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节
作者:秋十八      更新:2023-03-12 15:00      字数:4494
  “我爸?”何小曼一愣,“这太快了点吧。”
  丁砚也一愣,立即意识到何小曼将“你爸”误认为“我爸”。其实他的意思是,何小曼可以对他用“你爸”来称呼丁佐民,偏偏何小曼给理解错了。“
  丁砚大笑起来,确定将错就错:“那就叫‘你爸’,这样是不是慢点了?”
  “我爸?不还是‘我爸’,哪里慢了?”
  “哈哈哈哈,反正你开心就好,随便‘你爸’还是‘我爸’,我的‘我爸’就是你的‘你爸’,你的‘我爸’就是我的‘你爸’,这样是不是清楚点了?”
  何小曼更糊涂了,好好地说事呢,怎么突然就出来一堆爸?
  坐直了身子,认真地望着丁砚:“我都被你绕糊涂了啊。什么你爸我爸的。要不这样吧,现在我们就叫‘丁爸爸’和‘何爸爸’,以后,咱们就可以统一叫‘咱爸’,这样是不是就很严谨了?”
  这一本正经的样子真是把丁砚给笑死了。
  “好好好,你就是现在叫‘咱爸’,我也没意见。要不,咱们择日不如撞日,现在就去‘咱家’,见见‘咱爸’?”
  “啊,太快了吧!”
  (又嫌快!何小曼你还是个少女,不能老是嫌快,要知道读者都是很污的!)
  第187章 择日不如撞日
  虽说“择日不如撞日”, 但一想到真要去丁家, 何小曼还是有些紧张。
  她今天办了件大事, 正处于又疲累又兴奋的微妙情绪中,深恐内心不够平静, 会直接影响她面对丁砚父母时的状态。
  毕竟,何小曼很想以最好的状态去面对他们。这是对长辈最起码的尊重。
  “我怎么也得换身衣服吧……”何小曼忐忑, “而且头发也很乱, 要是扎个辫子会不会更好些?”
  实际上,何小曼如此在意形象的一个人, 怎么可能真的让自己不能见人。
  丁砚最了解她,知道她此时其实需要鼓励,笑着替她将头发轻轻拢好:“你的头发乌黑又柔顺,不用多收拾,我的五指梳替你梳梳就很漂亮了。”
  何小曼不由伸手去抚, 果然一头柔顺的长发已经整整齐齐地垂于肩上。
  “那我穿得……会不会太不淑女了?”何小曼看了看自己的天蓝色真丝短袖衬衣和直筒牛仔裤。
  这一身放到多少年后,是很休闲雅致的打扮, 但这年头, 牛仔裤还是有些街头小青年的意思。何小曼是因为在东方厂经常要下车间的缘故, 牛仔裤耐脏又方便,所以最近才常穿。
  这在丁砚眼里当然是好看的。何小曼高挑秀丽,这种直筒牛仔裤是最衬身材的,显得她一双长腿又细又直。
  “淑女是由内而外的。相信自己, 小曼。你往哪儿一站, 都是又有气质又有魅力。况且今天也不是什么正式场合, 就是去我家吃顿便饭嘛。”
  “会不会太冒失?”
  “不会啊,我妈都盼着你去呢。她一定很高兴。”
  何小曼这才稍稍放下心来:“好吧,反正后果你担着。到时候要是伯父伯母嫌弃,责任也在你。”
  “哈哈,放心吧。”丁砚起身,牵着何小曼的手,将她从长椅上拉起。
  如今他还真不担心父母会嫌弃何小曼。
  归根到底,人都要用实力说话。
  如今何小曼用自己的努力打下一片耀眼的江山,甚至她成为c州纺织行业的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也是经过丁佐民的首肯和默认,父母怎么可能会嫌弃她,欣赏都来不及。
  丁砚找了个公用电话,打到家中,是保姆胡阿姨接的电话。早上父母出门的时候,说好晚上要一起回来晚饭,这其实是丁砚“撞日”的底气,否则兴师动众带了何小曼回家,结果父母两个大忙人都出去应酬,岂不是尴尬。
  听丁砚说要带个朋友回来,胡阿姨也很高兴,说亏得今天多买了两样菜,而且今天高萍说想喝鸡汤,让她下午就给煨上,真是巧了,晚上正好享用。
  胡阿姨不住家,只负责打扫卫生和买菜,如果高萍没应酬,就高萍回家做晚饭,如果高萍有应酬,那胡阿姨就把晚饭做好再走。
  “看来今天你有口福了。”丁砚挂了电话,又牵起何小曼的手,这两人一到一起,就跟连体婴似的,手都不愿意放开,“胡阿姨正好买了鸡,她炖的鸡汤可是一绝。文火慢慢煨四五个小时,又香又鲜。”
  下班后、晚餐前,这个点说吃的,简直十分罪恶。
  何小曼不由咽了一下口水,又是艳羡,又是惭愧:“我吃倒是会吃,但手艺……很拿不出手。”
  她对厨艺并没有很大兴趣,平时在家王秀珍和何淑华也是将家务几乎揽掉,何小曼如今可谓是十指不沾阳春水。
  用何玉华的话讲:“我家小曼干事业的人,怎么能被厨房绑住?”
  丁砚看她居然“惭愧”得很真诚的样子,心中暗自好笑,悠悠的道:“那就学啊。”
  何小曼立刻小脑袋摇成拨浪鼓:“不不不,我不喜欢下厨。”
  “哈哈,那不就行了,还虚情假意惭愧什么啊。”丁砚笑起来,“不喜欢就不要学,我会做就行了。”
  同样是人,而且还是一对恋人,做人差距好大啊。
  丁砚就从来不“虚情假意”,人家是真的认真学习下厨,去何家,也很认真地去厨房帮忙。
  所以何小曼还能说什么?
  什么都不要说,安心享受这份幸福就好。
  这样的社会、这样的年代,极少有男人愿意如丁砚这样,将何小曼捧在掌心,无条件支持她的选择,心甘情愿当她的后盾。
  不是每个优秀男人都会甘愿为你下厨,也不是每个优秀男人都会为你放弃国外优渥的物质条件,回到一切都刚刚起步的二线城市,参与新兴高校的建设。
  丁砚却都做到了。而且还做得如此自然,绝不会让何小曼感觉到“你看,我是为了你在牺牲”。
  从公交车上下来,走了一段长长的小道,小道边的花坛里姹紫嫣红,一派初夏的荼蘼。丁家的院子就在小道尽头。
  如果是以前的何小曼,见到丁家的小楼,必定会暗暗赞叹。但如今她是见识过曾家花园,并有幸在里头居住的人,见过了星辰大海,自然不会再惊叹于眼前的景象。
  想起曾小姐,她不由伸手摸了摸脖颈间。那块玉佩是曾玉裳留给她的唯一纪念,她一直随身佩戴。
  除了家人以外,最让她敬重的两位女性,一位是师傅叶美贤,一位就是已经仙去的曾玉裳。叶美贤如今和钱明在一起,过得幸福安宁,精神状态也比以前好了不少。幸福虽然姗姗来迟,却还好,不曾错过最美的时光。
  曾玉裳不一样,她的一辈子传奇而又清傲,就像这一枚小小的玉佩,无需诉说,静静的,就是一段故事,教人不敢逼视的故事。
  何小曼希望自己能活得像曾玉裳一样高贵,更希望这枚玉佩能陪伴自己,将曾玉裳一辈子未能等来的爱和温暖,一并经历。
  丁家的小院虽然在气派上不能和曾家相比,但也精致,看得出主人很会打理,花架上一排排的绿植显得生机盎然。
  “我爸也没别的爱好,闲来喜欢莳花弄草。”丁砚介绍着院子里的布置,“尤其那盆昙花,上个月开放过一回,在深夜,我爸愣是守了一夜,激动得跟个孩子似的。”
  何小曼望了望丁砚,心中一动,嘴上却说:“有爱好就很好啊,说明丁爸爸很热爱生活。”
  “呀,小曼来啦!”高萍满面春风地从屋里走出来,很熟络地拉起何小曼的手,“他爸要是听到你这么说,肯定夸你懂他。”
  “阿姨好!”何小曼赶紧打招呼,也不叫“高主任”了,反正这个“高主任”跟以往大不相同,半点主任架子都没,一见面就很亲热,倒让原本有些忐忑的何小曼顿时放松下来。
  “我早就跟小砚说了,喊你来吃饭。他说你最近特别忙。外边蚊子多,来,我们家里去聊。”
  真正是最会营造氛围的高主任。原本这头一次上门,搞不好就会很尴尬,被她寥寥几句,何小曼便好似常来常往一般,很自然地就领进了屋子里。
  何小曼也是拎了些水果的,当然,真正“拎”的是丁砚,何小曼手里提一串刚上市的葡萄,没什么份量,但也算拎了。
  高萍是早就认清形势了,自家儿子在何小曼面前基本就是鞍前马后的份,赶紧地从何小曼手中接过葡萄,嘴上还要客气:“下回来不要带东西啊,阿姨家里多呢,就等着你来吃。”
  一转身,又瞪儿子:“你不会自己放么,还要我来接?”
  丁砚汗颜,觉得自己地位好像又降低了,将西瓜拎进了厨房。明明这个季节西瓜很贵的,可亲妈就是比较稀罕何小曼手里的葡萄,你能奈她何?
  鸡汤果然已经煨在了炉子上,而且是煤球炉,高萍做饭却是煤气灶。
  煤气灶在这年头是绝对稀罕的物件,灶头倒不太稀奇,重要的是煤气瓶的指标。一个单位也就能分到个位数,若要去黑市上买指标,大约要普通双职工家庭一年的收入。
  见高萍麻利地在厨房忙碌,一阵特别真诚的“愧疚感”又涌上何小曼的心头。
  也不知哪来的勇气,她大声道:“阿姨,要弄什么,我来!”
  惊得丁砚瞪大眼睛望着她,觉得她下一步应该就会把厨房拆掉。
  还没等丁砚出手,高萍已经笑着把何小曼推出了厨房:“小曼你就别忙了,小砚说你不擅长,哈哈。”
  这下轮到何小曼惊了,人还没来,不会下厨的名声居然已经先期抵达,真是感谢丁砚啊……
  只听高萍又喊丁砚:“你也是的,小曼来做客,也不带人家参观参观。哪有第一次来就让人家干活的?”
  对,参观!这个流程必不可少,终于可以不让何小曼在厨房添乱了。
  第188章 乱了
  大约是因为这年代普遍的居所逼仄, 世人并无多少私隐概念。卧室客厅这一类的概念, 在很多人家也并不会分得太清楚。
  后世的人或许难以想象, 家里来了客人还要一个一个房间打开供人参观,尤其是那些居住环境比较好的人家, 更要将房间功能一一自豪地介绍一遍,这才叫最好客最诚恳的招待。
  虽然丁家比绝大多数人家要更接近后世“文明”, 但在参观这件事上, 高萍还是随大流的。丁砚“奉旨”将何小曼拉走,果然认真地带她参观起来。
  丁家的小楼一共二层, 建造得也颇有些年头,地段上佳,闹中取静,面积却并不算很大。一楼是厨房餐厅客厅,以及一间客房、一间丁佐民的书房兼会客室、一间储藏室;二楼则是丁氏夫妇的卧室、丁砚的卧室, 以及客房。
  虽然何小曼并没有参观卧室的奇怪爱好,但入乡随俗, 还是跟着全部转了一圈。看得出高萍是个相当能干的主妇, 而胡阿姨也功不可没, 家里收拾得很干净整齐,而且也蛮简朴,一点儿都不富丽堂皇。
  想到之前丁砚还骗自己,说父母都是老师, 何小曼现在回想也颇觉得感慨。这家里的布置, 还真的蛮书香门第啊。
  也不知丁砚是存心的呢, 还是存心的呢。最后,他将何小曼带到了自己房间。
  “这是我的房间。”他推开门,拉着何小曼走进去。
  房间挺大,带着露台。落地的窗帘拉上一半,被风一吹,有些微微的晃动。丁砚的房间一如这个家中的风格,低调质朴。最显眼的是两面墙全是书橱,而靠窗有一张书桌,上面也堆了不少书,让丁砚的房间与他父母的相比,稍稍显出一种学霸式的凌乱。
  但这凌乱又不严重,带着些小小的调皮与忙乱,亦是人情味的,好似他刚刚还坐在书桌前读书一样,能看出经历的痕迹。
  何小曼前脚一进房间,只听身后“啪嗒”一声,丁砚已经落上了锁。
  相处这么久,她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心中怦怦直跳,不好意思回头直面他。只径直走到窗帘旁:“春天在这露台上读书一定很惬意……”
  丁砚已从身后拥住她,轻轻拨过她的脸庞,吻了上去。
  何小曼不由转身过去,热情地迎合着,用残存的理智一把拽住窗帘,从身后狠狠的拉上,将所有春.色都关进昏暗的卧室里。
  很久,听见何小曼嘶哑的声音:“让我起来嘛,头发又乱了……”
  “我有五指梳。”
  “这样衬衫也会皱的……”
  “要不你把衬衫脱一边……”
  后来何小曼照镜子整理衣裳的时候,又是庆幸又是后悔。后悔没听丁砚的,衬衫皱得实在有些让人难为情;又庆幸没听丁砚的,要是听了他的,乱的就不止是衬衫了。
  还是牛仔裤好啊,方便,随意,耐脏,抗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