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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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章少爷 更新:2023-03-10 04:10 字数:2937
什么意思?
“能不能先让我扶王爷起来,地上凉。”她接着说,眼神是频频地望向赵歌。
舍不得么。
这关心的语气让我无法镇定,顿时瞪着眼对她低嚷:“叶莺,从我站在这儿开始,你可曾问过我一句,万华好不好。“
可曾,心里还有这么一个人。
叶莺用力地眨着眼,憋回眼眶内的泪意,别过头去,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怅然地开了口:“他,还好吗。”
其实,王万华昨日来了王府的事,她是知道的。
可是她没办法面对他。
所以才让叶溪传话给他,说了些绝情断念的恶语。她的心里,自是还有着王万华的,然而,没可能了,她这辈子都不会和他有什么结果。
何必再互相纠缠。
倒不如一次断个干净。
从叶莺的反应,我能感觉到,她对万华仍是有情的,见她的神色颓然,似也苦恼非常,我摇着头,降下了语调:“他不好,一点也不好。”
话落一顿,我无神地盯着床头的那盏灯,继续道:“明明已经酒醒,却像是陷入了永眠,他拒绝说话,拒绝我的关怀,那么开朗的一个人,却仿佛突然丟了灵魂,沉寂如死水。”
这些,你都知道吗?
叶莺埋着头,不说话,只是肩头轻颤着,她在哭,她还愿意为万华流泪,那么,一切都还有转机是吗。
“莺儿,万华他不能没有你。”我试图替万华挽留住她。
可是彼此静默了一会儿,却只等到叶莺两眼红红地抬起了头,咬着唇盯着我,分外决绝地道:“玫姐,我说了,我与他缘分已尽。”
为什么她的态度更加坚决了。
我僵着脸色,来了这么久,方才追问上一句:“这到底是为什么。”
为什么对万华残忍。
为什么要嫁给赵小六。
她的眸子一片空洞,启唇道:“阿爹他死了。”
听她此言,我不由一愣,叶伯亡故的消息我已先行得知,可这能回答上那一句为什么吗,总不能因着亲人过世,伤心之余,被叶溪设计,让赵小六趁虚而入吧。
可笑的是,我居然猜对了后面。
只是,我没有料到前头还有着别的因由。
“我阿爹。”叶莺的面色突然阴沉得可怕,似是笼上了恨意,“是被王万贯害死的。”
被王万贯——万华的爹,害死的?
是了,早前我就同言悔说过这桩事,按叶伯的身体,还有不长的活头,突然离世,确是令人生疑的。
可事实真相,竟是如此吗。
这样一来,我突然就能读懂,叶莺的那一句缘分已尽。
若是万华的爹真对叶伯下了毒手,那,叶莺同他之间便横亘着一道不共戴天的杀父之仇,而论起王万贯杀叶伯的动机,多半都是由万华而起。
我知道的,那个黑心的商人一直阻挠着万华与叶莺的姻缘。
却不料会狠心到如此地步。
左右都是因两人的相恋才生出此般的祸事,那么他们的情,再怎么勉强,也是到了尽头了。
“万华他,他知道吗?”我突然没了能责备叶莺的理由,忐忑下,如此问道。
叶莺揉了揉眼睛,声如细丝地嗯了一声。
虽然自己没有让叶溪说出此事,可叶溪却是自作主张地告诉了王万华,比起自己的那些个绝情的话语,这一言才算是彻底地断了那人的念想。
我愣在原地,再说不出话来。
这件事,到底不是单纯的男女情断,无论我怎么劝,都是难解了。
话已说清,叶莺缓缓地穿上外衫,赤着脚下了床,她费力地将赵歌扶回了床上,替他盖好了被子。
眼前这个尊贵的人,在她最难过的时候,出现在了自己的身边,更是竭尽所能地对自己好,比起万华,丝毫不差。
她终究是个普通的女人,对于赵歌的柔情攻势,无法抵抗,反是愈发深陷其中。
而且。
以赵歌的王爷身份,要对付王万贯,并不难。
虽然仇人是王万华的父亲,但她决不会因此却步。可以说,叶伯这一死,是完全激发了叶莺对万华父亲的愤懑,又岂是同万华的旧情所能阻拦的。
此时再看叶莺体贴赵歌,我的心里仍是气的,憋气。
夫妻灯的烛火似是临要燃尽,光影越来越暗,一切都快要看不分明了。指尖扣进掌心,我发出了最后一声的恳求。
“莺儿,你能不能去见他一面?”
哪怕是最后一面也好,解铃还须系铃人,没了你,他要怎么好起来,要怎么变回那个开朗的万华。
“不了。”叶莺没有回头,她握着赵歌的手,一番的意味深长,“终有一天,我也会变成他的仇人。”
这便是以后,他们之间唯一的关系。
……
黯然离开,对于我所知晓的一切,是怎么也消化不全。说起来,万华是无辜的,可叶莺没了生父,又何尝不无奈呢。
真是难解难分。
回去同言悔说了一应的事,他听说是王万贯害死叶伯后,不禁面色困惑,却没有多作一词,看上去有些奇怪,我问过他几句,他却说没什么,便也作罢。
而后,我俩就轮流地守着王万华,生怕这小子突然给自己一个了断。
毕竟,我实在不怀疑他存着那寻死的心。
而在守着他时,我犹豫再三,终是执笔写下一封寄往锦官城的书信。如今,叶莺那边已是一条死路,唯有放希望于千织身上了。
也许这很莫名。
但我总觉得她是能拯救王万华的那个人。
当然,我还在信中嘱咐她,记得替我捎带些物件儿过来。毕竟是久住王城了,一些重要的东西,还是带来的好。
比如我从木屋中特意挑选出的好些本武功秘籍。
又比如,言悔曾经送我的纸折花。
之类的……各色之物。
令人惊奇的是,很快我就收到了千织的回信,而送信的不是人,不是鸽子,竟是一只海东青。
巧的是。
那是我曾匆匆瞥过一眼的大鸟。
之所以记得,是因为这只鹰实在漂亮,那丰满的羽翼,凌厉的赤色鹰眸,以及右眼上的那道伤疤,都亦如那日。
那日的行刑场。
【作者题外话】:我:诶嘿,我读者在开楼论剧情,一个一个的神算子。
闺密:你的剧情,需要算吗。
我:……
也是,俺是走日常撩妹的人。
恩,撩妹的本少爷正在毕业典礼上吭哧吭哧地更新。
至此以后,再见了,我的学生时代。
☆、第93章 不念也成
我不经意地记起那些个倔强的受刑大汉,和那一句咒骂白佑义的将死之语来。
如今,这只海东青携千织的信件而来,怎么着也是与那妮子有所关联的,我实在很难不去多加想象其间的脉络。
那些大汉,论起体格或是外貌,倒像是草原的游牧之族。
而千织虽未提起过她的身份,可她是跟我说起过老巫的。老巫是草原部落的神职,那么千织,应该也是草原部落的人。
更别说,她的仇人,正是那大汉咒骂之人。
也许,千织同那些受刑的人是相识的。
这可就让我遇着巧了。
……
眼前的这只海东青甚是通灵,待我从它的脚上取下信筒,它却并未急着飞走,而是几个小跳,落在笔架前,叼下一支毛笔又蹦回了我面前,像是——在等我写下回信似的。
然我这,连千织的信都还没看呢。
小家伙倒是不怎耐心地催着我。
甩开脑袋里多余的想法,抽出长纸条,展开看下来,千织是只身快马加鞭而来,一两日便能赶到王城。
就连隽秀的笔触都勾出一抹急切来。
更别说她本人了。
且她最后又不厌其烦地问上了一句王万华,怕是急得跳脚却又无可奈何。我抓着纸条,念着依旧躺尸在床上,了无生气的万华,叹着气,写下了简单三字。
还活着。
卷起写好的纸条放进小信筒,我仔细地系在那只海东青的脚上,又摸了摸它的小脑袋,轻声说了一句:“去吧。”
海东青眯着眼叫了一声,随即展翅飞出了窗外。
我想着,虽是请了千织前来,但她未到之前,我也不能坐以待毙啊,当下快步去了客房,换下言大夫,神神叨叨地在万华身旁说着话。
讲的东西也都是我从四魂幡兄弟们口里听来的江湖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