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厨的小饭馆 第47节
作者:
雪刀 更新:2024-10-07 16:18 字数:3387
叶宁知道,舅舅是舍不得花钱。她想了想,没再说什么。等舅舅在饭馆里工作一些时间,以后家里生活宽裕些了,她不用劝,他自然就会去买新手机。
从手机店径直去往家电专卖店,滚筒洗衣机牌子很多,叶宁和李洪生挑了很久。
打量着面前的洗衣机,叶宁正要和李洪生说什么,忽而肩膀被人一拍,她转过身。
第35章
肩膀忽而被人一拍,叶宁转过身来。
陌生男人道:“叶老板,来买洗衣机?”
叶宁并不认识他,但听他叫她叶老板,猜测此人大概是饭馆的食客。她微微颔首:“嗯。”
男人含笑道:“中意什么牌子,什么款式的?”
叶宁看着他。
他笑了下,继而降低音量,“叶老板,我是这里的店员,叶老板如果想买洗衣机,我可以给你员工内部价。”
“比如说这台洗衣机,如果叶老板想要的话,只要这个数。”他的声音又低了点。
李洪生一愣,这价钱……几乎是便宜了一半。他转向叶宁,只听叶宁道:“谢谢,不用了。”
男人很意外,没想到她会拒绝,“叶老板你……”
叶宁微微点头,“不用了,谢谢,我们再去前面看看。”
从男人身边走开之后,李洪生说:“宁宁,刚才你咋……”
叶宁回身,“那是员工内部价,我如果真应了,就是占了他便宜,何必为了这点钱欠人人情。”
如果刚才那位店员说给她优惠,她或许不会拒绝,但员工内部价不一样。那是属于员工的优惠,她占了员工的优惠,就欠了人人情。
也是。李洪生敛起神色。转而又想,刚才那位店员大概是在饭馆里吃过饭的客人,大约是很喜欢吃宁宁做的菜,才会想着给她员工内部价。
还是宁宁手艺好,能干,不然别人怎么会想着给她这么优惠的员工内部价。李洪生心底生出些许自豪感,然后跟上叶宁。
选好洗衣机,预约了安装时间,叶宁和舅舅返回家。
吃过晚饭,一家人坐在电视机前看电视,叶宁端了盘零嘴放到茶几上。盘子里有自己炒的香瓜子、多味花生还有小饼干。
叶宁拿着衣服绣东西,针线在衣服上穿梭,绣好一朵花,她的目光在沙发上一扫。
小冬挨着李满福,小口小口吃着饼干,颊边陷落出圆圆的笑窝。李满福一边给小冬喂吃的,一边自己吃,眼睛和嘴角都是弯弯的。
李满福身侧,李洪生嘎嘣嘎嘣地嚼着多味花生,嚼两颗花生,喝一口菊花茶,拿花生下菊花茶,他微微眯着眼睛,黝黑的脸上布满的劳苦痕迹似乎消减了些许。
窗外圆月映照,屋内电视剧和咀嚼食物的声音交错响起,却不显嘈杂喧嚣,反而透着怡然的安宁。
若是舅母和小天也在这里,便更好了。不过,叶宁想,用不了多久的,用不了多久,以后舅母和小天也能进城里。
叶宁穿着针线,问道:“晚上夜宵想吃点什么?”
李洪生说:“啥都行。”
小冬和李满福也点点头。
“吃炒苕粉怎么样?”
之前舅舅从家里带了一袋子苕粉,还没弄了吃。叶宁把苕粉取出来,放到水盆里泡。
苕粉一根根地软和下来,待苕粉软和了。叶宁在碗里打入两个土鸡蛋,锅里油热,将打散的蛋倒入锅内。
蛋液一下锅,迅速将其滑散,鸡蛋炒好盛出备用。
另起锅烧油,葱花和剁椒下锅炒香,葱香与椒香融合到合适的程度时,下一把豆芽。
翠绿的葱花、鲜红的剁椒以及黄嫩的豆芽在锅里被油炒得香喷喷的时候,叶宁把泡软的苕粉炒进锅内。
盐、鸡精、生抽和老抽加入国内,锅铲翻炒均匀,此时白色的苕粉已然被浸润成透亮的明褐色,颤颤巍巍地在锅铲间爆发出浓香。
炒好的鸡蛋下入锅内,韭菜撒进去,翻拌几下,浓香四溢的炒苕粉出锅。
冰箱里还有晚饭时没吃完的猪耳朵拌黄瓜,叶宁把猪耳朵拌黄瓜取出来下炒苕粉吃。
把猪耳朵拌黄瓜端到茶几这边来的时候,舅舅和小冬他们已经开始吃炒苕粉了。
叶宁强把猪耳朵拌黄瓜放到茶几上,“味道怎么样?”
李洪生嗦了一大口苕粉,嘴边溅了油,“好吃!”
李满福和小冬齐齐道:好吃的!”
叶宁笑着拿起碗。碗里的炒苕粉,一根一根软软地堆积着,豆芽鸡蛋韭菜点缀在一根根软软的苕粉之间,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叶宁挑起两根苕粉。筷子之间的苕粉晶莹剔透,油亮泛光。
轻轻一嗦,苕粉滑便溜溜地滑进了嘴里,润润的苕粉哒哒地在牙齿底下断开。
质地柔韧,爽滑入味,能清晰地感受到剁椒、葱花、鸡蛋和韭菜浸透在里面的味道,微微的鲜,微微的咸,微微的辣,口感丰富多层次,十分爽口开胃。
把苕粉、鸡蛋、豆芽以及韭菜用筷子挑作一团,同时送入口中,苕粉的软韧,鸡蛋的鲜滑,豆芽的清脆,韭菜的辛味同时在舌尖绽放,能更清晰的感受到丰富而多层次的口感。
叶宁吃着炒苕粉,注意到舅舅碗里的炒苕粉已经快吃完了,她问:“舅舅,够吃吗?”
李洪生嗦着苕粉,“锅里还有吗?”他往常是不觉得炒苕粉有多好吃的,可是宁宁炒的炒苕粉十分爽口开胃,吃了还想吃。
叶宁起身:“我再去炒点吧。”
吃了两碗炒苕粉,又看了会儿电视,李洪生洗漱过后躺到床上。
他盖上被子,浑身放松地躺在床上。以前在村子里时,劳累一天后,每天晚上躺到床上都会腰酸背痛。
而现在,腰也不酸背也不痛。完全没有半点疲劳。回味着睡觉之前吃过的炒苕粉,他舔舔嘴,堕入梦乡。
浅浅的呼噜声响起,月光爬进窗户,洒到李洪生脸上,清晰地映照出他嘴角的笑容。
周一,晨光渐起时,宋城打打呵欠,洗漱收拾好去上班。
“宋哥,今天去哪里跑新闻?”同事吃着面包,走过来问。
宋哥耸肩,“不知道。”
他喝了口水,“现在也没什么新闻好跑。”
宋城在桃城本地报社桃城日报工作,他负责报纸的奇闻趣事专栏,然而桃城就这么大,哪里天天有奇闻趣事?
就算是全国,也不会天天都有什么奇闻趣事。
可是他负责这一专栏,就算是没什么奇闻趣事,他也要找出来。于是他每天都在绞尽脑汁地挖掘桃城的奇闻趣事。
宋城问同事:“你呢?今天去哪里?”
“不去哪里,今天没什么事,”同事说:“我朋友给我介绍了一家饭馆,据说很好吃,反正没什么事,中午去吃呗?”
宋城抬眉,“什么饭馆?”
“一家老街区的小饭馆,叫宁冬来着。”
没听说过。宋城翻越着文件,“很好吃?”
“朋友说很好吃。”
“那中午去吧。”
宋城和同事一起开车去往老街。开着车,宋城说:“老街这块地方越来越荒凉了。”
同事:“是啊,说不定再过几年人全都要搬走了。”
“大街上的,就没几个人影,这里————”宋城正想说这里人太少了,忽而,一条长队出现在了视野里。
排在前面的长队伍让宋城愣住,“这是……”
他惊讶不已。人烟挺荒凉的地方,突然出现一条人排出来的长队伍,极致的对比透出了一种诡异感。
同事探长脖子,“这些排队的人是干嘛的?”
宋城也正疑惑着,倏地注意到远处的牌子。
宁冬饭馆。
宁冬饭馆?不就是同事说的那家饭馆?这些人是来饭馆吃饭的?
此时同事也注意到了饭馆,“呃……是排队吃饭的人啊。”
同事诧然,他朋友说这家饭馆很好吃,让他来吃,他没想到这饭馆生意竟然这么好。在这种偏僻荒凉的地方,居然有这么多人来吃饭。恐怕是真的非常好吃,难怪同事那么卖力地向他推荐。
有些破旧的小饭馆,长长的队伍,饭馆两边荒凉的街道,宋城的目光转了好几圈,忽而福至心灵,眸光一闪。
“震惊!这么多人来这种偏僻荒凉的地方排队是为哪般?”宋城的脑子里浮现出这样一个标题。
宋城单手抵住下巴:“明天奇闻趣事的新闻有了。”
同事转过头,“什么?”
“你看这地方偏僻破烂,荒无人烟,但有这么多人来这里排队,你好不好奇原因?”
同事懂了,道:“也算是件奇闻趣事。”
“走,去看看这家饭馆到底有多好吃。”宋城打开安全带。
他们俩排到队伍后面。
排到他们俩时,他们身上已经被太阳晒得出了一层汗。进入饭馆,里面的凉气使他们浑身的燥热消散些许,坐下后,宋城扫视饭馆内部布局。
视线在绿油油的绿萝盆栽上掠过,宋城说:“饭馆很小,但是干净,空气也不错。”
“你好,请问你们家什么菜好吃?”宋城拿起菜单。
服务员还没说话,旁边桌上的客人就道:“这里什么菜都好吃,小伙子,你们随便点,不管什么菜,都好吃!”
宋城挑眉,“都好吃?”
“对,不管哪一道菜都好吃。”
宋城点点头,浏览菜单,说:“来份猪耳朵拌黄瓜吧,天挺热的。”
又点了其他两个菜,宋城拿出手机,开始给明天的新闻编辑草稿。
脑子快速运转,他快速打字,不多久,酸甜鲜辣的香味冲到口鼻边上。他抬起眼帘,服务员将一盘菜放到桌上。
“这是您两位点的猪耳朵拌黄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