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39节
作者:
雪映红梅 更新:2023-12-04 15:51 字数:4916
回到屋内曹老爷子的脑子不断的转着:这方轶才离婚没几个月就买车了?
“老头子,你想什么呢,小志快回来了,准备开饭。”曹晓慧的母亲端着菜从厨房出来,催促道。
“你说方轶才离婚没几天就开上小车了,会不会有私房钱?咱闺女会不会被他骗了?”曹老爷子寻思着道。
“开小车?不能吧,就他挣的那两子儿,能买得起车?”老太太疑惑道。
“万事皆有可能,那方轶是上大学出来的,脑子比咱闺女好使。”曹老爷子说着去了厨房,准备问问女儿。
“哎!你干什么去,好不容易来一趟,说那些干什么。一会儿吃完饭我问问她。”老太太拉住曹老爷子,低声道。
晚饭吃完后,曹晓慧将孩子送去了县里一个重点小学的数学老师开的补习班,送完孩子她一进门便被母亲叫到了客厅。
“小慧,方轶买车了你知道吗?”母亲坐在沙发上,一脸严肃的问道。
“买车?买的什么车?”曹晓慧一脸懵逼,不知道母亲从哪得到的这消息。
“是一辆白色的小轿车,今天他送小志回来时开过来的。我都看到了。”曹老爷子煞有介事道。
“您说的是那辆捷达吧?那是他朋友的,就他挣的那两个子能买得起车,您二老就别跟着操心了。”曹晓慧恍然大悟道。
“小慧,你一天到晚的忙完工作忙孩子,方轶脑瓜子比你好使,我是怕你吃亏,你想想他有没有藏私房钱?我怀疑那车是他用私房钱买的。”曹老爷子道。
“爸,要说别人我不知道,方轶绝对没有私房钱。
离婚前他工资卡都在我这儿,买条烟都得打报告,怎么可能有私藏钱,再说了大学又不是企业,不会私底下给老师分钱,都得走账。
说句不好听的,这几年我贴补您二老的钱,都比给他的多。您就别操那心了。”曹晓慧不冷不热道。
第86章 口无遮拦
结婚这几年,老两口没少跟女儿要钱,今天要去三亚旅游,明天要买保健床垫,反正老有借口,小两口的钱一点没攒下,老两口的退休金就没怎么动。曹晓慧是搞财务的,心里明镜似得,能不有气嘛,可有气也没办法,谁叫对方是自己的爸妈呢,该孝敬的还得孝敬。
“嗨,你这话说的,我这不是替你着想嘛,我多跟你要点钱,你们夫妻的存款就少点,离婚时你占便宜,反正钱都进了咱家,又没去别人兜里。”老太太不乐意了,嘟囔道。
“您都是为我好,行了吧。”曹晓慧无奈道。
“当然是为了你好了,你以为我这么多年的法治节目是白看的,我跟你说,你妈我也跟着电视上学了几招。这叫未雨绸缪,懂吗?”老太太得意道。
“不白看,电视台的节目就是给您这样的预备的。不过现在我跟方轶离婚了,别说人家买车,就算是买房跟我也没关系。您就别操心了哈,以免在累着。”说完曹晓慧转身向卧室走去。
“这孩子……嗨!昨天我跟你说的那个国企的经理怎么样?去不去呀,你给个准话,那边还等着回话呢。”老太太突然想起了昨天说的给女儿相亲的事,扯着嗓子道。
曹晓慧头也不回的回了一句“不去”,就进屋去了。
“你看看,都让你给惯坏了!”曹老爷子气呼呼道。
“不去就不去吧,孩子都是当妈的人了,你还能拿着鸡毛掸子抽她不成。你托老张介绍的那个国企的经理,说是三十多岁,可看照片像是五十的人,头发都掉没了,跟葛优似得,我看着也别扭。”老太太急忙打圆场道。
“年纪大点怕什么,人家是正经的国企中层,家里光楼房就有两栋。她倒是想找小鲜肉,人家也得看得上她呀,离异不说还带着一个拖油瓶。
这年头城里最不缺的就是大姑娘,老李家的二姑娘,老冯家的姑娘不都三十多了,到现在都没个对象。
咱家姑娘再洁身自好也是个离过婚的人,人家大姑娘再瞎搞,也是个姑娘,这名字不一样,行市就差好多。难不成你想他再找个村里的?”曹老爷子急了眼,口无遮拦道。
“你这糟老头子,说什么呢,走啦,回家了。”老太太一生气,穿上羽绒服向外就走,老爷子也气呼呼的拿起羽绒服,跟了出去。
父亲的话被卧室内的曹晓慧听的一清二楚,她靠在门上眼泪不断往下流,她没想到自己在父亲的眼中竟然如此的不堪。
放假回来第一周的周三,方轶接到法官助理的电话,去法院领了周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凶宅案)的判决书。
法院认为周海购买的房产与小花园连通,虽然房产证上的面积不包括小花园面积,但实际上由原房主专用,相对独立封闭,已经与房产成为了一体,小花园内发生的凶杀案,已经影响到房产的价值。
原房主未能如实告知凶案相关情况,已经构成了欺诈,判决撤销双方的买卖合同,支持周海的诉求。
接连两个案子都打赢了,周海为表示感谢,特意请方轶吃了顿饭。
还有一个月就过年了,正义律师事务所的案子越来越少,上门咨询的更是少的可怜,要不是有些法律援助的案子撑着,孙正义都想提前放假了(当然如果真的提前放假,这段时间肯定是不能计工资的)。
元旦过后的第二周,云梅委托方轶办理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子开庭了。开庭时间定在周三的下午二点,方轶早上熟悉了下案情后,带着案卷打车去了市中院。
中午在中院附近不太远的地方方轶找了一家面馆,吃了一碗刀削面,休息了一会儿后便去了中院。
中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云梅的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案件,合议庭由两名人民陪审员和一名法官组成。
他走进法庭后,只见上面坐着三个人,中间的主审法官是个中年男法官,大胖脸,短发有些卷曲,应该是自来卷。一双肉包子眼扫了方轶一眼后,男法官继续看案卷。
中年男法官左右各一名女陪审员,两人都上了些岁数,应该是退休后被聘为人民陪审员的。
坐在被告席上的是银行委托的律师,一共有两位,靠近审判席一侧坐着的律师看起来有五十来岁,花白的头发,眼睛硕硕放光,很有气势,一看就是身经百战那种。
在老律师的旁边坐着一位年轻律师,看起来像是他的助理,很精神,像只好斗的小鸡仔,劲头很足。
中年男法官敲响法槌后,开始了庭审。
“原告,说下诉讼请求和事实及理由。”中年男法官扫了一眼方轶道。
“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一、请求法院判令排除对欧洲花园小区二区五号楼,一单元六零一房产的强制执行;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如下:
二零零九年六月,原告与欧洲花园小区的开发商乾坤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购买其开发的欧洲花园小区二区五号楼,一单元六零一房产。该房产属于期房,当时正在施工中,已经取得预售证。
合同签订后,原告陆续向乾坤置业支付购房款八十余万元,达到全部购房款的百分之四十。但乾坤置业却未按照合同约定,协助原告向银行申请办理购房贷款。
欧洲花园项目施工完毕验收后,乾坤置业向原告交房并承诺组织原告等业主办理贷款手续,但是交房后不久,消防部门向原告等众多业主发送通知,因消防设施不完备,禁止业主入住。
因乾坤置业存在违约,原告未向其支付后续购房款。
二零一二年六月,因乾坤置业与被告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贵院对包括案涉房屋在内的欧洲花园房屋进行了正式查封,准备强制执行。”方轶道。
第87章 法不辨不明
方轶清了清嗓子继续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原告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是二零零九年,而贵院查封欧洲花园房产的时间是二零一二年,符合上述(一)的规定。原告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符合上述(二)的规定。
虽然原告支付的购房款只有总购房款的百分之四十,不足总购房款的百分之五十,但是造成原告未能支付购房款的原因是乾坤置业违约,不是原告的责任。
综上,原告认为,其已经实际占有房产,并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请求法院依法排除被告对原告房产的强制执行。
完毕。”
“被告答辩。”中年男法官道。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原告应向乾坤置业支付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购房款后,才享有排除第三方强制执行的权利,现原告仅支付了百分之四十,不应享有相应权利。
另外,被告已经就原告名下房产情况申请了法院进行调查,是否符合上述规定不能仅凭原告的陈述,应以调查结果为准。
答辩完毕。”坐在被告席上的老律师道。
在他看来,“支付购房款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这一条是硬性规定,是不可能被突破的,所以这个案子九成九能赢。他之前也是这么跟银行的人说的。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请原告就本案的诉讼请求进行举证。”中年男法官道。他身旁的两位人民陪审员坐在那里,一声不吭的听着。
“第一份证据,购房合同,证明原告是在法院查封欧洲花园楼盘房产之前,购买的欧洲花园小区二区五号楼一单元六零一房产,且乾坤置业负有组织原告办理贷款的义务,指定的贷款银行就是被告。
第二份证据,原告缴纳的电梯费、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及燃气使用证和装修合同、发票,证明原告已经实际占有使用上述房产。
第三份证据,原告缴纳的购房款银行转账记录,证明原告已经按照合同支付了首付款。
第四份证据,乾坤置业办公室照片,证明乾坤置业已经停业,人去楼空,原告无法办理银行贷款支付购房款尾款。
举证完毕。”方轶道。
“被告质证。”中年男法官道。
“第一份证据,购房合同,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均认可。
第二份证据,原告缴纳的电梯费、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及燃气使用证和装修合同、发票,被告认可。
第三份证据,原告缴纳的购房款银行转账记录,被告认可。
第四份证据,乾坤置业办公室照片,被告认可。
答辩完毕。”老律师道。
房屋确实出售了,之前乾坤置业的土地和在建工程都是抵押给银行的,每卖出一栋楼,房产公司都会将相关出售记录交给银行核实,以便银行审核后对抵押房产进行解押,所以这些东西错不了,被告也没有必要否认。
老律师认为这些都不是重点,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重要的是是否支付了百分之五十的购房款,及原告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
“被告举证。”中年男法官道。
“被告只有一份证据,《公证书》、《执行证书》和贵院出具的查封公告,证明被告查封欧洲花园房产是出于正当目的,合法合规。
举证完毕。”老律师道。
“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中年男法官道。
“原告对被告提交的《公证书》、《执行证书》和查封公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认可。但是对于证明的目的不认可,原告合法拥有相应的房产,不应包括在被执行房产之列。
质证完毕。”方轶道。
乾坤置业托欠银行的贷款是事实,法院都确认了,再说了这也不是本案的重点,重点是被告不应该执行原告的房产。
“本院应被告申请到房产管理部门调取了原告名下的房产情况,这是调取的相关情况,你们看下进行质证。”中年男法官道。
“原告对法院的调查结果认可。质证完毕。”方轶道。
方轶不由得心生感慨,云梅真有钱,调查结果显示云梅名下有十套商业用房,外加一套住宅(正是本案涉及的房产)。
“被告认可调查结果,该结果证明原告名下不止一套房产,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质证完毕。”老律师道。
“虽然原告名下不止一套房产,但是我提醒法官注意,原告名下的房产除了与本案相关的房产是住宅外,其他房产的用途均为商业,并非住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原告购买案涉房产的目的是为了居住,房产登记的用途是住宅,原告已实际合法居住,因此原告是符合上述规定的,应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方轶补充道。
在庭审过程中,律师要表现的强势一点,不能总是被动的挨打,由着对方胡说,特别是一些明显对自己当事人不利且有问题的观点,一定要据理力争,这叫法不辨不明,也能让法官真正的了解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