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阉了这群野马
作者:
秋江独钓 更新:2023-04-11 14:11 字数:3166
“你妹长得漂亮,咱们家的家世又好,谁能有这么个媳妇都是祖上积德修来的!只是她的性格吗有点不怎么样……不过这个可以忽略,说到底还是曹越占了便宜呢!”林父像抓到根救命稻草一样,哪里肯轻易放过。平时向女儿求婚的人不少,不乏出身名门望族或是身为达官显宦的,而他也是极力撮合。
无奈的是,林雨轩对这些人根本不感冒,经常还把人家捉弄得有苦难言。林雨轩其人可不是暴躁这么简单,性格称得上有些怪异,而且一肚子鬼主意,只要愿意都可以把别人弄疯。
不只是外人,就连自己家人也经常成为林雨轩的受害者,全家上下都对林雨轩头疼不已。
久而久之,有勇气登门的人越来越少,林雨轩成了林父的一块心病。如今正好有一个送上门来的,林雨轩和对方好像很合得来的样子,要是再不把握机会,就不一定猴年马月才能把林雨轩嫁出去了。
“如果妹妹真的嫁出去了,咱俩都清静了!”林浩毅然决然的点点头,不过旋即就又泄气了:“可这个曹越,咱们就知道个名字,上哪去找啊?!”
“对啊!”林父长叹了一声:“怎么搞的……刚才忘了问人家的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了!”
林浩也非常沮丧:“这可怎么办?”
父子两个只顾着商议怎么把林雨轩嫁出去,却忽视了最重要的一个问题,那就是林雨轩本人的态度。
林雨轩乍一见到曹越只觉得是个书呆子,可以说整个人从言谈举止到穿着打扮都只是学生而已,然而仔细观察一下却又发现,曹越的举手投足充满成熟风度,尤其是一双眸子非常深邃。她能看出,其实曹越是一个很有故事的人,只是没想到父亲和哥哥已经准备把自己嫁出去了。
“没关系……”林父深吸了一口气,很快就有了主意:“既然知道名字,就很容易查到这个人!”
林浩对曹越印象挺不错,觉得就是一个本本分分的大学生,真要是落到自己妹妹的手里,只怕早晚要被抽筋剥皮。他只要想妹妹的那些手段就浑身发冷,不过已经顾不了那么多,只要能把妹妹嫁出去,牺牲一个区区大学生没什么大不了:“嗯,说的对,就这么定了!”
“太好了,终于要把她给送走了!”林父由衷的感到高兴,好像这件事已经板上定钉了一样。
“你们聊什么呢?”就在这个时候,林雨轩的声音在后面响起,林家父子立刻感觉一股凉气从脚下升了起来。
林父干笑两声,解释道:“啊……我们在说,刚才那个小伙子真不错……”
“是不错!”林雨轩点点头,随后告诉父亲:“我坐你们的车吧,打个电话让人把我的车拖走!”
林父连连点头:“好!好!”
对曹越来说,今天的事情只是一个小插曲,没以为今后还有机会跟林家的人见面。
曹越最关心的只有一件事,先前偶然撞见纳兰元术和纳兰红日,到底只是很凑巧的相貌相近,还是这两个人真的穿越到了这个时代。
后来,曹越在家门附近逛了好几次,平常在学校里也非常注意周围的人,却再也没有见到这两张面孔。
既然眼下没有纳兰兄妹的线索,曹越决定先解决野马帮,自己今天打了野马帮的人,他们很可能会寻衅报复。
曹越想起刘旭说过,野马帮的据点是魔兽酒吧,于是决定先下手为强砸了他们的场子,阉了这群野马。
酒吧这种象征着西方物质文明的事物,在这个时代已经非常普遍,曹越还只是听说过,没有真正接触过。
沙文涛要去修一下车子,曹越让高岩陪着去,借口自己说有点累了回去休息,然后通过手机地图找到了魔兽酒吧。
话说,手机这玩意实在太奇妙了,竟然能找到任何一处隐蔽的所在,然后一步一步引领你去找过去。曹越还很好奇的搜了一下青楼,结果找到一大堆足疗和洗浴。
这家酒吧的老板可能是特别喜欢《魔兽世界》,整个酒吧的装饰装潢全部以此为主题,这个时间客人不太多。
曹越花十块钱买了一瓶科罗娜,坐在那里慢慢的喝着。
过了一会,客人逐渐多了起来,始终不见有野马帮的人出现。
酒吧的规模不是很大,分做上下两层,吧台离进出口不远,酒保正在那里为顾客调酒。旁边有一个台子,是领舞和歌手们表演的地方。
曹越所处的位置可以看到所有人,但看哪个都不像野马帮的,毕竟野马帮的人有着非常明显的特征,如果远远看到一丛五颜六色的毛发就肯定是他们了。
一直到了晚上九点也不见半个人影,曹越长叹了一口气,觉得今天白来了,更是白花了十块钱。
毕竟曹越只是个穷学生,十块钱也算是一笔巨款了,曹越觉得在这个时代赚钱很难,所以这钱花得有点肉疼。
曹越这一声叹气,在震耳欲聋的音乐中竟然格外清晰,酒保听到之后狠狠瞪了一眼曹越。
一瓶科罗娜,曹越就在这里坐了好几个钟头,如果来的都是这种客人,那么酒吧就该倒闭了。
所有酒吧都有相近的氛围,那就是昏暗的灯光和震耳欲聋的乐曲声中,空气中飘着各种各样的香水味道。
这一切渐渐让曹越的血液沸腾起来,极少有人会不被这种氛围带动,更何况正在开始熟悉现代生活方式的曹越。
酒吧买醉的好地方,无论独自喝闷酒,还是跟朋友聚会,人们在酒精的刺激下可以暂时忘记一切,忘记明天,忘记昨天,只想拥有现在。
曹越开始犹豫,是不是应该再要两瓶酒,今晚索性独自买醉,权当庆祝自己重生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坐在吧台旁独饮的女孩吸引住了曹越的目光,年龄看上去二十多岁,气质妖冶。
她的上身是一件紫色吊带,眉目如画,眼光如水,香腮樱唇,玉骨冰肌,高耸的酥胸把裙衣胸部撑的鼓鼓。下身则是一条黑色短裙,紧紧绷着浑圆白嫩的、裹着肉色丝袜的玉腿。
这个女孩很漂亮,就在曹越看过去的同时,女孩也看到了曹越。
四目相对之下,女孩竟然走了过来,主动问道:“方便一起喝一杯吗?”
“当然。”曹越点点头:“想喝点什么,或吃点什么,我请!”
“你请?”女孩冷冷一笑:“想泡我?”
“为什么这么说?”曹越感到很冤枉,明明是对方主动过来说话的,应该是对方想泡自己才对。
“我只说一起喝一杯,没说一定要你请,我自己又不是不可以买!”女孩顿了顿,笑容中多出了一丝狡黠:“一般来讲,一个男人要请女人喝酒,无外乎都是想把女孩灌醉,然后......不用说你也应该知道!”
这个女孩真是极品,竟能从一个邀请推出这么多事,不过仔细分析起来其实很有道理。
“我和你不一样,把这理解为绅士风度。不过你既然这么说,我就不买酒了……”曹越第一次泡吧,不知道这里是什么规矩,只是偶尔听同学们提起过,于是有样学样的吩咐酒保:“一个果盘,一碟开心果,一碟白瓜子,多少钱?”
酒保倒是不客气,高高挥起了宰人的刀:“二百。”
娱乐场所宰人没商量,广厦这里还是比较好的,说来竟是托了洋人的福。
有外国人在娱乐场所被宰了几次,投诉到了市政府那里,市政府为了树立本地良好形象,下大力气整顿了一番行业。
不过这个服务生早就看曹越不顺眼了,十块钱一瓶的克罗娜能喝上几个小时的人,显然是个穷鬼。
穷鬼不但竟然来泡酒吧,竟还要泡妞,泡的还是这么漂亮的,这让服务生感到天理何在,故意开这么个价格。
但凡来泡妞的,就算兜里没多少钱,也要尽可能表现得大方一些,因为女人都喜欢慷慨的男人。俗话说“吃豆腐渣子逛窑子”,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换种说法就是装b。
曹越听到这个价格差点要骂街了,二百块钱足够自己吃一个星期的食堂,在这里竟然只能买点干瘪的零食。
还没等曹越说话,那个女孩毫不犹豫的拿出了二百元:“麻烦你快点,谢谢!”
服务生接过钱感到非常惊讶,万万没想到曹越看起来傻了吧唧的,不但能泡妞,还泡了一个倒贴的。
女孩看着曹越淡淡然的说了一句:“我只说和你喝点酒,没说要和你吃什么!”
“对不起,看来我误会了你的意思,既然我们没默契,酒似乎也没必要喝了!”曹越无声的叹了口气,觉得对方和自己说话的唯一目的,似乎就是让自己感觉别扭:“不好意思让你破费了!”
女孩犹豫了一下后轻声提出:“等等……还是一起喝一杯吧!”
曹越很小心的问了一句:“喝什么?”
“苦艾!”
曹越根本不懂洋酒:“什么是苦艾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