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分熟 第13节
作者:周六不更      更新:2023-11-17 15:37      字数:3943
  「甲方:冠圆街道办事处
  乙方:京州匡义(崇城)律师事务所。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请,并指派梁渠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唐秋水霎时张目结舌,原本想说的话生生卡在了喉咙口。
  怎么会这样?
  明明她也准备和梁渠说,请他做滕怡静的代理人,为什么会被对方抢先了呢?
  有种被截胡的感觉。
  有口难开,憋屈无解,情绪从沸热到冰点,仅仅在一瞬间。
  唐秋水无言地呆站着,灵魂好似被驱逐出境。
  梁渠并未发现她面色中的异常之处,开始详细介绍起这个新客户来:“冠圆街道虽然在x区,但是离这儿不远。我刚从街道办事处回来,以后这个街道的事情也由我们负责。”
  唐秋水从懵怔的情绪里缓缓走出,机械地问:“您怎么突然去冠圆街道了?”
  梁渠没有落座,一直倾身在桌上那堆垛成山的案卷中翻找着什么,像是很努力地想要在人海中抓到一个逃逸的肇事犯,嘴里随意回答着:“范所推荐去的。最近冠圆街道不太平,天天有居民去闹事,可能很快就会有一场官司。”
  唐秋水恍惚地拧了下眉:“闹什么事?”
  梁渠手上越翻越乱,越翻越急,语气也渐烦:“一直嚷着说街道帮施工队开虚假文件骗夜间施工许可证。”
  “啊?”捕捉到关键的几个字眼,唐秋水瞳孔地震。他说的这个居民该不会是滕怡静吧?
  刚想继续问,忽被梁渠插进来的一句求助给打断:“哎这周五开庭的那张传票放哪了你知道吗?”
  “……”唐秋水顿感语塞加心梗。
  真不知道这随手乱放东西的臭毛病什么时候才能改了。上周拿给他的时候,满不在乎地丢在一边,现在要用了知道急了。
  唐秋水指了指旁边的透明书柜:“看看在不在档案袋里呢?”
  梁渠站直,看到身后的柜子里稳稳竖立着好几排的档案袋。每一个袋子的侧面都贴着一个白色标签,上面写着当事人、案由以及结案与否,跟索引目录般一目了然,方便查找。
  这些都是唐秋水整理的。要是没有她,他这估计早已成了垃圾场。
  经她一提醒,梁渠瞬间恢复了记忆,摸了摸后颈自言自语:“好像是在档案袋里……”
  唐秋水就看着他微笑,不说话。
  梁渠咳了声,假意清嗓,实则遮窘,光速切回正题:“不光闹,还写了份书面申请,要求街道公开社区办公室盖章的文件。”
  到这唐秋水已经可以断定,他说的就是滕怡静。
  刚刚滕怡静在微信里给她发来了两张图片,一张是要求街道公开谅解协议的申请书,另一张是街道出具的答复函。
  滕怡静和梁渠,仿佛两个说书人,一前一后地跑来对她讲同一个故事。因为立场不一样,听起来像截然不同的两件事。
  梁渠继续往后说:“街道那边答复不予公开。”
  -原因是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
  “因为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
  -这不是纯属扯淡吗?骗鬼。
  “这不是有理有据吗?还闹。”
  -我一定要起诉。
  “准备应诉吧。”
  同时候,一间办公室里有两道声音在说话。
  一个在明,一个在暗;
  一个往东,一个往西;
  一个说死刑,一个说无罪。
  而唯一的听众唐秋水,就像一块被控辩双方夹在中间来回捶打的沙包,被锤到大脑宕机,全无辨明真伪的能力。
  梁渠还在持续输出,越说越激动。直到瞥见呆立在一旁的唐秋水,他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暂停下来朝她问:“你住的小区叫什么来着,我记得是不是也在冠圆路附近?”
  “啊我……”唐秋水现在已经不知道她到底是哪一边的了,支吾了半天,拿着手上的合同转身破门而逃:
  “我还是先去用印吧!”
  第17章 委托书
  回到工位上之后,唐秋水开始填写《业务用印审核登记表》,这是去9楼用印的必要文件。
  每次都要填,每人都要填,无一例外。有些繁琐,无奈这是硬性要求。
  形式上的要求是挺高,但实际的用印效率却十分低下。
  匡义全所的合伙人、律师、实习人员加起来有两百余名,用印全部去9楼。而负责用印的工作人员却只有一位,每天都有盖不完的章。
  工作量庞大又枯燥,日复一日没完没了,这差事换谁来做心情都不可能好。所以9楼的这位用印老师脾气是出了名的差,再加上手握公章权力不小,就是匡义的主任来了都得敬她三分。
  唐秋水刚入职的时候不懂事,有一回下去找她开介绍信,因为业务不熟练忘记写案号了,当场被骂了个狗血淋头,还被警告以后都别出现在她面前。
  弱小可怜无助的唐秋水站在原地瑟瑟发抖,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职场险恶。
  后来被这位老师从黑名ᴊsɢ单拉出来,全凭梁渠助理这个身份。
  所里其他人无不尊称9楼这尊大佛为老师,只有梁渠一直乐此不疲地喊她姐,喊得那叫一个自然流畅,真情实感。
  用印老师在他的一声声姐中迷失了自我,自此心甘情愿给他开小灶。
  其他人用印都要排队,要是恰逢用印的人多了,一个章得等一天。不过梁渠的用印却可以加急,问就是姐给的特权。
  爱屋及乌,这位用印老师对唐秋水的态度也相对较好。
  就比如今天,唐秋水拿着填好的用印登记表和需要盖章的合同下去找她。她二话不说直接接过来咣咣敲两下,当场把用印好了的合同还给了唐秋水,还由衷地感慨了一句“梁律师又有新客户了,真是年轻有为”。
  在她做这些的时候,唐秋水看到她面前摆着一堆待盖章文件,一个个都在有礼节地挨次等候。而自己一来就插了个队,打破了这先来后到的秩序。像空降部队,被一键置顶。
  本意并非如此,又不能不识好歹,一时间有些不知道说什么。最后唐秋水礼貌回了张笑脸,很快回到了22楼。
  她按照梁渠发来的信息填好快递面单,把其中一份合同寄给了冠圆街道办,另一份他们自己留存。
  然后她开始发起呆来,看看手边的这份合同,再看看和滕怡静的聊天记录,那个不久之前还让她头大的利冲认定和处理规则,突然之间全部懂了。
  现在这种情况不就是最典型的利益冲突吗?滕怡静和冠圆街道,她只能站一边。
  梁渠站哪边,她就必须站哪边。
  这么一来,她刚刚在微信里对滕怡静所说的话全部都不作数了。不但不作数,后面可能还要站在她的对立面,帮着冠圆街道和她打官司。
  恃强凌弱,这种事情唐秋水不是第一次做了。因为行政诉讼的性质如此,民告官。原告是民,被告是官,而梁渠永远是被告那一方的代理人。
  不是没有心理负担,也不止一次地想要拒绝,可最后总是乖乖完成了所有作为代理人应该做的工作。
  没有办法,原因自由。当初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梁渠把服务对象、工作内容和她说得清清楚楚。她知情且同意,没人按着她的手强迫她签字画押。
  合同严守。签了字就要诚实履约,禁止反言。她和匡义的劳动合同是这样,冠圆街道和匡义的委托合同也是这样。
  唐秋水心里有点不是滋味,正想着该怎么去和滕怡静解释这个情况呢,仰头就看到从外面见完客户回来的周南和李其琪。
  两个人脸上春风得意,笑得合不拢嘴,应该是刚谈成了一笔大生意。
  “周律师好。”唐秋水和周南打了个招呼。
  “你好小唐。”周南微微颔首示意,短促扫了唐秋水一眼后,在她工位前方驻足,并一派真诚地发问,“小唐,你要不要眼霜?”
  “眼霜?”唐秋水楞一下,第一反应是他在拐弯抹角地说她气色不好。
  可下一秒,却见他从手上拎着的纸袋里掏出了一个小盒子,像过年长辈给晚辈发红包似的,诚意十足地递到了她眼前:“来,拿着。”
  天蓝色,很精巧,外包装的两面交界处贴了一张金色的封条,唐秋水一眼就认出来这是某个奢侈品品牌的眼霜,可不便宜呢。
  不知道周南是什么意思,无功不受禄,她当然不敢接。
  见唐秋水不伸手也不说话,周南误会她不喜欢这一款,干脆把纸袋整个打开亮到她面前,豪横道:“这里面有好几斤呢,你随便挑。”
  唐秋水往里头一瞄,好家伙,全是叫得出名字的高级眼霜。
  她惊讶不已:“周律师,您买这么多眼霜干什么?”
  周南笑:“不是我买的,客户送的。”
  一旁的李其琪补充了一句:“客户是化妆品经销商。”
  难怪这么大方,化妆品论斤送的,唐秋水属实大开眼界。
  “来一罐吧,你这黑眼圈有点严重。”周南看过来的眼神很是心疼。
  “……”心上又被扎了一刀。
  唐秋水低眉看了看自己映在电脑黑屏上的这张小脸,确实该抹点儿眼霜了,这失眠的日子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呢。于是她没再忸怩,起身从袋子里挑了罐相对平价的,对周南表示感激不尽。
  目送周南进了办公室后,唐秋水把眼霜捧在手里端详一阵,情不自禁地叹了句:“真羡慕你啊其琪,能见到这么多有意思的客户。”
  因为周南的团队做争议解决,所以接触到的客户各种各样。今天有化妆品经销商送化妆品,之前有日料店老板送寿司。最绝的是有个卖锅具的客户不幸进入破产程序,因双方合作多年,情深义重,故特地给周南打包送来一口多功能锅留作纪念。
  这些唐秋水全部看在眼里,打心底里羡慕李其琪能有这么丰富多彩的实习律师生活,她的实习周记一定有很多东西写吧。
  听到这话的李其琪头也不抬,手上噼里啪啦地敲着键盘,口吻淡淡道:“也就那样吧。”
  她之所以见惯不惯,是因为经历得多了,但隔行隔山的唐秋水对这一切充满了好奇。
  唐秋水倏地站起身,双手托腮撑伏在她和李其琪座位中间的隔板上,如同一枝小小的红杏,因贪慕园外春色把脑袋探出了墙外。
  她一眨不眨地盯着李其琪的发顶,眼睛里渴知欲旺盛:“其琪,你有没有见过商战?”
  “商战?”李其琪闻声抬头,大概琢磨了一下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很快作答,“见过的。”
  唐秋水顿时两眼放光:“怎么战的,是不是像电视上演的那么惊心动魄,尔虞我诈?”
  “不是,”李其琪面无表情地摇头,说出一些匪夷所思的话,“就俩公司的总裁当众互扯头花,动手不动口的那种。”
  “啊?”这……这么低端?完全颠覆了唐秋水的固有认知。
  李其琪继续埋下头来敲字,像在赶一个很急的ddl:“嗯,没什么意思的,一地鸡毛。”
  “好吧……”虽然但是,唐秋水听完还是缓缓耷下眼皮,怏怏道,“至少你能跟着周律师一起出庭,在商事仲裁里还可以发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