,你喜欢的事都可以去做,喜欢的女人也可以去追求,但是婚姻又是另一回事,心中要有数。
毒和赌是阎家的家规,他们自小就被告诫不能碰。
天天第一次初尝男女之事是在国外。
对方是他的学姐,大他5岁。
因他中途跳过几级,18岁已经读大四并且直升本校研究生。
那位学姐刚读研。
两个人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对方是位连中文都不会说的华裔。
是个长着一张东方面孔,却连筷子都拿不好的高挑美女。
天天从12岁开始,身边就不乏献殷勤的小女孩。
但他对谁都无感。
因他读书早,身边都是比他年纪大的,追他的学姐更是不少。
但他总是冷冷的,有人堵住去路,给他送信或送礼物,他总是淡定的接过,然后又当着人面儿扔到垃圾筒里。
久而久之,胆再大的女生都不敢再轻易靠近他。
一直到上了大学,他这一习惯还在延续。
天天在长相上和智商一样,都遗传了其雨。
个子净身178,没他爹高。
长相秀气,没有旭恒帅,但是他那因长年打太极练就的刚柔并济的淡雅气质,总给人一种人畜无害的和气之感。
他自小学到高中读的都是贵族学校。
大学因成绩优异被哈佛提前录取。
可能是过腻了以前那种生活,叛逆了一回,校外阎耀远给买了房子成了他周末的旅馆,平时大部分时间里都住在学校两人间的公寓里。
与他同住的是一位与他同来自内地的留学生,名叫徐江。
徐江的老家在与京城相隔近两千公里的南方,两人都是话不多的学霸。
这位除了有点不爱干净外,其他各方面都不错,且有一点让天天特别满意,就是做的饭极好吃。
甚至还能做几道地道的京城菜,说是当年本科在q大读书时,跟一京城土著同学的妈妈学的。
吃货嘛,外面的吃腻了,就想自己鼓捣点吃的。
最让天天吃惊的是,他竟然会做地道的炒肝,味道甚至不输他家的厨师。
天天在生活自理方面,在入住学生公寓以前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白痴。
两人初次见面,天天连个衣服都不会叠,更不肖说徐江跟他约定,卫生的分配。
第一次拖地时,他边拖边踩,连个拖把都不会拿。
徐江手把手的教他,他突然觉得原来拖个地竟然比他做一道数学题还难。
再后来,他不仅学会了如何收拾房间,还学会了煮泡面和煎鸡蛋。
这些事竟给他带来莫名的成就感。除了每周末两天的消失,室友一度以为他也是个拿奖学金来留学的,普通家庭的孩子。
一直到他本科毕业,对方也在硅谷找到工作,两人至此分开,徐江都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至于周末那两天他住哪,去做了什么,徐江问过一次。
天天不答,那以后,亦识趣的不再问。
他第一次发生关系的对象说起来还是徐江介绍的。
当时他去参加的那个聚会,就是被徐江带去的,依他的性格,除了学业,学校里任何的活动比赛他都毫无兴趣,更别说是华人校友聚会了。
这些在他12岁前都玩够了,了解了游戏规则,尝试过的事他就再无兴趣去做。
至于年轻人热衷的夜店,舞会,他都了无甚意。
他不喜欢热闹,也不喜欢人多。
更多时候,他都喜欢自己一个人呆着,也喜欢一个人做一些事。
一如他喜欢的太极,随时随地,有音乐无音乐,他都能打。
无需有人陪伴,他喜欢这种感觉。
莉莎就是在喧嚣的人群中发现了独自坐在角落里的他。
当然能近天天身并与他发生关系的女生自然没那么简单直接。
对方正好认识徐江。
且徐江在此前就对莉莎有点意思,当然仅限于好感。
两人同是研究生,徐江大一级,但跟同一个导师,一来二去自是认识。
但是莉莎生作风开放,国外长大的嘛,在此前有过的男朋友更是一双手都数不过来。
徐江长相普通,个子普通,哪哪都让她很难产生兄弟以外的感情。
正是她的这种热情与开朗,吸引了徐江。
然而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通过观察,她看出天天整晚只跟徐江一人说过话。
于是拉过自己一个好姐妹,将其介绍给徐江。
那女生虽同是华裔,但因6岁以前在国内生活,且父母是第一代移民,因而在家也要求她讲中文。
出口地道的南方口音拉近了她与徐江的距离。
两人一聊彻底停不下来。
于是,短短一个小时内,徐江移情别恋。
莉莎在徐江与其同伴聊的热火朝天时,适时的插嘴问徐江是一个人来的吗?
徐江这才想起天天。
说不是,还有一个室友。
莉莎笑笑的指了指角落里的天天:“是那边那位吗?”
她这一指正好被刚望向这天的天天看到,莉莎丝毫没有被抓包的尴尬,而是落落大方的跟天天微微点头,灿烂一笑。
徐江随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一边朝天天招手一边答:“是的。”
“我们这样拉着你聊天,会不会冷落了你的室友。”
莉莎好心道。
“不会,他喜欢安静,”徐江说完又感觉好像有点不妥:“要不我们过去坐吧。”
“这样会不会不好,你不是说他喜欢安静。”莉莎跟着道。
实际上徐江已经一步一步按她想要的方向走。
“没关系的,我介绍你们认识。”
莉莎越是体贴,徐江越是觉得可以将其介绍给天天认识,不管如何,多个朋友总是好的,他心想,天天应该不会讨厌莉莎这样的女孩。
就这样四人坐到了一起。
徐江跟那位莉莎介绍的小个子同乡越聊越投机,都是年轻人,聚会结束后约着一起去酒吧续摊。
天天本不想去,奈何那女生非拉着莉莎,毕竟刚认识,不敢单独跟徐江出去。
可他这一人带着俩女生好像也不合适。
于是求了天天半晌,才终于得到他轻轻的一点头。
四个年轻人从酒吧出来,莉莎叫了代驾,徐江跟那女生叫了辆的士。
又嘱咐莉莎务必要把天天送回宿舍。
“帅哥,上车吧。”待出租车一走。
莉莎给天天拉开车门。
天天犹豫了一下,坐了上去。
这一晚上,他滴酒未沾,无论徐江怎么劝,他就是不喝。
也不给任何理由,不喝就是不喝。
这是他自幼养成的习惯,警惕心极强。
在外面轻易不喝酒,也不随便接他人给的水和饮料。
何况是酒吧这样的地方,他甚至连一杯水都没喝,全程就看着。
偶尔徐江或莉莎等问他什么,才答一句。
其他时间就安静的坐着,听其他三人说话。
他越是如此,越是挑起了莉莎想得到他的决心。
“送你回公寓,还是去我家?”刚一上车,莉沙故意装作有几分醉意的问道。
甚至不经意间把头往天天身上靠:“头好晕,小弟弟,借姐姐靠一下。”
天天没拒绝。
莉莎把头靠在他的肩上,闭目养神,又喃喃的来了一句:
“你用的什么沐浴乳,好香。”
边说着,手边有意无意的碰一下天天的大腿。
调情意味极其明显。
天天虽未谈过恋爱,也未历经人事。
但是追过他的女生,到底有多少,他自己都记不清。
唯一不同的是,天天分析出,那些女生是想跟他谈恋爱。
而眼前这个,他想,从莉莎这晚看他的眼神,徐江或许看不出,但他看到了某种东西。
莉莎对他的兴趣是身体上的。
“去你家。”
车子已经出发近10分钟,天天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莉莎闻言,嘴角划过一丝开心的笑,告知代驾家里的地址后,手先是试探性的揽住天天的腰,没被拒绝。
而后游走的领地开始扩大。
到了她的公寓,门刚打开,她就迫不及待的把天天从男孩变男人。
他们这样的关系持续了近半年。
一直到有一天,他们照例约在莉莎公寓,但是见面的第一件事有别以往。
他一进门,莉莎不再是迫不及待的解他的扣子,而是亲自下厨给他做了一桌中餐。
说是特地去学的,餐后,莉莎放了泰坦尼克号的音乐,倒了两杯红酒。
试图跟他边喝酒边聊天,大部分时候都是莉莎说,天天听。
然后,借着美酒和音乐,莉莎附身把唇凑了上来,就在快要亲到天天时,被一把推开。
天天在莉莎眼里看到了爱。
他们之间从第一次至今,从未接过吻。
天天讨厌被吻,这一刻他推开莉莎一是条件反射。
二是,他发现在莉莎爱上他了。
18岁以前他有很多机会和女性发生关系,但他没有。
因为那时的他对这方面没有好奇,或者说没有冲动。
莉莎的出现不是因为她多特别,多漂亮,而是他做好了成为男人的准备,她刚刚好就出现了。
他又刚好觉得不讨厌,一切水到渠成。
无关爱情。
甚至迄今为止,天天都没思考过爱情,也没有想过自己这一生会否爱上谁。
他想,若有朝一日,那个人真的出现,他会和父母一样全力去爱,也会想要跟父母一样,跟那个人一起组建一个家庭,生儿育女,携手一生。
自他有记忆以来,他对父母的所有印象都跟举案齐眉有关。
旭恒对其雨的疼爱超过了一切,也影响了他与两个弟弟,让他们一样的深爱着母亲。
但他总觉得,那样的感情离他很远,虽然他的家庭让他深深的相信爱情和婚姻这件事。但他对孤独的享受似乎是与生俱来的。
也可能是阎耀远后天的培养,以至他如此享受一个人的生活。
他想,他跟莉莎是时候结束了。
于是,他站起身,没有说再见,亦没有只言片语。
就那么离开了莉莎的公寓。
从那天后,他再没接过莉莎的电话。
当然,他的背影也给了莉莎答案,她并非执着的人。
若这个人不可以爱,换个人爱就好了。
于是,他们的关系一如开始那般,结束的也是悄无声息。
这以后,天天又有过几个伴侣。
只是伴侣,他跟那些女生鲜少在白天见面。
只在有需要时约出来见见。
有一个,是他的学妹,但是年纪比他大两岁。
他们是在一次公开课上认识,仍是对方主动。
天天觉得对方的长相各方面自己都不反感,于是在约出来吃了一顿饭后,他们发生了关系。
这段关系持续的最久,约一年时间。
开始在深秋,结束在初秋。
刚发生关系后不久,有一次,他们在校园里相遇,天天从女生身边走过,目不斜视,像是从不认识这个人一般。
女生也很有默契的假装不认识他。
就因为这个,天天才让这段关系维持了近一年。
他觉得这个女生挺识趣。
最多的时候,他同时跟六个女生保持了这种关系。
这里面有白领,有模特,有学生,无一例外的都是非他圈子里的普通人。
这样荒唐的生活结束在他23岁那年。
那时他已经毕业跟在阎旭豪身边,正式进入公司学习。
一天最多睡5小时,有时候甚至忙到吃饭的时间都没有。
回国后,他也有过几个伴侣,有时候工作压力过大,下班后,他会打扮成普通白领的样子,去一个安静的酒吧,喝喝酒,然后遇到合适的,聊得来的就会约出去找家酒店开个房间。
不讨厌的话会让这种关系维持一阵。
跟女人发生关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了他解压的一种方式。
后来随着职位越升越高,工作越来忙,对这种事的兴趣开始减少。
有一天,他忙完后已是午夜。
从办公椅站起身,给自己泡了杯咖啡,站在68楼俯瞰午夜的城市,他突然觉得身体的冒险旅行可以结束了。
从那天开始,他禁欲的外表下潜藏的秘密以他超强的自控力,让它们戛然而止。
他终于成了女员工们口中名符其实的禁欲系boss。
当两个弟弟都交了女朋友,又换女朋友的时候,他的身边依然干干净净。
其雨一度怀疑过大儿子的性取向,还试探过。
面对母亲的关切,天天无奈的回了四个字:“我喜欢女。”
“你跟妈说,你以前在国外时有过女朋友吗?”
“没有。”
“你俩弟弟都交女朋友了,你为什么还没有。”
其雨对天天的话有了几分怀疑,在她心中,大儿子的私生活极度的干净,也一度深信天天还是c。
天天看着母亲,心中有几分愧意。
在母亲眼中,他或许是世上最乖的男孩子,可实际上,他也不过是个男人。
跟所有男人一样,都有用下半身思考的时候。
只不过他现在已经对这个游戏毫无兴趣。
但是关于女朋友,关于爱情,他对其雨说:
“妈,缘份没到。”
是的,活了20几年,他从未遇到一个让他有心动感觉的女生。
他想,就是缘分未到。
而此时的他并不知道,他的缘份已在他26岁那年等待着他。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