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作者:
甲乙 更新:2023-03-10 12:20 字数:3991
“阿姐,阿姐。”
两个小子异口同声的喊着阿姐,撒开了腿丫子朝宋新桐跑了过来。
“别跑,别跑!”宋新桐可怕这两孩子掉进水里了,小宝身子弱一些,到时候染了风寒可受不住。
两个小子跑进了,一手拉一边,“阿姐,你可回来了,我都饿了。”
“我不是在锅里煮了红薯么?”宋新桐将两人往路中央拉了拉,深怕两人被挤了下去。
“吃完了啊。”小宝说。
大宝没说话,拉着宋新桐的手问,“阿姐,你背的什么啊?”
“买了你们最想吃的肉。”宋新桐笑着说。
“肉啊?”大宝和小宝的眼睛都亮了,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真的啊?”
“真的,咱们这就做。”宋新桐推开院门,背进厨房里放下,这才大喘了一口气,揉了揉肩膀,好累。
两个小孩子把背篓上的叶子翻开,“骨头。”
“在下面呢。”宋新桐把骨头提出来放到木盆里,又把肥肉、猪肝、黑面、碎米都拿了出来。
“哇塞,这么多。”两个小子呀呀呀的尖叫着,高兴的都转圈儿了。
大宝咽了咽口水,挨近瘫坐在小板凳上的宋新桐,小声问:“阿姐,这么多得花多少钱啊?”
“没事,阿姐会赚的。”宋新桐拍拍大宝的小脑袋瓜子,心底闪过一阵怅然,这么小就会替家里计算了,果真是懂事的。
大宝固执的问:“那花了多少嘛。”
宋新桐立即转移话题,“我今天把昨天的野菜卖了八十四文钱。”
“这么多。”大宝睁大了眼睛,“那我们又取挖。”
小宝也凑了过来:“我也去。”
“不着急,明天再去挖,到时候后日赶集的时候再去卖。”宋新桐捶了捶背,弯腰把从酒楼里讨来的糕点递给大宝和小宝:“这是买我们家菜的酒楼给的,快吃吧。”
小宝大口的咬着,口齿不清的说:“啊呜,好吃。”
宋新桐将剩下糕点包了起来:“不过只能吃一块,其余的留着明日再吃。”
小宝眨巴着水润的眼睛:“可是好吃,还想吃。”
宋新桐拍了拍小宝扁扁的肚子,“马上就吃晚饭了,你要不要留一点肚子来吃肉啊?”
“好,只吃一块。”小宝懂事的应下了。
“大宝,拿去放好。”宋新桐把糕点递给大宝,“看着小宝,不能让他偷吃了。”
大宝小心翼翼的接过糕点,得意的看了一眼小宝,大声的应道:“嗯!”
宋新桐看了一眼田边的太阳,这个时候做饭是不是会有一点早啊?
管它的,反正已经酉时了,做好饭,吃完饭洗个澡,天也就黑了。
说干就干,宋新桐麻利的将锅洗干净,将骨头过了一遍水之后就放进了锅里,剩下的骨头和猪肝就全部放入了篮子里,吊在水井里。
屋子后面的这口井是原主爹自己挖的,因为在村尾,靠近村子里的溪水,这附近的水都特别充沛,所以随便挖了一两米,井水就起来了,而且水还很凉,还能当个冰箱使用。
将骨头和猪肝吊在井里之后,又重新将木制的井盖盖了上去,还压了一块十几斤的石头,这才放心的朝水井旁边的菜地走去。
这块菜地有三分地的样子,大部分被原主种了红薯,其余剩下的几行种了一点常见的青菜,不过因为不会侍弄,所以长得不怎么好看。
宋新桐随意的从边缘处拔了十来窝长相不怎么好看的蒜苗,用来炒肥肉,又在附近打量着,有没有可以用来炖汤或是炒猪肝的菜。
四处看了一圈,竟让她发现在草丛里发现了血皮菜,宋新桐兴奋不已,拿这个炒猪肝正合适啊,而且这一片应该能掐个十来斤吧?到时候是不是也可以拿去卖?
简直是越想越兴奋啊!
大宝藏好了糕点后就找了过来,就看见宋新桐蹲在草丛里掐红色的野草,他扁了扁嘴,家里都有肉吃了,为什么还要吃野菜?阿姐是不是又骗他了?
宋新桐掐了一小把血皮菜以后就往回走,一下子就看见大宝要哭不哭的站在那儿望着自己,让她心疼的要命,忙不迭跑过去问道:“怎么了?想吃糕点?”
“不是。”大宝硬忍着没有哭。
宋新桐疑惑不解,“那是为什么?小宝打你了?”
“没有。”大宝低着头,玩着自己的手指。
宋新桐这就不懂了,“那是为什么?”
大宝指着宋新桐手里的血皮菜,“阿姐,我不吃肉了,你别吃野草。”
“诶呀,这不是野草,这也是能吃的。”宋新桐把大宝报了起来,“阿姐做给你尝尝,到时候大宝要是觉得好吃,我们又掐去卖钱,好不好?”
“不会中毒吗?”大宝记得阿爹说过越鲜艳的蘑菇越有毒,这个都红成这样子了。
“没毒的,别怕。”宋新桐抱着大宝进了厨房里,小宝眼尖的看见了,也扑了过来,“阿姐,我也要抱。”
“阿姐抱不动了。”宋新桐把大宝放了下去,“让哥哥抱你。”
“不要,就要阿姐。”小宝梗着脖子不愿意,哥哥也这么小,怎么抱得起他?
“别闹了,阿姐可累了。”大宝走到宋新桐的身后,替她按着肩膀,“好点没有阿姐?”
虽然没什么力度,但宋新桐还是夸着:“好点了,大宝真乖。”
“我要给阿姐捶背。”小宝也不甘示弱。
宋新桐一边添柴,一边说:“多谢了啊,有你们可真好。”
“我们都对阿姐好,以后也是。”大宝和小宝一起说道。
大半个小时后,宋新桐炖了一锅纯骨头浓汤,又简单做了个蒜苗炒回锅肉,还做了个炒猪肝,虽然调味料很少,但香味儿却十分浓郁,三人都忍不住吞口水。
小宝咕噜咕噜的吞着口水,盯着肉不动了,“阿姐,什么时候可以吃。”
宋新桐给一人舀了一碗汤,“喝了汤就能吃了。”
话音刚落,两个小子捧起碗就喝了起来,一边喝一边说:“嗯嗯嗯,好喝,好喝。”
晚饭过后,三人都挺着圆鼓鼓的肚子坐在院子里,看着天边残留的晚霞,满足的打了个饱嗝。
“好幸福。”小宝突然说了一句,“要是天天都这样幸福就好了。”
大宝也是这样想的,转头望着宋新桐。
宋新桐笑了笑,摸了摸他的脑袋,“会的。”
☆、第十一章落水
第二天,艳阳高照。
宋新桐正在院子里晾衣服,突然听到一个急促的哭声从外面传来,这谁家孩子哭得这么惨啊?走到院子边往外看去,看见一个小孩儿正朝自家院子走了过来。
仔细看了看,原来是谢婶子家的小儿子,一大早就叫双胞胎两个去村子里的小溪流玩了,怎么现在哭哭啼啼的回来了?难道是双胞胎出事了?
一想到这儿,宋新桐心底就慌了,急急忙忙的朝外面走去,“狗蛋儿,是不是大宝和小宝出事儿了?”
狗蛋儿一见到宋新桐就找到了主心骨,哭声更大了,哭得嗷嗷直叫,上气不接下气的说:“大宝被万四儿推……推到河里去了。”
“河里?”宋新桐脸色一变,“你们不是在小溪流玩吗?”
桃花村地势不好,周围都是山地,山里有条溪流沿着村子绕半圈,然后往村口外面的小河里流去了。因为小溪很浅,也就到大宝他们的小腿肚子,所以宋新桐才放心他们去玩的,怎么去村外面的河里了呢?
宋新桐心底慌得不行,连篱笆门都没来得及关,就朝村口跑去了。
等她匆匆跑到村口河边的时候,发现一个人都没有,不会出事了吧?宋新桐吓得的脸一下子惨白了,忙大喊着,“大宝,小宝?”
喊了好几声都没应,宋新桐看着平静的河水,脱掉鞋子就要朝水里跳去。
“阿姐。”小宝哭哭啼啼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呜呜呜……”
宋新桐转身一看,就发现小宝浑身湿哒哒的站在桃树林子里,提起的心开始回落,眼泪哗的一下流了下来,抽了抽鼻子骂道:“跑哪儿去了你?我叫你你怎么不应啊?躲着很好玩是吧?信不信我抽你啊!”
“哇……”小宝被被吼得越哭越厉害,更是说不出来。
宋新桐也顾不上穿鞋子了,光着脚就朝他跑了过去,半蹲在地上拉着小宝的手,急切的问:“大宝呢?”
“哥哥……”小宝抽抽搭搭的半天没有说出来。
宋新桐急得吼了出来,“快说啊,他人呢?”
小宝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开始打膈了。
宋新桐搂住小宝,轻轻拍着他的背替他顺了口气,“小宝不哭,阿姐不是故意凶你的,大宝去哪了?”
林子里传来了脚步声,宋新桐转头朝里面看去,竟然发现大宝被一个男人抱着往外走,等走近了才发现,这个男人浑身都湿透了,应该是他救了她的大宝和小宝。
“大宝?”宋新桐松开小宝,朝男人跑了过去。
陆云开低头看了一眼死死抓着自己衣服的小孩,淡淡说道:“他没事儿,就是被吓住了。”
宋新桐松了一口气,正准备从他手里把大宝接过来时,就听见他说:“就是撞到头了,我已经找了止血草药给他止血了。”
?”宋新桐急忙查看大宝的脑袋,发现额头上已经敷了草药,见已经不流血了这才松了一口气,“大宝,大宝?”宋新桐喊了几声,大宝都没什么反应,着急的问道:“大宝,怎么不理阿姐啊?”
“他有点吓住了,最好是请个大夫看一看。”陆云开淡声说,“先送他俩回去。”
“噢噢,好。”宋新桐连连点头,低头看了一眼一直抱着自己脚的小宝,不得不向男人求救:“麻烦公子帮忙送我们一程,我实在是无法抱两人回去。”
陆云开看了一眼宋新桐被浸湿的薄衫,隐约能看着起伏的山峦,飞快的挪开了眼睛,垂下眼眸,“自然是可以。”
回到家以后,又给双胞胎换了干衣服以后,宋新桐这才走了出来,这才有心情去观察这个救了她家大宝和小宝的人,他年纪莫约在十七八的年纪,长相俊秀,眉目晴朗,比现代自诩难得一遇的小鲜肉还要好看,唯一美中不足的脸颊上有一条长长的疤痕,从眉弓到眼尾,再到脸颊上,莫约有十五厘米长,但并没有影响美观,只是突然一看会被吓一跳。
而且这人虽然只穿了一身细棉布,但浑身却透着一股温润淡雅的气质,看上去一点都不像乡下人,反而像那种大家族出来的公子哥儿,有着不可亵渎的气质。
唯一的遗憾就是这张有瑕疵的脸,宋新桐心底叹着可惜,如果完好无损,那便真是绝世佳人了。
陆云开不喜欢别人打量自己脸颊的神情,也不太喜欢别人同情的目光,虽然已有三年了,纵使他早已接受了,可还是不喜。
察觉到恩人的不喜,宋新桐敛了敛神色,朝他恭谨的行了一礼,“今天多亏了公子,若不是……”说到这儿,宋新桐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不要说不吉利的话了,“总之是多谢了。”
“不用,恰好路过罢了。”陆云开淡淡说着,“家中有幼儿,应该时刻警醒一些才好。”
“不知公子可知今日具体是个什么情况?”宋新桐问。
陆云开摇头,“我只是路过,听见有哭声这才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