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 就到星空的尽头去!
作者:胶纸座      更新:2023-06-26 17:04      字数:7263
  第四十六章
  ​​​​​​​  ​​​​​​​  ​​​​​​​  ​​​​​​​  ​​​​​​​  ​​​​​​​  ​​​​​​​  ​​​​​​​  ​​​​​​​  ​​​​​​​  ​​​​​​​  ​​​​​​​  ​​​​​​​  ​​​​​​​  ​​​​​​​  ​​​​​​​  ​​​​​​​  ​​​​​​​  ​​​​​​​  ​​​​​​​  子健
  『啪』的一声,门突然打开,站着的,正是洛智彬。他慢慢地走入来,用力地克制心中的怒火,说:「珍珍,你刚刚说的话都是真的吗?」
  「甚……甚么呀?」八婆珍立刻变回了她高频的娃娃腔。
  你这三八还在装甚么傻?我把八婆珍的电话拋给智彬。
  屏幕上还停留在她刚刚未发的页面上。
  『将军』我用胜利的眼神盯着八婆珍,期待着有好戏看。
  智彬讶异地看着手机,不断的上下滑:「想不到真的是你。」
  「甚么呀!」八婆珍一手把电话抢回,说:「甚么真的是我?我不明白你在说甚么。还有,我的手机怎么会有这些照片的?」
  「去水族馆那天,我早就怀疑会不会是你。毕竟知道小贤新电话号码的人并不多,而正好当天早上我就是用他的电话打给你。我居然还傻傻的告诉自己你不可能做这一种事……但怎样也意想不到居然是……你……是我的错。还害到小贤和子健他们的友谊决裂……」
  「不是我呀,智彬,你在说些甚么,我听不明白。」八婆珍慢慢地向智彬步近。
  「你到底还要装些甚么?不就很清楚了吗?你别碰我!」智彬一手甩开八婆珍,并不吼。「之前还说觉得小贤很可怜想帮他甚么的,现在一想起你那假惺惺的样子装好人的样子就想吐!」
  「冤枉呀!我真的甚么也没有做过!是欧阳子健干的!他很讨厌我,想利用你来威胁我!你细心想想,电话刚刚是经他手的,是他准备想发那些照片,然后要我背锅!当天晚上他也不就承认了吗?」
  哇靠!我完全想不到她原来会有这一着!居然敢说出这种话来,她真的不怕出们会被电劈吗?
  幸好,我刚刚有把她的一字一句都用电话录下来了,是时候要出底牌了。我拿出自己的电话,打算把八婆珍的话全数播出来。可我还没有按键……
  『啪』!
  一记清脆的耳光划过八婆珍的脸。
  「你完了没?你认为我不知道你多喜欢搞些小动作吗?你认为我不知道其他人为甚么要称呼你当八婆珍吗?就因为你总爱在别人背后说坏话,无事生非,可现在踢到铁板了,还是死性不改……我以为我可以让你改变的,但原来我想多了……珍珍,我们分手吧。」
  八婆珍的眼泪一瞬而涌:「对……对不起,智彬,别这样……」她抓着智彬的手臂,声音也颤抖起来。「彬彬呀,别这样……我改……我知错了,你不要这样,你这样我很怕。」
  智彬没有理会她,再一次把她甩开,转身就走了。八婆珍也随即跟上,离开前还要多赏我一个怒瞪……
  随便,反正我跟她本来就没甚么交集。
  那时,我才发现小贤不知道甚么时候一直站在门口,以及他身后的一排人……
  他们到底听了多少?
  ***
  「他还没回家吗?」
  我们的电话群响过不停。
  「还没……」小贤回覆。
  自智彬跑出去那刻,我们都担心起来。分手这种事非同小可,他自己一个人,不会做傻事吧?但无论我们谁人打电话也好,短讯也好,也没有回应……这情况有谁不担心?
  ……八婆珍那边自会有人处理……吧,用不着我们来操心。
  于是,anson命我们立刻成立行动小组,发散人到处的找。先派小贤回家,安守家中,有甚么重要大事立刻回报。然后再依照hinton,也就是智彬的致友所提供的“可能出现地点”,把他找出来。可是一问之下……竟是一整张清单那么多的地点……而最搞笑的,是连学校的图书馆也有。
  你不会真的觉得一个刚刚分手的人,还会有心情到图书馆气定神间般看书吧?
  之不过,在清单上那么多的地方,有一个地方今我很在意。直觉告诉我,他就在那。
  幸好今天下午比赛完结后,就没有行程了。我背着背包,载着墨镜,生怕会被人抓着要拍照……再怎么说,我现在也是个鲜有名气的小明星了,电视广告也拍过好几个,个人専辑也快要面世了,总会有一票人认出我的脸吧。经过便利店时还买了两瓶的饮料,和一点的零食。然后徒步走往山上的公园。
  那个公园可以说是全个市最高、最静的公园。因为地理位置高,加上没有共公交通,要是没有私人的车子很难上到去。加上现今的社会,小孩子有时间都窝在暖哄哄的家玩电玩,怎会天寒地冻还跑出来?就算他们想,家人也不会想这么冷到街上,还到跑到山去,那可不是人人受得了,
  但我之所以觉得会在这裹,是因为上一年的一件小事。那天,是他第一段考的成绩放榜。他因为未能考得榜一,和他的妈妈吵了一架,然后就跑了出来。他本来只想叫hinton一人和他一起坐坐,吹一下凉风。那时hinton还在追小贤,所以就把小贤也拉了出来。小贤那傢伙何尝不是知道我对他哥的心意?于是借机也把我拉了出来……那时候的小贤还是载着一副眼框眼镜,笨头笨脑的,可现在不同了……可能我入世未深,总觉得时间并不如人们所说的屠猪刀一样,而是一把锋利的刃催迫着我们成长。才一年的时光,他变了……我也变了……大家都经歷了不少……那天下午小贤故意拉走hinton一起去买喝的,留下我和智彬,在那个地方,一起看日落。那天,他的一个举动,让我刻骨铭心。
  他写了一封信,把它放到一个小小的糖果盒,并埋在其中一颗树下。他告诉我,十年后,假如他忘记了,就提醒他过来把它翻出来读……那一年,他快要到十六岁。
  几经艰辛,爬上有如天梯般那么长的路后,终于都到了。远远看见那个在攀登架上,衬托着夕阳的身影就知道,我找对了地方。
  急忙地在群告诉大家,就把电话关掉,免得他们来烦。
  我慢慢地走往攀登架,把把中的一支饮料拋给他,说:「今天的夕阳不错喔。」
  「子……子健?你怎么会知道我在这?」
  我爬到他的身旁坐下,并指着我的心,说:「你没有听过吗?心有灵犀一点通。」
  他浅浅地笑了出来,我还以为得花更多的力气才能逗他笑。
  「少说废话。」
  「那好吧,我刚好路过,你信吗?反正我信了。」
  见到他那灿烂依然的笑容,我的心再一次被他牢牢的俘虏了。
  智彬拿起饮料喝了一大口,对着夕阳说:「如果这是啤酒的话多好。」
  「不行呀,我不会开你的铁骑,要是你醉了,只好得把你踹下山。」
  「还是没句正经的。」智彬的脸上还是掛着微笑,一点也不像刚刚失恋。
  「我可是认真的思考过才说,好不?说得我好像不经大脑一样。」
  有时候,当你见到你喜欢的人微笑,就已经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了。
  「子健。」
  「?」
  「你觉得我是不是有点过份了?或者……我是不是该给她一个机会?」
  「你想我说真话还是假话?」
  他莞尔一笑,衬托着歹阳的光线,勾划出他那帅气的脸蛋,再一次狠狠的打动我的人房。
  天呀,你的笑容快要杀死我了。
  然而,大家都是聪明人,有些话,不家用不着说都会懂。真心的话我很想说她该死,还得开香檳庆祝才行。假话的话……当然又会像上次一样,叫他去买个蛋糕哄她……
  智彬叹了一口气,说:「我还以为只要一个人喜欢你,而你又对她不反感的话,就可以简简单单,幸福地活下去。但为甚么她总是要闹出一堆事来?我己经忍了她很多次,有时间接,甚至直接的告诉她……可她就是不听……」
  「因为她就是八婆珍呀。」对,一句就补充完毕。因为她就是她。「也只有你,才能够忍得了她。」
  「其实我早就猜到会是她,但我又没有证据……但怎也好,其实她也没你说得那么坏了。」
  「噢?是吗?」我带着怀疑的目光。
  不会真的情人眼中出西施吧?
  「就只是野蛮了一点,爱耍脾气,但也是真性情呀。」
  「可她伤害了小贤呀,不是吗?还把锅子扔给我背,刚刚你也看到的?难道你现在还要去哄她,跟她道歉,说『对不起呀,本宝宝不小心摑了你,求八婆珍大人有大量放过我。』么?你要当一个老好人也要有个底线呀!难道你就要一直的受她气,还让她欺负你的家人和身边的人?你可以吞声忍气?那可好呀,到时候争家產时我看你怎办,要不上演一场“糖心风暴”吧?」
  「子健……我想我们家不会发生这情况吧……」
  「你想听真话?是不?我劝你还是忘记她吧。他有甚么好值得你留恋?你压根儿就没有喜欢过她,你说是不是?我敢打包票,你当初接受她也不过是想顾及她的脸子,然后就顺其自然,还装作喜欢她,不让她难过,对她百般迁就……你别傻了,你又不是圣人,用不着顾着全世界人怎么想!要是你真的有那么喜欢她,你现在怎么哭也不哭?根本就是放下了包袱的心情。」
  不知为何愈说愈气。
  我大口大口地喝了一半的饮料。如果这是酒的话你说多好?
  「对……我没顾及你的感受。」
  我差点儿把饮料喷出来:「我?」
  他到底有没有听人说的?
  「有些东西其实我是知道的。那一场的惊喜生日会你绝对没有少一分力,甚至还有那一隻耳环……应该是跟你现在的那一隻是一对的,对吧?但是子健,我想你要明白,我们是没有结果的,我妈一定会反对……后头我还得面对我爸爸的公司,大财团的长子呀,甚么的,很多人睁着眼看,说三道四,到时候那些八掛传媒也会把你掀出来,到时你也不会好受……既然不会有好的结果,甚至没有结果的事,我们还衝着去干么?那只是把痛苦延长下去罢了。明知道不行,不如快刀斩乱麻,早早的把它结束,一了百了。」
  「怎么说得好像只有你有包袱而我没有?我怎么说也是个小明星,有每像包袱要背,不是吗?没结果又怎么样?没结果不就好了吗?没结果就表示不会完结。人生就只得一次,就任由它疯疯癲癲,尽心,尽意,尽力地活一次?不得吗?要活,就要活得不会后悔!我才不想带着一大堆的憾事就这样死去。」
  我跳下攀登架,说:「跟我来!」
  他也跳下来,问:「去那?」
  「载我回家,我要拿点东西!」
  「拿甚么东西?」
  「你愣着干甚么!跟着走就是!」
  ***
  从我的家拿出了两支结他,一个是我以前的,另一个则那天晚宴上,智彬送我的。
  我领着智彬走进一条颇为人多的一条行人隧道,走到中间的一面墙,放下结他盒,拿出结他,并把中空的盒子面向人群。现在刚好是晚饭时间,尚算人多。
  「你该不会是……」
  我脱下厚重的外套,说:「对!街头卖艺!你不是想抱着结他到处去表演,同时去环游世界吗?我们现在就开始!」
  「你……你怎会知道的?」
  「抱歉……那天,我偷听了。」我架起结他,说:「现在我们开始实现你的梦想吧!」
  我弹起了一个前奏。这个前奏,在我们的这个年龄层不可能不会的。我放声地唱,尽力吸引途人的注意。
  智彬跟着一笑,也架起结他,帮我伴奏起来,然后也开口当我的和音。
  「梦想,于漆黑中仍然鏗鏘,
  仍然大声高唱,
  仍然期待世界给我鼓掌……
  (suppermoment,无尽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pacfmxlhm8)」
  『叮叮噹噹』,路过的行人开始随意的扔下一些零钱,甚至有人开始注足停留,看着我们唱歌。
  智彬那混蛋,怎么和音会跟着主唱一起唱了出来,变了合唱?
  不过也罢。只要他能够开心就好了。
  「咦?那个不就是欧阳子健?」
  「是他呀!真的是欧阳子健呀!」
  「另一个男生是谁呀?有点眼熟……」
  「呀~!子健很帅呀!」
  「是拍广告吗?摄影机在那?」
  一台又一台的电话,不是录影就是拍照,相信不过多久就可以在网上各大平台见到我们。而人群也开始愈来愈多。气氛也愈来愈热闹,不单单是观眾,就连我们自己也沸腾起来。
  我可不是那种温柔似水般唱情歌的人,而是热血地,落力地卖唱的那种。《无尽》是一首说梦想的歌,怎能轻描淡写般地唱?当然得倾尽全力,高声地吶喊出自己的梦想。智彬也平日温文尔雅的智彬也像受到了我的感染一样,一起尽情恃唱。
  尽管现场有再多的人,在我们的眼,就只有彼此,两把声音,以及两支结他。
  由于我们没有麦克风,就只有我们自己的声音,所以观眾都没有大声的喧哗,生怕会盖过我们的声音。然而,当一首歌完结后,就是仿女雷声的一段掌声,以及欢呼声。
  「呀~!!!!」
  「是欧阳子健呀!!!」
  「安歌!安歌!」
  「子健你很帅呀!」
  我望一望智彬,说:「还要再来吗?」
  「嗯!」
  「要唱甚么歌?」
  其中的一位女观眾大声地喊:「唱情歌!!!」
  我不禁苦笑……我带他出来是想散心的,要他唱情歌是要找虐吗?
  「来,跟我的!」把手指放在结他上,弹出了前奏。
  智彬也很快知道是那一首歌,伴奏起来……而这一次,我更有感觉,这个伴奏想要抢掉我的主角光环……你有本事吗?
  于是,这一首歌成了我们俩的较量歌曲,《同天空》。
  虽然现在还是冬天,人人都穿得臃臃肿肿的,但我们一点一不冷。即使只有一件单薄的卫衣,也满头大汗。现场气氛澎湃,我俩洒着心中的热血,忘我地唱出梦想的歌曲。
  「我要扩阔我天空,畅游星空,只要坚守便有梦。
  你与我同分鐘,同天空,身份相同,
  你我同样身份比天高!」
  周柏豪,同天空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cuxujbriig
  就这样,又一首歌曲唱完了。换来了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
  「欧阳子健!我爱你!」
  不知道是那一位女粉丝这样叫了出来。被这样当眾表白,真的有点害羞……当作听不见就好了。
  今天晚上很高兴,我大声的呼喊:「谢谢大家的支持!!!我叫欧阳子健!!!还有!」我勾搭着智彬的肩,把他拉过来,牢牢的搂着他的颈。「我这一生最重要的一个人!洛智彬!!!!!」
  即使我们的汗如雨洒,那又如何?就任由我们的汗混在一起,好好的享受这便人热血沸腾的一晚,拉着梦想的期号大声高唱。
  在喧闹的人群中,见到了幸琳和辉哥,我的两位经理人……糟了,我不该做这一档事……这会不会影响到我的形象,甚至使公司有出现任何损失?
  可是,见到幸琳和辉哥一人一台相机,以及那充满支持的笑容,我想,她们应该默许了。
  我放声地大喊:「接下来的这一首歌,没有了我身边的这一位,就没有它!《伊卡洛斯的翅膀》!」
  这一首歌就是我的成名作,智彬他根本没可能不会……因为,当年跟我一起创作这一首曲的人,就是他。
  我就是伊卡洛斯,你就是我的太阳。
  然而,最让我想不到的,是他连歌词也会了,还跟我一起唱。
  这个人,该不会是偷偷的一直在听吧?
  心顿时一阵阵丝丝的甜意。他那这刻那灿烂的笑容,我毕生也不会忘记。管他明天甚么的,去他的甚么能不能在一起,在今天的这个晚上,我们都没有枉过!
  「要再来吗?」一首过后,我再问智彬。
  他落力地点头。
  可这时,人群忽然有的静了下来,传出了另一个清晰的喊声。
  「让开,让一下!警察办事!」
  「不好啦!子健,快点收拾东西!」
  虽然有点不解,但我觉得这刻,听话就对了。我瞬速地收拾好地上的东西,跟着智彬一边穿衣服,一边跑。
  「站住!别走!」
  我觉得这一句话是我人生中听到最白痴的一句话。你真的觉得叫着我别跑,我就真的不会跑吗?
  「哎呀!很痛呀!」
  「哎呀,哎呀,我的头有点晕呀!」
  是幸琳和辉哥的叫声。我连忙地回头一看,见到辉哥装作晕倒,依在其中一个警察身上,而幸琳则抓着另一位警察的脚,说很疼,还不忙向我打眼色……
  幸好他们不是演员……太浮夸了……
  智彬回头拉着我的手,大喊:「走!别看!」
  他用力的抓紧……我的手……发达了!!!我用力的回握,带着甜蜜的心情起跑。
  ***
  「呜呼!!!」我背着两个结他,搭着智彬的肩,用后座的脚踏站了起来,前面的风景一览无遗。「开快点!!!开快点!」
  「你快点给我坐好!一会儿你死你我可不会赔命!」
  「那好呀,能够被爱的人抱着然后慢慢的长眠!很浪漫呀!」
  「浪漫个屁!人都死了!难过得要死!」
  「反正也是死,那你跟我一起去死吧!耶呜~~~!爽呀!!!」
  智彬用力的加大油门,使铁骑跑得更快。
  今天,再一次,坐在智彬的铁骑上于马路上奔驰。穿过车与车之间的小小夹路,没有收油的一个个急弯,刺激着我的每个感官。清劲的冬风无情地打在我的身上,我的脸上,使我的衣服变得鼓鼓的。我解开拉链,任由它在半空中自由飘逸。周边的风光一瞬即逝,这种速度与快感,绝无仅有。
  穿过出市区,就是公路,街灯也不多,放眼往前一看,使天上的星星一览无遗。
  「子健!谢谢你!」因为风声很大,智彬得大声的呼喊才听到。「你真的……很耀眼。」
  说甚么傻话,今天在舞台上看着你的演出……你才是真正最耀眼的一个。可能,正如anson所说,当你在追逐自己的星星时,自身也会发光发亮。
  能够生活在这一群星星群,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要去那里呀!?」智彬问。
  「唔……就到星空的尽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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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我写字慢,打字也很慢,别看这整整一章字数不多,可花了我一整天的时间有多!!!还有,别忘了构思整个情节……在我的脑子里是很浪漫啦~希望你也能感受那个中的浪漫。
  子健的故事可还未完结的。相信大家也会想见到一个更浪漫的结局吧~先不说,下星期又要回到小贤身上了。
  之不过,因为这个故事开始尾声了,新故事也开始架构中。第一次写故事,从中学习到了不少。新的那个故事的人物更多,更细腻,剧情更紧凑,更动人。它将会是科幻小说,硬要透露嘛……书名还未定好,可能叫《守书人》吧……
  不知不觉说多了。希望下一本书可以让我好好的糊口吃饭t^t。
  谢谢其中一位读者,sausage的打赏。你的支持是我的动力。
  还有,得努力完成论文才能毕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