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不要了(2)
作者:
远月 更新:2023-04-15 17:35 字数:1989
“走吧——”我大踏步地向前走,并不愿意停留。
“楚合欢,做我的女人怎样?”身后的声音不依不挠地响起。
“小姐——”小叶迟疑地看着我,虽然没有叫我停下来,但那爪子就是抓住我的袖子,狠狠地往后拽,这死丫头又来了,每次见着公孙宇那风流种,就像中了魔,着了谜一般。
“死丫头。”我甩开她的手,快步往前走,我走得越快,身后的脚步声越急促,似乎不将我们拦住誓不罢休一般,公孙宇一直很犟,像以前的我。
我停下脚步,转过身子看着他,一年不见,他依然风流倜傥,器宇轩昂,尤其那双桃花眼能勾魂,只是今日少了往昔的轻佻,多了几分认真。
“公孙宇,好久不见。”我挤出了一点笑容,其实这公孙宇放在西京,绝对算得上一个人物,我们两人也颇为有缘,名气之响亮,在西京可以说并驾齐驱,一个是**,一个是色鬼,同样都那么臭。
论家势,我楚合欢有财,他公孙宇有势,老爹是当朝丞相,大哥公孙琛是西陵大将军,国之栋梁,一个姐姐,封飞凤郡主,和亲北国,嫁当朝四王爷,就连两个妹妹,也不是等闲之辈,大妹公孙雅嫁给西天翼,成为如今母仪天下的皇后,小妹公孙媚更是才色双绝,几天前嫁给秦剑,一想起秦剑,心又开始抽了一下。
他公孙宇,不是长子,却是嫡出,他老娘是公孙浩的正妻,在公孙家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他的风流在他一周岁抓周,已经初见端倪。
第一次他拿了一只鸡腿,众人摇头,看来此子日后好吃懒做,难成大器,他老爹公孙浩脸色不善,要求再抓。
第二次,他拿了女孩子的胭脂,然后放在嘴里嗅,一脸陶醉,有人偷笑,此子风流,公孙浩的脸有点挂不住。
第三次,他竟然不爬了,奶娘去抱,摇头兼摆手,年轻貌美的丫环跑过去,他竟然伸开双手笑得欢,众目睽睽之下,扑哧地亲了丫鬟一口,亲完满足地咯咯笑,羞得丫环一脸通红,众人哗然,此子绝对好色,还一周岁就开始轻薄府中丫鬟了,日后还了得?公孙浩的脸差点气绿了。
想不到日后,公孙宇果然天生风流种,自小就爱泡在脂粉堆,这个喊姐姐,那个喊妹妹,弄得府中丫鬟个个春心荡漾,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公孙府的丫环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窈窕,天天莺歌燕语,好不热闹。
我俩第一次相遇就是在风月场上,那年公孙宇九岁,我五岁,我是娘带过来,他是自己瞒着家人,摆脱书童偷偷溜来。
我来这里是喝酒,他来这里是闻脂粉香,他说这里的姐姐长得真好看,尤其衣服好看,因为都那么薄,看到心痒痒的,很想去帮她们脱光,他还问我为什么我不穿薄一点?
我当时呸了他一口,就扭着腰肢走了,他说这位妹妹的腰扭得真好看,不过不怕扭断吗?我气得朝他翻白眼。
再次相遇,我骑着红马,甩着鞭子,正在大街上横行霸道,他爹公孙浩恨铁不成钢地将他从雏凤楼拖出来,他没有鬼哭神嚎,反而一本正经地对他爹说:“人不风流枉少年,老不风流枉此生。”那模样滑稽极了,惹得我咯咯大笑。
那时我才知道这桃花眼,就是公孙家那风流种,而他也知道我就是大名鼎鼎的天下第一**,西京小霸王楚合欢。
“爹,这位妹妹我想娶回家。”他色迷迷地指着我说,结果被他爹一掌打晕了,那时他头衔还没我的响,只是后来有赶超的趋势。
十三岁,这家伙就独自去了当时名头很响的醉春风,用了白银一千两买了醉春风的花魁柳月芽的初夜,轰动一时。
十四岁,包了几家青楼的红牌,夜夜销魂,几乎将妓院当成家了,对青楼的姑娘简直如数家珍,个个似乎都是他的老相好。
十五岁,媒人开始陆续上门,他竟然光着上身调戏那老媒婆,要与她春风一度,将老媒婆吓得老命都没了,忙说作孽,连滚带爬地逃了,从此无媒婆敢上门,他爹公孙浩差点气背过去,直骂他怎么那么老的都不放过?
“大小通杀,老嫩皆吃,才知人生百般好滋味。”公孙宇此话一传出去,整个西京哗然。
十六岁,在我追求秦剑最热烈的当儿,他突然跑来对我说:“楚合欢,你是**,我是浪子,你淫一荡,我风流,其实我们也蛮衬,要不跟了我吧,现在先定着,等你大点再风光娶入门,何必死求烂乞秦剑那破男人。”
公孙宇说这话的时候,眯着他那对桃花眼,似笑非笑,样子极为轻佻,但又不得不让人想到一个词:妖孽。
我记得那天,我软软地靠向他,然后更为轻佻地勾起他的下巴说:“我楚合欢非秦剑不嫁,你公孙宇我看不上。”
说完我咯咯地笑,公孙宇那润泽性感的唇瓣,在我的笑声中变白。
“如果秦剑不肯娶你呢?”公孙宇的声音带着不甘,又带着愤怒。
“我楚合欢要的从来没有得不到的,除非我不想要的。”说完我一手将他推开,然后扬长而去。
十七岁,他竟然去柳色馆包了几个男人,光明正大地养起男宠来,老少通杀变成了男女通杀,西京再次哗然,弄得公孙浩抬不起头来,几乎扬言不要这个儿子,而公孙宇从此声名大噪,大有将我这个**压倒之势。
追求秦剑之路,漫长而艰辛,就在我快绝望之时,秦剑竟答应娶我,送来聘礼之后,我骑着我的小红马准备冲到大街上炫耀,想不到公孙宇宇就立在我楚府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