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8章 震慑群儒
作者:
横山农夫 更新:2023-04-22 14:34 字数:3508
这一点,才是文会切磋,真正的意义!
至于被达官贵人看好,这是附带的好处,而不是最重要只的好处。
而在写文章之时,书写越大的事物,得到的浩然之气,就会变得越多,也越容易。
董仲培训人才之时,最初的阶段,都是让弟子们,用文字来书写天地万物。
江河湖泽,雨雾风雷,山川大地,这都是众士子的最爱。
所以,对于刘飞用湖泊,来作为文会,诗词的开头题目。
众士子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反而觉得刘飞要悲剧了。
用湖泊来吟诗,在座任何一名士子,都有着多年的经验。
刘飞用湖泊来pk,这不是自己找死,那又是什么?
然而!
听了众人的话之后,刘飞却微微摇头,说道:“我并不用湖泊吟诗,而是用——那物!”
顺着刘飞的手指,众士子继续往前看,顿时惊呆了。
湖泊之中,三只鹅,来回游动。
“用鹅来作诗?这……也太夸张了吧?”
“就是,那么小一个畜生,如何作诗?”
众士子一阵骚动,都陷入了无语之中。
在东洲之中,虽说天地万物,都可以作诗。
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
唯有那些很浩大的东西,才是士子们的最爱。
至于那些很小的东西,则没有什么人理会的。
最常见是小东西,便是用花草作诗,这样也很高雅。
可用一只畜生来作诗,这也太扯淡了吧?
“这曾阿牛果然没文化,居然如此粗鄙不堪。”
林武一脸不屑,望向刘飞的目光之中,越发的鄙夷和不屑。
“紫木道友,给你一炷香时间思索,如何?”轻抚白须,董伯笑着说道。
“不用如此。”刘飞淡淡说道:“我已经想好了。”
啊?
你特么……一秒钟时间,居然想好了?
我靠!
哪有这样吟诗的?
这也太扯淡了吧?
众士子一阵骚动,议论纷纷,都有些无语。
一首上好诗篇的出世,必须反复斟酌,耗费很长时间。
就算在昔日文会之时,出现过一鸣惊人之辈。
他们的诗篇,也不过是提前写好,撞大运撞到应景,随口念出来罢了。
可刘飞随手指了一只鹅,这又算什么玩意?
“民工,果然只是民工。”
端着茶,林武目带鄙夷:“随口胡诌,真是丢人现眼。”
董伯却没说话,而是铺开宣纸,拿起毛笔:“紫木道友,您请了。”
“鹅!鹅!鹅!”
刘飞踏前一步,念出了第一句诗句。
噗!
这话一出,林武刚喝到嘴里的茶水,瞬间喷到了地上。
“我去,这也叫诗?”
“厉害了,我的哥!”
“墙倒了我都不服,我就服紫木大帝!”
噗……哈哈!
众士子哈哈大笑,乐的不行。
董伯也是一脸无语,无风凌乱。
但董伯文化素养很高,他不爽归不爽,还是提起毛笔,将刘飞的第一句诗词,写在了宣纸上。
废话!
若是不书写记录下来,等会儿如何找借口,将刘飞给斩了?
对于众人的嘲讽,刘飞一点都不在意。
废话!
刘飞这首诗,又不是他自己写的,而是中原唐朝之时,骆宾王所写的千古名诗——《咏鹅》。
《咏鹅》的第一句,同时用三个“鹅”字,看似很普通,很不起眼。
但只要对应后文,那却非常出彩!
众目睽睽之下,刘飞叼着烟,踏前一步,吟出了第二句诗词:“曲项向天歌!”
嗡!
声音落下,众士子脸上的嘲讽,顿时荡然无存。
取而代之的,乃是瞪大眼睛,一脸的呆滞。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这首诗,不俗啊,至少也是‘出县’的水平。”
“一个搬砖工,居然能念出‘出县’的锦绣文章?”
“第一句诗词,连续三个‘鹅’字,精辟啊。”
众士子议论纷纷,望向刘飞的目光,顿时出现了变化。
“哼,就算这是‘出县’的诗词,那也不算什么。”
林武端着酒,目带阴沉:“这次文会的士子,代表了东洲的最高水平。”
“他们之中,最差的士子,也曾经做出过,‘达府’的锦绣文章。”
“而士子之中的强者,更是诞生过,‘鸣州’的锦绣文章!”
林武这话一出,董伯点点头,唏嘘说道:
“曾阿牛若只能‘出县’的话,今日必死无疑!”
声音落下,化为雷霆暴雨,充满了肃杀之气。
林武杀机大盛,而董伯也不太看好刘飞,觉得刘飞要悲剧了。
虽说刘飞有些才华,这让很人意外。
但说到底,刘飞还是太弱了。
一个“出县”水平的士子,如果在东洲的一个县城,那绝对是横着走的存在。
这样的水平,可以当县主,但也仅此而已。
刘飞如今的水平,就是如此。
而想要管理一座县城,就必须“达府”的水平。
要管理上百个县城,就必须“鸣州”的水平。
而想获得众士子的认可,那就必须——镇国!
然而!
就算是在座的士子,他们之中大部分人,最巅峰的文章,也就是——“达府”而已。
而且,就算是“达府”的文章,一个士子在一生之中,也做不出几篇。
士子之中的几个最强者,才能写出“鸣州”的锦绣文章。
而且这几个最强者里面,在他们一生之中,能写出一篇“鸣州”的文章,那就很难得的。
按照东洲的规矩,只要能“鸣州”的士子,都可以直接入朝为官!
而能写出“镇国”文章的士子,则可以直接位列朝廷大员。
比如当年林武年轻之时,就曾写出过“鸣州”的文章,这才引起了董夫子的器重。
整个东洲之中,能写出“镇国”文章的士子,一个都没有!
要说有,还是有一个。
那就是——公子苏!
董夫子在教育弟子之时,并不太看重,对方是什么身份。
董夫子提倡以材施教,有教无类,也不太注重学生的回报。
但随着时间推移,总有一些天骄,会显得卓尔不群。
对于这些天骄,董夫子自然很喜爱,并进行重点培育。
当年公子苏,曾经写出了一首镇国的策论,引发了整个东洲的轰动。
至此,公子苏成为董夫子的大弟子,并被重点培养。
也正是公子苏的优秀,这才引发了董小姐的注意,并看上了公子苏。
才子佳人,金玉良缘!
可惜!
后来白帝叛乱,一切化为虚无!
但就算如此,其实东洲儒家,依旧还有一个机会。
那就是——董小姐!
董小姐和公子苏相敬如宾,二人都是才气过人之辈。
公子苏会爱上董小姐,虽然是因为她很美貌。
但更重要的原因,却是董小姐的才华,让公子苏很佩服。
董小姐在认识公子苏之时,已经能写出“鸣州”的锦绣文章。
而到了公子苏,被白帝弄死之时。
董小姐的文采,已经到了“半步镇国”的地步。
董小姐如此年轻,如此天赋,而且身份还如此的尊贵。
如果董小姐愿意的话,那么她位列“镇国”,那是注定之事。
但因为公子苏之死,董小姐心灰意冷,一个人消失不见。
当然了,其实就算董小姐,真的能够镇国。
以董夫子的个性来看,他也不太可能,让一个女人,去独当一面。
除了公子苏之外,在东洲之内,自然是董夫子,的文采最高。
董夫子年轻之时,写了一首“镇国”的文章,位列大儒,极为恐怖。
也正是如此,董夫子的名气,在东洲之中,这才会那么的大。
换句话说,刘飞想要征服东洲,就必须写出镇国文章。
而拥有这个水平的年轻人,就等同于当年的公子苏。
若刘飞真有如此水平,就算董夫子不说话。
那么。在场很多士子,也会对刘飞很佩服。
但是!
那可能吗!
当然不可能!
在众人各怀心思之中,刘飞踏前一步,念出了第三句诗词:“白毛浮绿水!”
嗡!
这话一出,众士子再次骚动,感觉不可思议。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
“好诗,好诗!”
“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更是朗朗上口,好!”
文化是没有国界的,虽说大家依旧,有些看不起刘飞。
但这首《咏鹅》一出,众士子纷纷叫好,感觉不俗。
“这曾阿牛果然厉害,竟然在搬砖的攻同时,文化水平也超过了‘出县’,达到了‘达府’。”轻抚白须,董伯一脸惊叹。
“就算是‘达府’水平,他也不可能‘鸣州’”
林武喝着闷酒,有些窝火说道。
东海文会开启之时,第一道题目,都不会太难。
林武并不之王,刘飞第一题能镇国,这根本不可能。
但如果刘飞能“鸣州”,那也非常恐怖,可能会引发董夫子的关注。
这样的结果,让林武无法接受。
不过,林武也很清楚,刘飞想要“鸣州”,这依旧很有难度。
毕竟,刘飞一首诗,已经念了三句。
刘飞最后一句,想要一战功成,超越进阶,谈何容易?
众目睽睽之下,刘飞叼着烟,语气淡然,念出了最后一句诗词:“红掌拨清波!”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这次,一首《咏鹅》,在白骨世界之中,再次绽放出滔天异彩。
此诗一成,偌大的大殿之中,顿时死一般的沉寂。
所有士子的目光,都汇聚成流水,敬畏的望向刘飞。
许久,一个士子,这才颤声说道:“这是——鸣州的诗词啊。”
嘶!
声音落下, 众人倒吸冷气。
在场各位,最强的几个人,也就鸣州的水平而已。
但就算是他们几位,也必须酝酿许久,一辈子才能写一首鸣州文章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