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作者:月落坞啼      更新:2023-03-12 15:17      字数:6050
  “三郎明天不是去镇上读书了吗?你还费这事干啥?”这老婆子真是闲的发慌没事找事做,搬来搬去不累吗?
  提到这个刘氏就叹气,继续留着小儿子在家还不晓得又会出什么幺蛾子,可眼看明天一早三郎就要走了,她心里又有些后悔。
  “三郎身体不好,孙大夫也说了吃食和衣物方面要精心照料着,他一个人去书院身边没个妥帖的人跟着,我怕他照顾不好自己,要不……还是别让他去书院了,在家里好歹我还能多照看着点。”
  越想越不舍,索性冲着苏顺安发邪火,“都怪你!我说让三郎去书院你也不拦着我,可见你是个心狠的,一点也不疼三郎。”
  苏顺安气得直翻白眼,说我惯坏了儿子的是你,说我心狠不疼儿子的也是你,得嘞!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这老婆子总是有理的。
  得知妻子什么性子的苏顺安很明智的略过这一话题不提,只问道,“如果再出今天这样的事,你该咋办?”
  这老婆子因为一点白糖就气成这样了,要是得知前段时间三郎吵着要改造农具结果把家里的锄头给弄坏了,那还不得翻天啊。
  刘氏万般担忧被这话说的立马动摇了决心,“说来说去还是三郎身边少个知冷知热的人。”
  “唉……”提起这个苏顺安心里也发愁,“要是三儿媳还在家就好了,我们也不用担心三郎吃不好睡不好了。”
  “你别跟我提她!自她离开苏家攀高枝起她就不再是我苏家儿媳,再说官家那边都盖棺定论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刘氏心中万分后悔,作为三个孩子的母亲,她自然希望儿子娶个勤俭持家的妻子,一家子人能够和和美美的过日子,所以在结亲方面她是宁可不娶也不可将就。
  结亲是结两家之好,选儿媳不仅要看这姑娘本人的品行,也要看这姑娘背后的家人行事是个什么作风。
  林氏和王氏这两个儿媳妇是她千挑万选才定下来的,两人在做姑娘时就是家里内务的一把好手,也没传出和嫂子之间有什么龃龉,都说是个勤快懂事的。
  进门后,虽然各有各的小心思,但那都是向着自家丈夫和孩子的,这些内部矛盾刘氏压根就不会上纲上线,毕竟究其根本还是为了老苏家,只要不是吃里扒外她都是睁一只眼闭一眼。
  两个儿媳都是会过日子的,亲家也不是打秋风赖皮脸的人家,刘氏对于自己看人的眼光十分自得,可唯独到了最疼爱的小儿子这里被生生的打了脸。
  三儿媳严氏是上溪村严家的小女儿,严家三代都是男丁独有这么一个女娃,从小不说金樽玉贵的养着,至少也是捧在手心里护着的。
  严家算是耕读之家,虽没有功名但家里的男丁个个识字,家风也颇为淳厚仁善,这样的人家有好女当是百家求。
  当初刘氏也是千求万求几乎踏破了严家的门槛这才给三郎求来这么个媳妇,要不怎么说刘氏一心偏袒小儿子呢。
  先前为大郎和二郎寻媳妇,她只考虑媳妇的品行和亲家的家风,到了三郎这里,她还考虑三郎和未来三儿媳是否能够心意相通情投意合。
  俗话说话不投机半句多,三郎是个读书人和乡下这些不识字的姑娘肯定没什么共同语言,夫妻两人在一起过日子,总是鸡同鸭讲话日子久了再深的感情也会淡的,听闻严家有女会读书认字,她连忙找上门为小儿子求娶。
  苏家是泥腿子出身,有了严家这样的岳家,三郎好歹也能提高些身份,再加上严家一溜排的男丁,这严氏女配自家小儿子是再好不过的了,即使严家要了三十两银的聘礼刘氏最终也捏着鼻子认了。
  自严氏进门,刘氏也没想着摆婆婆的谱,别说立规矩早起问安了,连厨房都没让她碰过几回,后来严氏头一胎就是男丁,刘氏对三儿媳就更加满意了,可谁知就在酯儿刚过完周岁的第二天严氏竟然失踪了。
  严氏失踪于情于理都不能对亲家隐瞒,严家得知自家宝贝闺女在苏家失踪,十几口人带着家伙直接找上了苏家讨要说法,若不是后来有村民说看到严氏跟着一个陌生男人跑了,严家估计都能把老苏家给砸了。
  更气人的是明知严氏不守妇道,严家不愿意惩治闺女,竟还想着让三郎主动写下和离书,老苏家怎么可能咽下这口气?就算要写也只能写一封休书,但………
  “唉……要不是因为酯儿,三郎当初也不会轻易同意写下和离书。”
  想起这点刘氏至今难以释怀,那严家的男人真不愧是个个识字的,老苏家十个人都说不过他家一个,说什么为了酯儿着想最好写下和离书,免得以后别人对着酯儿指指点点,说他有个红杏出墙又被休弃的亲娘。
  真是不要脸至极,明明是他严家理亏,反倒用酯儿的前程来威胁苏家,怪不得能养出严氏那样自甘下贱的女人。
  聘者为妻奔为妾,严氏好好的正头娘子不当偏要自扁身份做人家的妾侍,就算她跟的人权势滔天富贵盈门,也改变不了她是小妾的事实,而她产下的子嗣一辈子都只是庶出。
  “别想了,老婆子,就算是为了酯儿也别再提严氏了,”苏顺安轻轻拍了拍刘氏的肩膀安慰着,“再说,三郎对严氏还是有感情的,你提这些不是在他心口上撒盐嘛……”
  苏三对严氏有感情?我怎么不知道?
  用精神力偷听到苏顺安老两口谈话的苏锦楼一头雾水。
  在记忆里苏三心甘情愿写下和离书并不是为了自个儿子的前程,而是因为严家私下里给的三十两银。
  苏锦楼身体和灵魂逐渐契合,只等身体彻底恢复就能使用原世界的九级精神体,正好明天要去书院读书,趁此时机他尝试使用了精神力,距离只能将将覆盖苏家整个院落,正好又听到苏顺安老两口谈论的话。
  他以前观看的记忆碎片里确实有个叫严明珠的女人,在苏锦楼看来长得也就一般般,比后世那些翘臀美腿小蛮腰的性感美女差的远了,就是皮肤白一点看着柔柔弱弱的,让人有一种保护欲。
  但小白花可不是苏锦楼的菜,他的爱好向来是热情似火妩媚妖娆的大胸软妹子,这一点原主苏三和他的爱好都是一样,所以他真的很不明白为什么苏顺安会觉得苏三对严氏情根深种的。
  “爹爹,书本纸笔还有衣物都已经整理好了,你要不要去看看?”
  苏锦楼低头,正对上苏环天真无邪的双眼,水灵灵的大眼睛里一片纯澈,让人心底泛起一片怜意。
  怜意个屁!这小崽子最会装可怜扮可爱,在刘氏面前尤甚,因着这个自己吃了多少桂落?他今天被嫌弃八成有这小崽子一半的功劳。
  不过,那又如何?只要这臭小子一天是自个儿的儿砸自己就能一直使唤他,老子使唤儿子天经地义,免费劳动力不用白不用,哼!让你给我下套!
  苏锦楼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欺负儿子的行为有多么丢人,平日里总在苏环这里吃瘪,他也就只能趁着刘氏不在逞逞威风了。
  “爹爹,为什么书里的人在打架?还不穿衣服?”
  嗯?什么打架?苏锦楼看着苏环手里翻开的书籍,顿时一脸黑线。
  这不是古代版的春宫图吗?还是加厚金装版的,那画面上的人物栩栩如生,关键部位还给放大了些,这本书的著书人肯定是个妙人。
  “小孩子家家瞎翻什么东西?人家打架打热了把衣服脱光光有什么可奇怪的?你夏天的时候不也光着膀子遛鸟吗?”
  苏环更加疑惑了,溜鸟?他没溜鸟啊……听隔壁的二蛋说只有镇上的有钱老爷才会有闲情逸致溜鸟,那一只鸟就要好几两银子,他怎么可能这么败家。
  “快去洗洗上床睡觉,被窝里冷死了!”苏锦楼连声催促苏环上床给他暖被窝。
  嘿,你别说,这小孩子身上就是热乎,原本刘氏把苏环送回三房靠他睡觉他还不乐意,但睡了一晚后他就不肯丢开手了,寒风冷夜里抱着一个人形小火炉,比塞了热水捂子还暖和。
  唉,明天就去书院了,可怜他一个人在冰渣子似的屋子里瑟/瑟发抖,晚上还要一个人蜷缩在冷冰冰的被窝里,太惨了。
  “儿砸!”苏锦楼紧紧的搂着苏环,低头就见黑漆漆的发顶,咦?以往还未曾注意,原来小崽子有两个漩,怪不得鬼精鬼精的。
  “要不你就和我一起去书院得了,你忍心让你的老父亲孤苦伶仃一个人在寒夜里受冻吗?”
  显然,苏锦楼忽略了他这具身体只有二十来岁,虽身体弱了些但完全说不上一个“老”字。
  “爹!”苏环抬头认真的像个小大人,“家里没钱,奶奶是不会同意的。”
  苏环一针见血,苏锦楼蔫巴了……随即又满血复活,“你等着,等你老爹我挣了钱,保管带你吃香喝辣的,镇里的书院算什么,有空我带你去汴京见见世面。”
  苏环无奈翻了个白眼,瞅了瞅自家又抽风的亲爹,爹爹啊……你真是无药可救了,难不成你做梦又梦到了白胡子老爷爷吗?指望你我还不如踏踏实实的挖蚯蚓喂鸡等着卖鸡蛋呢。
  第8章 昔日竹马
  厨房切菜的咚咚声,柴火裂开的噼啪声,油和着菜下锅的滋滋声,天还未亮老苏家的厨房就开了火,主厨还是不轻易下厨的刘氏。
  婆婆已经起身,作为儿媳是怎么也不能继续赖在床上睡懒觉的,虽然婆婆并没有规定晨昏定省早起问安,但身为苏家儿媳这点自觉性还是得有的。
  要不然村里三姑六婆的吐沫星子就能淹死你,一旦多了懒婆娘的名声,不仅有碍老苏家的清誉,也会给丈夫和孩子的脸上抹黑。
  更进一步说,林氏和王氏名下都有闺女,将来等女儿长大了看亲事,人家会说,有那么懒惰的娘女儿能好到哪里去?因着睡赖觉平白落了女儿的闺誉实在不值得,林氏和王氏心里门儿清,这不,一大早不用人说就早早起床了。
  果然,刚进厨房没多久,婆婆刘氏也跟着进来了,林氏主动让开掌勺的位置,给刘氏挪腾地方,这么些年,一旦小叔要去镇上进学,婆婆总是会在临别之前做一顿丰盛的饭菜,不知不觉这已经成了老苏家约定成俗的规矩。
  清晨寒凉,孩子们穿着厚厚的衣服在屋里玩耍,鸡圈里的公鸡领着三五只母鸡雄赳赳气昂昂的巡视自己的领地,猪圈里的大黑猪抖了两下耳朵呼噜了几声,抵不过这晚秋的凉风又往稻草堆里拱了拱,睡的更加踏实了。
  等到刘氏做完早饭天刚蒙蒙见亮,河西村的各家各户升起阵阵炊烟,偶尔还能听到远处传来的狗叫声和小孩子的尖叫声。
  苏锦楼随手在身旁一摸,果然没有摸到热乎乎软嫩嫩的人形抱枕,看了看床尾,苏环的衣服也不见了,看来是已经起床了。
  “哈……”苏锦楼懒懒的打了个哈气,想起昨天苏老爹说要早起的话,蹭了蹭被窝慢吞吞的起身穿衣。
  打开门,猝不及防被凉风扑了一脸,苏锦楼不由得打了个哆嗦,紧了紧身上的衣服。
  刘氏端着碗正巧看见站在门口打寒颤的苏锦楼,连声嘱咐,“三郎,你身子弱,快回屋多穿两件衣服,早晨凉意最重,别总为了好看就不愿意多穿衣服,生了病还是你自己遭罪。”
  这能怪我吗?还不是这具身体太废柴了嘛!要搁以前寒冬腊月只穿一件薄棉衣就行,哪像现在,还能见着秋天的尾巴呢,就要里一层外一层的裹着,走路像个球似的,多影响他老苏家门面担当的形象啊。
  不过他昨天刚惹怒了刘氏,这个时候可不敢公然唱反调,算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还是乖乖回去加衣服吧。
  饭桌旁,苏家十三口人满满当当紧挨个的坐着,苏顺安拿筷端碗后苏家其他人才依次碰了筷子。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苏家孙辈有六个,三个孙子三个孙女,最大的苏琅有九岁,最小的三丫才三岁,但不管是苏琅还是三丫,他们都是自己一个人吃饭,尽管有的孩子筷子拿得不大稳,可也没见他们把饭菜掉在地上。
  老苏家算是比较宽和的家庭了,古代人都有重男轻女的思想,苏顺安和刘氏自然不能免俗,但刘氏在娘家做姑娘时曾吃过被家人苛责的苦,苏顺安也不是不把女娃不当人看的长辈,苏家的三个孙女虽不像男娃那么受重视,但也不会被克扣吃食起早贪黑的做事情。
  苏大郎和苏二郎孝顺父母友爱兄弟,敬重妻子爱护孩子,苏家两个儿媳可堪称为贤妻良母,伺候公婆教导孩子,从不出一丝差错,而正是因为有这样明白事理的长辈,苏家的几个孩子小小年纪就如此乖巧听话。
  就算是天生心肝比别人多长了一窍的苏环,小小年纪也知道帮家里做些事情,寒来暑往也会关心家人的身体,算来算去整个苏家就数苏三郎是个张嘴吃白饭内里藏奸的变异品种,可见有时候读书并不能使人知礼还会让人心眼子变坏。
  “三郎,”刘氏拿出一个荷包放到苏锦楼的手里,“这是二两银子,你出门在外该吃吃该喝喝,别亏待了自己的身体。”
  说是荷包其实就是一块边角布料随意缝补了几下,做工十分粗糙,一看就是短时间内赶制出来的。
  王氏瞥了瞥嘴,婆婆这不是欲盖弥彰嘛……以往给小叔银子都是直接给的,这次偏要用个荷包装着,一看就知道里面肯定不止二两银子。
  不过小叔大病初愈,确实是要多补补,不然身子骨受不住一旦有个头疼脑热的,家里又得大费周章给他寻医问药,唉!反正婆婆总是偏心小叔,她们都已经习惯了。
  苏二郎见自家婆娘又作死了,赶忙偷偷拉了王氏一下,暗示她把脸上的表情收收,银子什么的大家心知肚明就行了,就她偏要做怪,遇事看破不说破,这样浅显的道理都不懂?就不能同大嫂多学学吗?记吃不记打的,活该总被娘骂。
  唉……说来说去还不怪这婆娘,要不是她上次口无遮拦的,娘至于这么偷偷摸摸的给小弟钱吗?
  “娘,你就别送了,”苏锦楼站在院门口关切的看着刘氏,“霜寒露重的,别再受了凉,你早上起得早,待会儿回去睡个回笼觉,千万别累坏了,您身体康健儿才能安心在外读书。”
  这话一出刘氏鼻头一酸差点哭出来,挽留小儿子的话当即就要脱口而出。
  “等儿下次回来就帮您把房里的织布机改造一下,准能既省力又简便,您就瞧好吧!”
  刘氏脸色一僵,挽留之言立马咽回了肚子里,什么心酸啊不舍啊通通都没了,只觉得先前的万分感动全都喂了狗。
  看来她让三郎早日去镇上读书的决定是对的,幸好当初老头子没有拦着她,想到这里,她赞赏的看了一眼一旁同样风中凌乱的苏顺安。
  苏顺安,“……”现在你总算知道我是最明智的了吧。
  苏锦楼顺手捏了捏苏环粉嫩嫩的小脸蛋,毅然决然转身离去,唉……作为老苏家最受宠的国宝级人物,苏家人肯定不会舍得他就此离去,说不定等会儿还会躲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哭泣,他最是不忍见到那副离别之景了。
  他可是真正的男子汉,儿女情长根本不是大丈夫所为,怎能因为小小的分别就落下男儿泪?
  嘘……终于走了!
  苏锦楼以为会躲起来偷偷哭泣的苏家众人不约而同的轻呼一口气,随即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之间都不说话了,场面颇为尴尬,原以为只有自己盼着三郎早些走,没想到其他人的想法都一样啊。
  “哟!长衍大哥,真是不好意思,让你久等啦……”苏锦楼远远就瞧见一个黝黑壮实的汉子牵着牛车在村口等着,连忙高声招呼。
  村里只有两家做赶车生意的,刘长衍子承父业,两年前自刘老汉手里接过这个行当,生意做的越发红火,比起另一家,坐刘家的车既便宜又便利,不像另一家,收费贵不说,还不怎么等人。
  刘长衍见苏锦楼如此客套,受宠若惊连连摆手,“没……没等多久,你客气了。”
  听说苏三前段时间发了高热差点醒不过来,估计八成就是那一次生病脑子给烧坏了,要不然怎么会破天荒的主动和自己打招呼?连说话的腔调都与以往大相径庭,似乎总有些……流里流气的。
  “嗤!”坐在车上的一个年轻人突然讥笑出声,“苏老三,你装什么大尾巴狼?以往见到我们哪次不是鼻孔朝天趾高气昂的?这里又没有长辈在场,装给谁看呢?”
  苏锦楼转眼一瞧,原来车上还坐着三两个年轻小伙子,说话的正是苏家邻居周家的二儿子周荣。
  周家与苏家是好几十年的邻居了,两家算是睦邻友好的典范,周荣和苏锦楼年龄相仿,两人光着屁股就在一起玩泥巴了,按理说从小一起长大,又有上树掏鸟窝下河摸鱼虾的情分,这两人不说是生死兄弟,至少也该是至交好友,怎么会到今天这种相看两厌的地步呢?
  唉,说一千道一万都是红颜祸水惹的祸。