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节
作者:卿白衣      更新:2023-03-12 11:54      字数:2590
  他昨晚直接关了手机,安之儒给他打了几个电话没通之后又转而攻向了安歌。
  不过比较不幸的是,安歌手机剩下的那点儿电量只够苟延残喘到了安之儒打第一通电话的时候。响不过半声,又因为电量不足,直接告罄。
  好在那会他醒了。
  一提到老安头,安歌瞬间清醒,脑子里的皮皮虾想法一扫而空。
  掰扯什么?
  不掰扯。
  命要紧。
  她们家老安头就跟古代表面宽仁的土皇帝一个样儿。
  风调雨顺时节你好我好大家好,笑眯眯地盛叹国泰民安。
  一旦遇上什么事,老安头转头脸一板立即就要宣人觐见,名义上叫为促进君臣之间的感情来友好交流交流,实际上是跪受笔录我说你照办就完事了。
  无事不召见,召见没小事。
  安歌怏了下来。
  “抱你去洗澡。”
  安歌没吱声。
  卫生间内。
  热水气蒸腾,玻璃推门上浮了层水雾。
  久了,水珠一颗接一颗地往下滚。
  安歌看了眼时间,只想快点儿洗完澡滚回去探探老安头到底什么情况,偏傅斯珩是个不疾不徐的。
  “别闹。”
  “时间不早了,等会不是还要买东西吗?你第一天回去间你老丈人都不带东西的吗?”
  “虽然老安头他什么都不缺——”
  话没说完,安歌声一窒:“你、你干什么?”
  傅斯珩好整以暇:“你确定要带着我的——”
  男人沙哑的音陡然一消,唇贴着安歌耳廓说了两个字后,这才又恢复了原本的音量。
  “——回去?”
  “礼品盒子一早买好了。”
  “嗯?”
  “原本计划上次节目拍摄结束就带你回去的。”
  傅斯珩后面一句话到底说了什么,安歌没听。
  继前两次立体音响超大音量、颅内循环播放后,这次它又换了新的cd。
  第三次的cd名叫:带着傅斯珩的子子孙孙常回家看看。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
  领着傅斯珩的子子孙孙常回家看看。
  带上笑容,带上祝愿。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安歌满脑子都是都是感叹号,甚至奏起了《常回家看看》的旋律。
  这尼玛是人能说出口的话吗?
  听听这还是人话吗?
  去白鹭湖庄园的路上,傅斯珩开车。
  正巧赶上中午堵车的高峰期,车断断续续地开了许久,也没能出市区。
  气温越来越高,柏油路面上热浪滚滚,细细的尘埃飞扬。
  洒水车卡在前面的路口,前进不了半分。
  安歌神情微倦,支着下巴靠在车窗边,看着外面不断超过去的两个轱辘的自行车和小电驴。
  指了指,安歌认真地说:“珩宝,你看。”
  傅斯珩搭在方向盘上的指尖百无聊赖地轻扣着,随意地扫了眼外面。
  又一辆自行车隔着个花坛稳稳地超过了作为复原经典超级赛车福特gt40的福特gt,并且还在短短三秒内甩了福特gt远远一大截。
  “娘娘给你买个这个吧。”
  “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的同时还能发泄发泄你那无处安放的精力!”
  傅斯珩唇角一抽。
  与此同时,又有一辆小电驴迎着风呼呼地超了过去,扬起阵阵尘埃。
  傅斯珩:“……”
  安歌轻啧一声。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顶级超跑配世界超模。
  品牌爸爸不差钱,自然舍得砸钱请顶尖模特来开场或者拍摄广告。
  为了工作,安歌了解过一些这方面,一眼就看出了这是福特gt。
  因为实在太过经典,以前是经典,现在依旧是经典,将来同样会是不可取代的经典。
  fordgt传承了六十年代称霸赛坛的gt40车型,传闻秒提速破百。
  然而现在马路中央,深蓝色的福特gt底盘稳如泰山,待在原地至少有三分钟没能往前挪一步。红黄绿灯交替亮起间,这才龟速爬行。
  太磕碜这车了。
  安歌心想还不如小电驴来得快。
  过了市中心,傅斯珩一脚踩油门,上千万的gt终于发挥了它原本的性能,瞬间提速,将路途时间一缩再缩。
  到白鹭湖庄园时,正赶上饭点。
  大早上便开始坐立难安的南娴一听到门铃声,立马将手中的碗丢给了安之儒,抢着去开门。
  门一开,安歌勾上了南娴的脖颈晃了晃。
  “南美人,想不想我啊?”
  “想死我们家闺女了,这么久都不回来看我!”抱了抱安歌后,南娴将安歌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个遍,发现自家宝贝闺女还是白白嫩嫩的美咕咕,这才放了心。
  “天这么热,你穿个长袖衬衫做什么?”
  安歌一噎。
  问的好,做什么呢?
  正尴尬着,摆好碗筷的老安头双手背在身后慢慢悠悠地晃了过来,他先是扫了眼傅斯珩,又扫了眼安歌,明白了个七七八八。
  “来就来了,带这么多东西做什么?”老安头侧身,让俩小的进了门,“以后还能不回来了?”
  “以后肯定常回来!”
  老安头轻哼一声。
  “洗洗手,来吃饭了。”
  “好的,领导。”
  安之儒和南娴都知道傅斯珩父母的事,对他不曾开口喊爸妈只喊伯父伯母给予了充分的理解。
  安歌也从没强求过傅斯珩。
  毕竟要是换她出生在那么个家庭环境里,有这么个爹妈再加上一天到晚没事找事的哥哥,她没长歪就不错了。
  餐厅。
  老安头坐主位,左手边依次坐着傅斯珩和安歌,右手边则是自俩小的回来就满心欢喜忙不停替小的夹菜的南娴。
  气氛热络,还不错。
  “多吃点。”南娴用公筷夹了满满一小碗红烧小排给傅斯珩,“一大家子有一个瘦子就好了。”
  她说着,又夹了块藕饼堆在了傅斯珩快要冒尖的碗里。
  “我们家闺女啊她不会做饭,指望她指望不上,节目上辛苦你了!”
  别人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挑剔,南娴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自从自家闺女当了模特以后,她连个投喂的人都没有了,这个不能吃那个要少吃的,一顿饭吃着可没意思了。
  好不容易傅斯珩来了,南娴可算是又找着了一个新的投喂对象。
  傅家吃饭规矩多,傅斯珩没表现出任何不适,略颔首道:“谢谢伯母。”
  一旁沉默良久的老安头看着,反手从桌子底下拎了瓶酒上来,接着又变戏法似的摸出了俩精致的小酒盏。
  酒是老安头珍藏多年的花雕酒。
  和安歌一个岁数。
  这是安之儒祖上那边的习俗,但凡有女儿出生的人家,都会在女儿满月的当天选花雕酒一瓶,泥封坛口,一直藏到女儿出嫁那年再打开。
  是以又叫女儿红。
  安之儒手上的那瓶是安歌出生那年请人酿的,一直珍藏到现在。
  老安头不愧是舞笔杆子的,一珍藏的女儿红被硬是被他说出了花儿。
  酒盏相碰,清脆一声响,有几滴酒洒出了杯盏,滴到了桌上。
  酒香醇厚。
  傅斯珩不怎么碰酒,推不掉碰的也少,但在听完安之儒的话后,他陪着安之儒一杯接一杯的喝,看架势和喝水一样。
  半瓶下去,傅斯珩半点不见醉意,眼底一片清明,倒是安之儒先上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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